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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问答(附城区公办中小学学区示意图)

宁海教育 2022-10-17



01


公民同招政策对民办学校招生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答:主要要求有三: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

02


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参加民办学校招生?
答:在符合审批地范围招生的前提下,只要具备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具备报名条件的时间应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开始日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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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里报名?上网操作有困难的家长怎么报名?
答:符合入学条件并要求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宁波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宁海县,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为方便家长,招生报名期间,各乡镇(街道)招生管理部门将为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提供帮助。

04


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入学时以哪套房产为依据?
答:由家长自己决定,但登记信息时,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05


志愿如何填报?
答:符合我县招生条件的三类招生对象可以在我县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量化积分入学是指当地招生管理部门根据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通过量化积分等方式安排入学。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不包括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选报公办学校者不需要填报志愿。民办学校志愿分为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限填在宁海县的民办学校——金阳小学、海亮宁海公学(筹)、风华书院、致远外国语学校。第二批次志愿可以填宁波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仅用于第一批次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招。第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其它志愿可以不填。所有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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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县一个乡镇(街道)报名后,当年还能参加我县其它乡镇(街道)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吗?
答:不能。已通过一个乡镇(街道)招生管理部门报名资格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再参加我县其它乡镇(街道)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所以,家长应慎重考虑报名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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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志愿填好后可以更改吗?
答:在报名期间,监护人可以在网上自行更改志愿。但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更改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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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如何录取?民办学校第二志愿补录也要实行电脑派位吗?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个人合作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测试(竞赛)成绩(含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等)挂钩进行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和第二志愿补录均应遵循上述规定。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名单,由县教育局核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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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实施?
答:2012年开始,我县已将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方式运用到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中,已有一套成熟的操作模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有公证机构全程参加,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具体操作规则由县教育局制定,并严格执行,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开透明、公正权威。

10


学校录取的基本流程怎样?
答: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1)民办学校——金阳小学、海亮宁海公学(筹)、风华书院、致远外国语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先进行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录取、第二志愿补录;再进行第二批次志愿补录。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全程参加。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范围内招生,在审批地招生不足的,由宁波市教育局统筹,在宁波市范围内补招一次。(2)公办学校第一类对象录取按照 “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录取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同批次对象则按房产证发证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名单;第一类无房对象按户籍申报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名单。因超过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第一类对象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其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时所选的招生办,并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
(1)公办学校继续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第一、二类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学生。(2)公办学校第三类对象录取(含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对象)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作为民办学校的补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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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如何入学?
答: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有关政策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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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招生政策或举报招生违规行为,有哪些途径?
答: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具体问题可以向所在乡镇(街道)招生管理部门咨询;发现违规招生行为的,可以向县教育局举报。举报电话:65259620。


城区公办中小学学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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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县教育局

    编辑 | 沙海

       责编 | 王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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