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少些“精神贵族”,多些“贵族精神”
在我们的社会中培养起一种超越既得利益,捍卫社会正义的高贵品质,应当是十分重要的。
如今已经不是宣传“高贵者最愚蠢”的年代了。看看我们的“街道”,处处在标榜着“高贵一族”;路边,“贵族”、“富豪”、“帝王”等招牌林林总总;店内,“豪华”、“名贵”、“贵族气派”等广告词比比皆是;贵族学校、贵族俱乐部之类的词语在街谈巷议之间伴随着羡慕的目光……而我们的学界,也早已不是那种“打倒贵族”的法国大革命称颂不已的时代。在“保守”取代“革命”而成为美德象征的今天,大雅之堂上的文化伟人自然是诗礼名门、贵族之后,甚至乡儒新修《村志》,也不忘标明此村系出贵胄,“实属世家大族,殊感光荣”(见某县新出之《上柏石村志》、《南湖村志》等)
只是,在那“革命”年代里被撕得粉碎的“自由平等博爱的遮羞布”,到了“保守”的年代似乎也没有多少人想起要捡回来?
然而,在如今满是“高贵一族”的“街道”上,到底能有几个真正的贵族呢?这样讲,并不是说我们今天还不够富裕,尚未到炫富的夸贵之时——尽管这是大实话。
问题在于什么是“贵族”?“贵族(aristocrats)”在古希腊语中是“最优秀的(aristos)”一词的派生词,意为贤人、大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都把贵族定义为道德高尚、情趣高雅和(最后才是)富裕尊贵的人;而对那些富裕尊贵但道德低下者,古希腊人并不称之为贵族。而是称之为寡头(oligarchs)。
贵族是高贵的——因为他们是幸运者,他们没有受到社会不公正的侵害。贵族的确是高贵的——因为他们心系不幸者,他们抗议并纠正社会不公。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看来,贵族与寡头之别就在于:前者维护社会正义,而后者只谋一己私利。
社会不公的受害者要求公正,这是不奇怪的。但倘若一个社会里只有不公正的受害者才要求公正,那就如同只有被偷窃者才反对盗窃、只有被杀害者才反对谋杀一样,这个社会还可救药吗?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之有“贵族”,有为不幸者呐喊的幸运者,实为社稷之福,兆民之庆。
古今中外,但凡尚有活力的社会都能看到这种情况:如俄国的十二月党人,出身贵胄之家而甘为平等理想受苦赴难;如狄更斯笔下的查理·达奈与雨果笔下的朗特纳克侯爵,政治态度截然相反但都对受苦百姓有深切的博爱之心;痛斥传统的虚无主义者克鲁泡特金公爵和珍爱传统的保守主义者列·托尔斯泰伯爵,主张虽殊而对黑暗现实的抨击如一,出身类同而道德文章的浩然正气更似。在我国,清末出身官宦之家而为共和民主奋斗、民国时出身富贵之门而投身工农革命者,更是史不绝书。这些先贤,无论其“主义”如何,都已超脱了既得利益的藩篱,表现了一种高贵的精神,也就是柏拉图意义上的贵族精神,它是一个社会的精神脊梁,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精华。
然而也有另一种情况:一些人以新贵自居,自诩高人一等而耻与齐民为伍,其主张却只以既得利益为转移:贫寒时便“激进”,一富贵即“保守”;当“知识分子”,便一味抱怨“脑体倒挂”(本文并非为“倒挂”辩护),当城里人,便只知阻止农民进城;被人整时呼天抢地,而整人之时声色俱厉;有道是买者但怨价昂而卖者只嫌价低,股市里暴赚一笔,便欢呼改革形势一片大好,一旦被套,又发现旧体制不应全盘否定……这就是人们经常讲的“精神贵族”,自以为高贵,实际却很浅薄。
当然,对此应以平常心宽容视之。浅薄不是罪过,从既得利益出发也属人之常情。要求人人具有贵族精神更无异于重演“道德净化”的历史悲剧。但是,不是贵族并不可耻,假充贵族却至少有些可笑:令人想起那自以为与赵太爷同宗的阿Q。而阿Q“革命”成功之后会怎样?那恐怕就不仅可笑而已了。一个正常社会里阿Q有其存在的权利,但正常的社会里不能只有阿Q,尤其在社会变革的时代——这样的时代总会是利益格局调整的时代,是最需要公正的时代。
即使不谈什么“人文精神”的大道理,仅从社会运作功能来说,一个只有被窃者才反对盗窃的社会必然是盗窃横行的乱世。避免这类乱世自然首先要靠法治,但如果只有被窃者才关心立法,这法如何立得起来?因此至少在这个意.义上,少些“精神贵族”,多些贵族精神,在我们的社会中培养起一种超越既得利益,捍卫社会正义的高贵品质,应当是十分重要的。当然,贵族精神不等于贵族制度—一种赋予少数人以特权的、可恶的过时制度,但在中外历史上,最早抨击贵族(应当说是寡头)制度的那些时代先觉者往往不正是贵族阶层中人吗?看来真正的“贵族精神”,倒是实现消灭贵族(寡头)制度的斗争所不可缺少的呢。
来源:爱思想网/剑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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