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汎森:人文为什么要优先于科技?
我对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调却不无疑问——在这种环境之下,人文学科的主要发展目标是与科技结合。人文与科技能水到渠成的结合最好,但是那不是人文的惟一目标。
我个人反对单纯要求人文与科技结合,或是向科技靠拢,以便取得愈来愈相似的面目;而是认为人文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不断地问人之所以为人,如何丰富人类的精神生命,以及“人文”究竟是什么这些重大的问题。
本文作者王汎森是著名历史学家、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文章原刊于南方周末2010年3月4日。上标题为编者所拟定。
最近几年,我常常需要针对台湾各大学中人文领域的发展提出建言。但是,我能说的话其实非常有限,往往说过一两次就觉得语塞。我最常提到的几点是,要给在大学里的人,一、有懒散的空间,二、有取之不尽的图书资源(不管是本身的收藏、馆际互借或数字资料),三、要有好学者或大师,四、要有充分的交流、阅读或讨论的风气,五、要有一种“劲”,或是内在动力。我过去一度认为《基督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似乎在说一种可以称之为“心原力”,或ethos的东西,可以具体化为“劲”。但是近年来,我已经注意到“劲”固然要紧,可是政策工具也非常重要。
在这篇文章中,我想谈的不是上述的问题,而是另一个现象。在大学中弥漫着一种风气,希望人文与科技尽量结合。对于这一点我并无异见,譬如在一个计算机研究非常出色的学校,它的艺术系如果能用心发展计算机艺术,并突出成为一个特色;或是在法律方面发展科技法律,管理方面发展科技管理,确实顺理成章。而且我个人也深切了解现代科技所造成的掀天揭地的变化,已经大幅地改变了“人文”的地景(landscape),逼迫人文学者进行深刻反思。
但是我对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调却不无疑问——在这种环境之下,人文学科的主要发展目标是与科技结合。人文与科技能水到渠成的结合最好,但是那不是人文的惟一目标。
人文强调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些基本的东西。如人的主体性及人的尊严、人之道德修养及各个方面自我提升或自我完善的自信与能力、以及人如何增进生命的丰富性等。近代的物质文明,追根究底也是为了丰富人的生命而产生的,怎么发展到现在变成好像是人文必须要尽可能与科技结合才获得其意义?而且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把人文与科技过度绑在一起,那么有一天某方面的“科技”出了问题,“人文”的部分该怎么办?
事实上人文常常是引导、刺激科技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人类历史上许多有创新性的探索是人文的兴趣与要求促动的。譬如在数字典藏、地理信息系统(GIS)的技术发展中,有许多最新、最尖端的发展是为了解决人文方面所提出的要求。以统计学为例,过去总是根据假设仿真,但目前统计学有一个趋势,是对研究实际问题感到兴趣,而社会学领域中所进行的大型社会网络研究,透过实际、大量的样本发现人的联结方式的一些非常有趣的现象,给物理、统计学者很多新的刺激。
人文与创造力之间也有密切的关系。我很喜欢阅读席勒的诗:“通过美的晨门,我们进入真的领域。”席勒可能是说艺术(如诗歌、戏剧)的经验更能用来唤醒人们,使其意识到自己的道德本性。但我主观认为这首诗也有另一面的意义,即通过“美”,也可能更方便地进入创造崭新知识(真)的领域。
我个人反对单纯要求人文与科技结合,或是向科技靠拢,以便取得愈来愈相似的面目;而是认为人文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不断地问人之所以为人,如何丰富人类的精神生命,以及“人文”究竟是什么这些重大的问题。这是对科技时代人类心灵最大的滋养,也是对科学创发的重要助力。
套一句日常用语“科技始终来自于人性”,我相信没有人文素养或违逆人文要求的新科技终究行之不远。即使考虑到产业,凡是涉及市场、涉及消费的部分,都与人文社会方面的内涵有关,包括“脸书”(facebook)在内的许多新发展,背后都有强大的人文需求。如果对某个地方的历史传统、美感、社会心理了解不深,就很难把商品销售到那些地方。如果对美没有感觉,在许多高度竞争性的商品世界中(如手机),就不可能赢得市场。台湾在高科技的生产制造方面虽然傲视全世界,但凡涉及通路、市场、品牌这些方面就拱手让人,也是因为对西方或其他地区的人文社会把握不够深入,没有能力或信心进入这个高附加价值的领域。
总之,人文与科技互为主体,应该处于对话性的关系,而不是任何一方的附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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