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亡秦者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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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二世而亡,两千多年以来,为史家所唏嘘,很多人认为秦亡乃赵高所致,李斯难辞其咎。我认为这是一个原因,但这并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导致强大的秦国二世而亡,非个别人罪恶,而是制度使然。赵高、李斯者,秦制之产物也,因此,也可以认为赵高、李斯是秦制的结果而不是秦朝灭亡的原因。
让我慢慢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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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10年(秦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率领大队人马到秦帝国东部进行最后一次巡游,在平原津(现在山东平原县)一病不起。起初只是小恙,不思饮食,身体倦怠,原本以为不会怎么样,吃了些药,谁想到竟不见一丝功效,沉疴日重。始皇自觉来日无多,开始安排后事。
皇帝的后事当然是国家社稷,是自己的血脉传承,于是始皇把随行的丞相李斯和中府令赵高叫到跟前,嘱咐说:“我的病,不好。你们马上拟一封给扶苏的书信,让他把兵权临时交给蒙恬将军,火速赶到首都咸阳,万一我死了,由扶苏在那里主办丧事……”
李斯同志和赵高同志跪伏在始皇面前,连大气也不敢出,毕竟,他们经历的是比天还大的事情。
始皇歇息了一会儿,又对李斯说:“李斯啊!你追随我这么多年,你办事,我还是放心的。我要跟你说的是,扶苏为人忠厚,无论做什么事情,有板有眼,很可靠,所以,他可以接任我的皇位。”
李斯诺诺:“是这样,是这样。”
始皇又看了看赵高,对他们两个人说:“你们两个都是国家最重要的领导人,扶苏继位为皇帝,你们要像对我那样对他忠心耿耿,好好辅佐他,一定不要辜负我对你们的期望。我对你们的期望也是人民对你们的期望。好了,去写信吧!写好以后拿给我看。”
赵高和李斯拟写了信件,呈递给秦始皇看,秦始皇看罢,签上自己的名字,盖上大印,命令使者即刻送往驻守北方边界的扶苏。说来也巧(历史经常就会在不经意之间制造一点儿出乎意料的事情),信使备好马匹,正待出发之际,秦始皇竟然就死了!赵高同志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下令信使交回信件,然后才跟李斯商量如何面对当前局势。
李斯说:“此去咸阳一千六百多里,千万不能把皇帝晏驾的消息走露出去,一切都等回到咸阳以后再说。”李斯问赵高给扶苏的信件是否已经发出。
赵高说信没有发出。李斯惊问为什么?赵高这才慢条斯理地说:“丞相,这这件事恐怕得重新琢磨琢磨。丞相想过吗?如果此信发出,那扶苏真的继承了皇位,会发生什么事情?请容我说一句不客气的话:论才能,丞相你比得过蒙恬吗?论功劳,丞相你大得过蒙恬吗?论交情,您深得过蒙恬和扶苏的交情吗?你是比不上的。既然这样,扶苏做了皇帝,会发生什么事情,丞相你是一个聪明人,难道你还想象不出来吗?他必然要拜蒙恬为相,丞相你就只好回老家种地去了。”
李斯同志满腹经纶,也经不住赵高此一番蛊惑,真的担起心来。
“那你说怎么办?”
“好办,”赵高同志精神饱满地说,“我已经跟小公子胡亥做了沟通,我们商量了一个办法……”
这个办法,正如司马迁同志在《史记》中记载的那样,那就是再拟一封秦始皇的遗诏,赐死长子扶苏和大将蒙恬,立太子胡亥为皇帝。
秦始皇的大印现在胡亥手里,要办这样一件事情,的确易如反掌。于是,赵高和李斯这两位同志就把事情办成了,信使连夜出发,往北方边界疾驰而去,赵高和李斯则把秦始皇的尸体放在一种叫“温凉车”的车里,陪同即将成为皇帝的太子胡亥,火速赶往首都咸阳。
扶苏真的是忠厚,甚至忠厚到了愚蠢的程度:见到父亲秦始皇赐死的命令,失声痛哭了一场,尽管蒙恬曾经劝说等一等,把情况弄清以后再说,仍旧不违父命,服毒自尽。大将军蒙恬不甘就此了结生命,把三十万大军指挥权交给副将王离,然后让人将自己监禁起来,递解咸阳。
胡亥同志如愿以偿做了秦朝的二世皇帝,本打算释放蒙恬,无奈小人赵高进谗言,说如果留下此人性命,终究是个祸害,坚决主张杀掉。胡亥是个软蛋,赵高的话他还不敢不听,所以就给蒙恬赐了一杯毒酒。
蒙恬仰天长叹,曰:“我何罪于天,无过而死乎!”
蒙恬喝下毒酒,也死掉了。
后来秦王朝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发生了任何一个小人当道的世界必然要发生的事情(指鹿为马者),发生了任何一个极权暴政的社会必然要发生的事情(动用数十万民工修建阿房宫与秦陵者),于是,没有活路的人民只好揭竿而起,造气反来。耐人寻味的是,具有威严法律和严酷统治手段的秦王朝,竟然如同沙滩上的城堡一样经不住磕碰,小小的陈胜、吴广就将其哗啦啦摧毁了,导致历史上的一个讽刺性说法:“秦,二世而亡。”
3
亡了也就亡了,中国五千年文明史,多少朝代更迭,湮灭于历史时空之中,多少豪杰暴君,最终成为一抔黄土,一个秦朝的灭亡,还值得说么?
值得说,甚至可以说,非常值得说。
因为,这个秦朝不是一般的“朝”,它是中国集权专制主义的奠基者,是一个以暴政闻名于天下的“朝”,是一个出奇短命的“朝”,同时,还是一个让后来人不断评说的“朝”。
我关注的是后者,即最近几十年来出现的对秦朝历史功绩进行评说的那些观点。在林林总总的观点中,有一种观点似乎被广泛认可(甚至成为官方历史教科书的“定论”),这就是:秦始皇平定六国,建立了大一统的中华帝国,是对历史的伟大贡献。
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好的观点,原因很简单:我们不能把历史变成没有人类活动的目的性工具,如果我们把人还原到历史的过程之中,看到空前的暴政对于人民的残酷压榨和欺辱,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认为,那个暴政的秦朝或者与此类似的其他什么朝,不是可以赞扬和歌颂的朝,不管那些朝有多么巨大,也不管它曾经多么强盛或者将来会如何强盛。
相对于六国来说,秦的确是一个更大的朝,然而也仅此而已。灭六国是不是所有七国人民的愿望?如果六国未灭,七国人民是不是就生灵涂炭、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或者换一句话说,灭六国,建立强大统一的秦朝,是不是七国人民的福分?看样子不是,否则,陈胜、吴广同志怎么就会造起反来了呢?为什么本应当热爱自己的强大国家的人民,竟然就背叛了国家,跟上国家的敌人跑去了呢?
我不否认历史是由历史事件组成的,人们考察历史的时候,当然首先要考察历史事件,因为历史事件当中隐含着冰冷的逻辑关系,正是这种逻辑关系才使得历史能够被理解。但是,我们应当切记,历史事件是无数人参与和创造出来的,所有的历史,在一定意义上都应当是人的历史,而不应当仅仅是事件的历史,更不应当是仅仅是历史的历史。这是往回说。如果往前说,对历史的走向做一种符合逻辑关系的预期,我们则更不能舍弃人,那应当是合乎人性、适宜人发展的历史,人应当成为历史的目的,而不应当成为历史要达到某个目标的手段。合乎人性的历史是好的历史,不合乎人性的历史不是好的历史。秦朝就不是好的历史。我绝不会为秦始皇焚书坑儒感到自豪,绝不会为大规模修筑长城感到自豪,理由也正在这里。长城目前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创造的象征物,但是,当我们站在长城上认为自己已经是一个“好汉”了的时候,请千万不要忘记长城脚下那些尸骨,专制的创造当然也是一种创造,但是,你作为人必须意识到那里散发出的非人的气息。往回说往前说都一样。
一个法国人登过长城以后,感慨说:“长城,你既伟大,又渺小。”
我认为这是对长城最准确的评价。
长城的修造者秦王朝以及后来的历代封建王朝,也应当得到这个评价。
他们当之无愧。
4
现在让我把话题回归本意,说一说秦为什么二世而亡?
现在很多人谴责赵高同志,似乎这个奸佞小人导致了伟大的秦王朝二世而亡;也有人埋怨李斯同志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对于自己的国家是失职失责了,这两个同志的错误和罪孽导致一个强盛王朝的终结……说实在的,我觉得这些人冤枉了赵高和李斯两位同志。
赵高这个同志确实不怎么样,品质有问题,这个人甚至定义了一种人类类型,这就是玩弄权术的小人,这类人古今中外从来没有绝迹过。国外,我印象最深的当属奥地利作家茨威格描写过的法国阴谋家富歇,这个人的心理素质、卑鄙程度都跟赵高同志有一拼,闻之毛骨悚然。至于我们伟大的祖国,也许因为有了赵高这个老祖宗的牌位之故,其后简直如同过江之鲫,熙熙攘攘,充塞在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任何一个有人群的地方,“策划于密室,点火于基层”,把好端端一个世界弄得乌烟瘴气。在我们过往的人生经验中,最为惨痛的教训往往来自赵高式的小人,而且,在我们以后的人生经历中,只要你还活着,仍旧还会看到他们不知疲倦的身影。
在这样一种人文环境当中,人们当然会想象,如此小人要是危害起国家社稷,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所以,我们都愿意相信是“四人帮”把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弄到濒临破产的边缘,愿意相信赵高同志亲手摧毁了伟大的秦王朝。人们津津乐道“指鹿为马”的故事,绝不仅仅是把它作为人生经验的惊醒,它同时还说明着,一个国家、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权要是落到不合格的人手中,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所以,”我们的学者振振有词地说,“怎样掌好权用好权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这句话的意思是:“赵高同志呀!你要小心啦!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所以你千万别再耍小人的把戏,千万别再了噢!”
赵高同志会做什么样的反应呢?
“去你妈的!”赵高同志很不愉快地说,“你什么人敢这么跟我说话?老子的权力是胡亥同志给的,我怎样做事情关你屁事?!”
“你看,”学者痛苦而惋惜地对他的听众说,“所以秦朝就二世而亡了嘛!有赵高这样的操蛋玩意儿,不亡等着什么?”
很好,道理很好。
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让我们来看历史。
秦始皇死时年仅五十岁,他在秦王位共二十五年,称皇帝十二年,总共三十七年。三十七年的天下第一皇帝,做了很多让人赞赏的好事( “车同轨,书同文”),也做了很多令人切齿的坏事(“焚书坑儒”),但是,其死之时,身边竟没有一个议事和决策的机构,一个小小的赵高就能一手遮天,上下其手,把清朗朗一片天空弄得蒙昧迷离,左右不知,黑白不分,善恶不辨;竟然就能够如此肆无忌惮欺辱先帝(伪造遗诏),杀戮太子扶苏和卫国功臣蒙恬全家……那么,我就要问了:这赫赫有名的秦王朝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它是一个国家吗?倘若它是一个国家,国家的制度、法律和运行的基本程序又在哪里?倘若它是一个国家,人民的意志又是如何体现在国家机器的运转之中的?倘若它是一个国家,那么,它那一整套威严的法律体现的又是什么人的意志呢?
根据司马迁同志的记载,我们无法从秦王朝的存在中找出准确意义上的“国家”的概念。我们得到的印象,与其说是国家,还不如“暴力集团”(艾因•兰德语)来得更准确些。在这样的集团里,是无所谓法律制度的基本运行程序的,是不必要在国家机器的运转中体现人民意志的,它一整套威严的法律制度代表的就是这个暴力集团首领和大大小小爪牙的利益。这就造成了两种结果:统治集团本身的虚弱和千疮百孔,人民群众在思想和精神上与暴力集团严重疏离。前者造成赵高之流阴谋得逞,加剧了暴力集团和人民的进一步对立和冲突,后者造成陈胜、吴广这样的人竟然能够揭竿而起、号令天下。
呜呼,始皇哉!这莫大的悲剧,不是你老人家亲手编写的吗?这杯最终毒死你自己的苦酒,不是你老人家亲手酿制的吗?秦始皇陵即使如同高山一样巍峨,能够遮掩你身后巨大的悲凉吗?你将水银泻地,以示江海,难道就能够洗濯你一生功过,让后人对你寄以同情和怜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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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李斯,这个一直傍在秦始皇身边,给秦始皇提出过很多统治建议的高级知识分子,我们能说什么呢?蛆虫而已。
所以,本文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