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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的家国观念:只要在哪里生活,哪里就是故乡|许子东

许子东 人文英华 2021-08-31

“人有两件事最难改变,一个是语言,一个是胃。世界观可以改,国籍可以改,口音可以改,生活方式可以改,可一到吃东西,却还是喜欢家乡菜。”


《故乡的野菜》:
胃比脑袋重要,本我比超我重要

文/许子东


现代散文的两大潮流,是鲁迅和周作人。鲁迅是战斗批判的,周作人是文人的“冲淡”。

周作人对于散文的文字提了两个标准,“简单”和“涩”。鲁迅散文是一针见血,有力量,像刚才讲的《立论》,把怎么做真实的人、社会怎么扭曲人等问题全提出来。周作人不是,他要的好像是清茶,茶叶是绿的,看上去很淡, 像清水,其实很有味道,喝的时候有点苦,喝完后又有点甜。总而言之,它的味道是比较复杂的,这是周作人对散文的标准。他的味道要很大年龄才能体会。

青少年读《故乡的野菜》,会觉得很淡。周作人就是追求淡。但是不是只有淡呢?不是。“简单”容易,“涩” 亦不难,难是难在又“简单”又“涩”,两者混合。

《故乡的野菜》第一句话:“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然后说:“我在浙东住过十几年,南京、东京都住过六年,这都是我的故乡;现在住在北京,于是北京就成了我的家乡了。”

这段话要仔细掂量。如果有人问在座的同学:“你是哪里人?" 你肯定会说,是香港人。也许后来在巴黎生活很多年,也最多是说:巴黎是我的第二故乡。可是周作人无所谓,哪里都是他的故乡。

这段话虽然很淡,但分量非常重,非常“反动”。“反动”在哪里?南京、东京都住过六年,南京是当时的民国首都,而东京是日本的首都。如果是阶级斗争觉悟高的人,马上会说他将来做汉奸,这是早就留下伏笔了。

周作人后来在北平就不走了,还在伪政权做了文化官员,可这篇文章写得很早。“五四”初期,周作人提倡“人的文学”,是一代大师,可他这么早就把中国和外国的地方完全并列在一起,“南京、东京都住过六年,这都是我的故乡”。他的家国观念是怎么回事呢?


这也可以说是世界意义的、比较超前的家国观念。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最大的分别就是从身份到契约。在传统观念里,中国人是黑头发、黄皮肤、黑眼睛,是龙的传人,这是一个身份,无可改变的。但是现代的国家制度是靠契约确定,比如美国的公民,不论什么种族,必须要宣誓效忠美利坚。在民主国家的概念里,契约说明一切,契约可以改变身份。

周作人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就接受了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的概念,提倡“新村文化”,只要在哪里生活,哪里就是故乡。

然后他从家乡的菜讲起,讲到历史典故里的菜,又讲到日本的菜,讲到最后发现:原来浙东的菜是最好吃的。从理性上来说,国家、城市不重要,哪里都可以生活,没有理由强调乡土国家高于一切;可是,就饮食来讲,哪里的东西都比不上家乡的东西好,母亲做的菜是最好的菜。

人有两件事最难改变,一个是语言,一个是胃。世界观可以改,国籍可以改,口音可以改,生活方式可以改,可一到吃东西,却还是喜欢家乡菜。

我开始不懂,为什么这个胃这么难改,后来看了弗洛伊德的理论才有点搞清楚。弗洛伊德说“本我”是无限追求快感,而快感是紧张状态的消除。婴儿的紧张状态首先来源于饥饿,这时母亲给婴儿吃点东西,就可以消除紧张,这就形成了婴儿最早记忆的快感和本我。妈妈做的菜永远是最好吃的菜,大约是这个道理。

周作人之所以觉得他的野菜这么重要,是因为胃比脑袋重要,本我比超我重要。这篇散文有双重的主题,第一层是理性上的家国观念,哪里都是家乡;第二层是情感上的家国情感,浙东才是故乡。

文章来源:《许子东现代文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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