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快开始了,你准备好了吗?
2017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快开始了,跟着小编去看看吧~
一、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二、活动项目
本次中小学艺术节共设10个项目,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两类进行。艺术表演节目类有声乐、器乐、舞蹈和朗诵4个项目。艺术作品类有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6个项目。
三、内容要求
本届艺术节的各项活动应围绕主题,展现我市中小学生在党的十八大精神鼓舞下,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建功立业的远大理想;展示我市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青春风采。内容上要紧扣时代脉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形式上要突显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
四、参加对象及分组
全市中小学生。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
五、比赛形式
所有项目均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
六、活动时间及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校级活动:2017年9月下旬至11月上旬;
(二)学区推荐部分节目(作品)参加乐清市级比赛: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
(三)推荐优秀节目(作品)参加温州市级比赛:2018年4月。
七、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授予以下三类学校
1.领导重视,能结合实际制定校级艺术节活动方案,实施过程中能做到层层发动、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这类优秀组织奖原则上每学区推荐1所学校;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根据开展情况确定。
2.积极组织参加市级项目比赛,能按文件要求,准时报送节目和作品参加市级评选;各类报表填写清楚、准确;获奖节目较多,质量高。这类优秀组织奖由市教育局统筹确定。
3.积极主动承办艺术节有关活动,有承办方案,精心组织,工作落实,氛围浓厚,活动组织有序,各项措施到位。这类优秀组织奖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具体获奖比例参照温州市教育局艺术节获奖比例的有关要求。优秀节目(作品)推荐参加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评选。学生违规参赛或在比赛中犯规,则取消相应奖项和推荐资格。
(三)指导师奖
1.本次艺术节荣获一、二、三等奖的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荣获优秀指导师称号;
2.在公布获奖结果文件中所有获奖项目将注明该节目(作品)的指导师姓名,各学区、学校上报的节目(作品)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手机全号及教育网,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逾期不予补报);
3.除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5人及5人以上)指导师可上报1-3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表演类集体项目及学生组合必须为同校学生,学生违规参赛或在比赛中犯规,则取消相应项目指导师奖。
八、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乐清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
声乐比赛(独唱、重唱):乐清市外国语学校
合唱比赛:乐清市外国语学校
器乐决赛:乐清市建设路小学
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乐清市实验小学
群舞比赛: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
朗诵比赛:乐清市实验小学
绘画比赛:乐清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初级中学
书法比赛:乐清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初级中学
篆刻比赛:乐清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初级中学
剪纸比赛:乐清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初级中学
设计比赛:乐清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初级中学
摄影比赛:乐清市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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