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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逢乃是天意,赠你一份“秘籍”

西法在线 宜昌西陵法院
2024-08-28
西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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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富二代“豪哥”被友人以经营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借款1000余万元,几年过去了,友人从屡次承诺还款到如今短信不回、电话不接,仿佛“人间蒸发”,豪哥为此烦心不已。入夜,豪哥昏昏睡去,借钱不还的烦心事还在脑海里翻腾......

“阁下何人?为何在此睡去?”

豪哥闻声而起,眼前站立着一位道骨仙风的老者,言语间透露着威严。豪哥心想“莫不是神仙神灵,要为我讨债指点迷津?”于是一股脑说出借款的前因后果以及友人躲避债务的现状。

“这有何难?”老者笑道“拿上字据去告他呀!”

“目前只有800万元的欠条,其余的借款都是零零碎碎转账的,之前我们关系一直不错,平时临时周转借出去的钱都没让他打借条。唉!这样的话,是不是没打借条的钱就要不回来了?”

“莫急莫急!今日你我相逢乃是天意,我将助你解难。现赠你一份“秘籍”,内藏乾坤,你等好好参详,必定疑虑全消”。话毕,老者拿出小本递给豪哥,便驾云远去。

豪哥将信将疑地翻开写着“独门秘籍”的小册子,映入眼帘的内容让他激动不已:

一、没有借条怎么办?

短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凡是债务人在其中提出借钱的均可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借款合意的证据,即使借款人没有出具书面的借据,亦可认定借款事实。

又或者转款时备注“借款”字样,结合后续借款人偿还部分款项或者承诺还款的事实,亦可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


二、哪些属于借款凭证?如何获取凭证?

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以及支付宝转账记录,该类证据需要银行或者平台盖章确认。

(一)银行转账记录需由出借人凭本人身份证向银行申请,可显示双方姓名、转款时间和金额。

(二)微信取证:微信→“我的”→“钱包”→“账单”→点击对应的转账记录(单个)→“申请转账电子凭证”→“申请”→输入对方姓名后提交。24小时内即可在“微信服务”公众号获得电子转账凭证(已加盖电子印章),该凭证会显示双方微信号、姓名、转账时间及金额等实名认证信息。

(三)支付宝取证:支付宝→“我的”→“账单”→点击对应的转账记录(单个)→“申请电子回单”→“申请”→输入电子邮箱地址→“发送”→“确认发送”→“完成”。凭证(已加盖电子印章)即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该凭证会显示双方微信号、姓名、转账时间及金额等实名认证信息。

因为微信、支付宝转账电子凭证均有实名认证功能,因此哪怕没有书面借据的借款人也不用担心无法证明对方身份啦。


三、欠款时间久远,借款人会不会丧失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所以,如果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则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次日起三年内,出借人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还款。

另外,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还款、或者借款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又或者出借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均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

因此,只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就不用担心债权会“过期”啦!


四、借款人躲避债务,找不到人,怎么办?

有的借款人不讲诚信,故意“玩失踪”逃避债务,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即使人不出面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联系不上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开庭时借款人不到庭的,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只要出借人提交的证据足够充分,人民法院将判决借款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在判决指定的期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待判决生效后,出借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通过大数据平台,可以通过网络冻结借款人银行账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及证券交易账户,还可查封、扣押借款人名下的其他财产(包括房产、车辆等),若借款人在指定期间内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人民法院有权依法从其账户进行扣划或者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并且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豪哥一目十行翻阅完“秘籍”,顿时信心满满,决定睡个好觉,明早赶紧收集证据去法院立案。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ND



投稿:民庭 杨柳、办公室 李云

编辑:蒋佳辰(实习) 

责编:唐娟  审核: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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