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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因拉架引发的九级伤残......

西法在线 宜昌西陵法院
2024-08-28


冲动是魔鬼

冲动是吃亏的前兆

该忍时就得忍

谨言慎行免后悔



下面就是典型的由冲动之举引发的惨案


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还原案件吧


PART01
基本案情






一只小狗引发的惨案


陈某和唐某是邻居,一日,陈某被唐某饲养的狗抓伤。事后,陈某一家上门索要注射的狂犬疫苗费用,因赔偿方式达成不一致,双方在门口争论,其间,唐某家的狗突然窜出来,陈B向狗踢一脚,没踢到,但将唐某家门口的纸挡板踢飞。

唐某给其朋友唐A打电话要他来帮忙,同时报警。

这时,陈某一家人均从唐某家中退了出来,等待110来处理。唐A达到现场后指着陈B喊了一声并推了一把,陈B还手,一旁的陈某、陈A、唐某均上来拉扯。

随后,唐某80多岁的母亲唐婆婆闻讯前来劝架。拉架过程中,唐婆婆摔倒,后经诊断右股骨颈骨折,被评为九级伤残。

经派出所调解,对双方的打架行为不进行治安处罚,建议唐婆婆的伤情赔偿,由民事诉讼解决。

唐婆婆遂向西陵法院起诉陈某、陈A、陈B,要求其赔偿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2万余元。


PART02
法院认定



公正审判

本案中,唐婆婆的受伤是由陈某、陈A、陈B一家和唐某、唐某朋友唐A的相互拉扯、斗殴造成的。陈某、陈A、陈B、唐某、唐A均没有伤害唐婆婆的主观故意,是五人的共同危险行为导致唐婆婆摔倒,五人均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唐婆婆仅起诉陈某、陈A、陈B一家人,放弃起诉唐某、唐A(不想找家人索赔),故陈某、陈A、陈B在唐婆婆放弃的范围内免除赔偿责任

唐婆婆事发时已80多岁、行动不便,但其盲目自信,上前拉架,自身存在重大过失

本案冲突中有两个转折点:一是陈B进入唐某家中踢狗,将唐某家中东西踢翻。住宅是公民的私人领域,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故陈B有过错。二是唐某的朋友唐A从电梯中出来后直接向陈B动手,两家人之间只是言语上的吵架,吵架已经停止,但唐A动手,再次挑起事端,故唐A有过错,且过错较大。

综上,法院认定陈某、陈A、陈B一家人承担唐婆婆40%的赔偿责任,唐婆婆的损失经核定为9万余元,故判令陈某、陈A、陈B须赔偿唐婆婆3.7万余元。

唐婆婆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PART03
法官说法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有事好好说,不要动手,不要动手,不要动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民事活动中,一方逞强而动手,往往意味着冲突升级,从言语攻击变为肢体攻击,具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权的主观意愿。有理也会变得无理、理亏。例如本案中的陈B,上门索要医疗费,本是合情合理,但陈B冲动,进入他人室内踢翻别人东西。后面赶来的唐A,先动手打人,再次挑起事端。

共同侵权中,被侵权人放弃对部分侵权人索赔的,其他侵权人在放弃份额内不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唐婆婆考虑唐某是自己的女儿,唐A是女儿的朋友,经法院释明仍不追加为共同被告,故陈某、陈A、陈B一家人仅承担部分责任。

公民在民事活动中,须有谨慎注意义务,“自己的生命,自己负责”。若被侵权人对损害结果发生、扩大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唐婆婆年纪80多岁,这个年龄,还参与年轻人拉架,放任自己的安危,明显存在过错。




PART04
法条检索



学点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莫生气

 人生就像一场戏,今世有缘才相聚。
相处一处不容易,人人应该去珍惜。
世上万物样样有,哪能件件如我意。
为了小事发脾气,回想起来又何必。


END

投稿:民庭 周云

编辑:蒋沅均(实习)

责编:唐娟  审核: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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