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西”心毕力 以“法”守护绿水青山

西法在线 宜昌西陵法院
2024-08-28


“长江大保护”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的“国之大者”,落实长江大保护,法治是治本之基。为筑牢流域生态防线,推动流域综合治理,聚司法之力守护宜昌绿水青山,8月31日,西陵法院受邀到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专题授课。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江世华、副支队长韩卫星及流域综合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课上,授课法官冯丽娥以流域水生态行政执法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为主题,从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典型案例出发,将行政法律法规与司法案例紧密结合,运用丰富案例对流域综合执法高发的败诉原因进行分析,着重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行政执法文书送达、证据审查等方面进行了深度讲解,指出了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和个性问题,开出了“药剂良方”。授课内容贴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为参会人员规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授课结束后,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非诉强制执行问题及过罚相当与自由裁量权的平衡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询问。冯法官就具体问题一一解答后分享了自己的建议,水生态执法作为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保证,需要准确把握“过”和“罚”的尺度,明确水生态保护行政处罚中过罚相当原则的适用边界,要从行政处罚的目的、行为的危害性评价及违法者的主观认识方面对“过”加以明确。针对违法行为发生竞合的情形,应结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涉及的单行法的基本制度原则,遵循择一重罚、首违不罚和比例原则确定处罚的种类和额度,从而更好地保障流域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湿地公园

江世华表示,本次授课内容贴合水生态执法的工作实际,对加强流域综合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及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业务水平具有很强的意义,为流域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启示和帮助。参训执法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系统培训,不断提高了自身法治素养,更架起了法院和一线执法人员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为今后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奠定了基础。 


西陵法院在行动

近年来,西陵法院在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持续推进“送法进机关”活动,助力提升行政机关的执法效能和应诉水平,积极推动形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

宜昌段长江

宜昌的江河不仅仅是城市名片,一句去“江边走走”浓缩着的宜昌百姓的生活。西陵法院人深知使命在肩,着眼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用最严密法治服务流域综合治理,为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贡献司法力量,绘织绿水青山司法画卷。


投稿:行政庭

编辑:李云

责编:许斐 

审核:黎锦



微信改版后

有读者说找不到我们的文章

大家记得把【宜昌西陵法院】

设为星标哦~


欢迎关注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宜昌西陵法院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