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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信箱收到一封来自被执行人的感谢信

执行路上的 宜昌西陵法院
2024-08-28




2023年10月12日,西陵法院院长信箱收到了这样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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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封来自被执行人的感谢信


在黄某某与某生态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生效判决的法律文书,某生态建设公司需向黄某某支付工程款及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鉴定费、执行费共计146万余元。

因被执行人某生态建设公司正在与案外公司协商合作事宜,此案件的办理效率会直接影响其对外签约成功与否。由于技术原因,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已被冻结的152万元案款,承办人立即联系上级法院技术处,协作解决了技术难题。从8月28日立案到9月5日完成扣划,并于当日解除全部查控措施,成功执行完毕,仅用时9天,避免了对被执行人的签约造成不利影响。

被执行人公司项目负责人钟某,致电法院,特别感谢承办人用最快的速度执行,促成了其顺利签约,肯定了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作出的努力。


执行干警张严予

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无论是对于申请人还是被执行人,只有转换思路,从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从其切身利益出发,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以合乎社情民意、公序良俗的方式公平公正地处理,才能找到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律是刚性的,但不是无情的,西陵法院在秉公执法的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下一步,西陵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工作职能,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让司法有力量,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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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执行局 张严予

编辑|李云

责编|许斐

审核|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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