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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1987年)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
一级: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简称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二级: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简称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三级: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简称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注:1.本名录中的中名、学名、药材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85年版一部)为依据。
2.本名录收载野生药材物种76种,中药材42种。其中只列入同一物种有代表性的药材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