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职务侵占案件管辖权问题的批复

独角法兽
2024-11-30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职务侵占案件管辖权问题的批复

公经〔2003〕435号

 

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你总队《关于职务侵占案件管辖权问题的请示报告》(黔公经侦〔2003〕15号)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

此案原则上应由犯罪嫌疑人所属公司、企业注册地的公安机关即贵阳市公安局管辖,如果由犯罪行为实施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行为实施地的公安机关即六盘水市公安局和六枝县公安局管辖。


相关法律信息

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吧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独角法兽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