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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指引|《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海警局执法部,2023年10月23日)
关于印发《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中国海警局各分局、直属局,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警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推进海洋法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海上涉砂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涉砂类案件办理工作并提高办案质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海警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参照适用。
具体办案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海警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侦查机关侦办涉砂刑事案件时要加强串并、研判,注重深挖彻查,依法收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依法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要全面客观审查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海警局执法部 2023年10月23日
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