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政治效能的“总开关” ——北京市政协“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理论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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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举办“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理论研讨会。北京市政协主席、研究会会长吉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周淑真、张峰、吴先宁、张树华、孙信、柴宝勇、谈火生、闫满成、郑拴虎等专家学者作大会发言。与会者就进一步深化对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认识、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努力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等问题发表了观点与看法。
关于深化对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认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吴先宁认为,“协商民主的本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协商民主有其自身特有的形式”“协商议政要紧密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协商议题,切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原理。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谈火生认为,作为西方协商民主理论最新趋势的协商系统理论,局限于空间意义上的协商系统理念,缺乏时间维度的考量,而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实践为协商系统理论的发展贡献了一个新的维度——时间维度:从政策议程设置到政策执行,协商民主都可以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具有世界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柴宝勇教授提出应建构内涵丰富、结构科学、受众广泛、功能完善的新时代协商文化。
对于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韩旭认为,协商民主作为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实现形式,其产生和发展在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必然性,客观上会相应提出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建立专门化的协商机制以及相应专门协商机构的内在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认为,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是通过其自身的功能机制运行,起到民主回应作用,这有助于减轻或缓和民众要求与政府行为之间的张力。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副教授杨守涛认为,协商民主是一个合作治理过程。
就如何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张峰教授认为,人民政协制度是一个制度体系,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是主干,这一制度应当包括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协商文化、协商能力五个方面的具体制度。吴先宁认为,制定政协协商工作规则,要突出可操作性、整体性、实效性,把“平等”“公正”“诚信”“法治”等核心价值体现到协商规则之中,把完善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平台作用的机制程序、界别内协商和界别发起协商的机制程序、规定协商基本程序等作为规则制定的重点内容。
对如何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所长张树华研究员认为,政协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政治影响力,要找准把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优势转化为政治效能的“总开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孙信认为,统一战线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是人民政协两大属性,二者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发挥二者作用各有侧重、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结合政协协商实践,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闫满成、办公厅副主任郑拴虎提出,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首先要把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作为工作主旨,特别是要把凝聚共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制度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有关专家学者、论文作者、研究会成员等6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收到研讨论文40多篇。
北京政协
来源:人民政协报
记者:赵彤 杨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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