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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墙”违法!永安一男子已经被查…...

平安三明 2022-04-30




8月9日

21 :11

小A


你上次推荐我的叫“V2加速器”的VPN还能用吗?我留学放假回来需要做作业,怎么这个VPN不能用了?

是吗?我昨天还用来看国外的综艺节目,速度挺快的。


小C

等等,我打开看看...  


小C

嗯?我的好像也不能用了…


小C






没错,这个卖“V2加速器”VPN软件的老板被我们抓了...

!!!!!


小A小C

请二位到公安机关配合进行调查。



今年7月份,永安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租用服务器非法架设网络“翻墙”工具并通过网络销售“翻墙”服务的方式牟利,经过近半个月的持续研判,网安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及犯罪窝点。8月10日,永安市公安局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庄某抓获归案,成功破获永安市首例销售网络“翻墙”工具案。




经查:自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庄某通过租用服务器、架设网站、定制APP等方式,制作可以逃避监管、擅自访问境外互联网络的“翻墙”软件,而后通过在网上发布广告的方式非法进行售卖,非法获利一百余万元,涉及买家近千人。目前,庄某已被永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向庄某购买和使用VPN 软件的小A和小C也被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在公安局办案区...


小C


我用VPN又没有做什么违法的事情,只是“翻墙”看了综艺节目也违法吗?

我在国内要登录国外留学的网站做作业,也没有干什么违法的事情啊!


小A


那我现在要纠正你的想法,首先,“翻墙”一定是违法的!无论你做什么,都是违法的。除非你用的不是VPN,而是用三大运营商的国际专用信道。但目前,个人是无法向三大运营商申请使用国际专用信道的。这么说吧,网络上非法售卖的这些“翻墙”工具(VPN软件),都是没有经国家电信部门审核的。
更可怕的是,这些软件往往存在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浏览器劫持、恶意捆绑等危害行为,会给使用者带来网络使用安全风险。


….(低头陷入了沉思)


小A小C

知道使用VPN的危害了吧?

知道了知道了。


小A小C

庄某制售“翻墙”工具的行为已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们不仅要处罚售卖翻墙软件的人,对你们这些购买和使用了翻墙软件,我们一样要进行处罚!


VPN

网警和小A、小C口中的VPN到底是什么?


让网警来给大家进行科普:

VPN一般指虚拟专用网络,是“翻墙”软件的常用技术,VPN软件均具有避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能够绕开我国互联网防火墙的监管,具有非法访问境外互联网站的功能。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VPN

相关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九条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别再自我安慰,

网上就没有安全不违法的VPN,

也没有不干坏事就不会被抓的个人翻墙者。


来源:平安永安

编辑:静云、程欣

校对:志和、燕萍

初审:国锦

审核: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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