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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相 |在靖西市从事边贸生意的一男子成了被南宁地铁警方解除“黑名单”的首例

2017-03-18 根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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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的黄先生在靖西市从事边贸生意。今年1月31日,他因在南宁乘坐地铁的一次经历,而进入众人的视野:他和一名随行女士,在车厢里捡到一只挎包,两人没有将包交还失主就离去,挎包里装有失主的2.7万余元现金及其他物品,警方为此四处寻找他们。本报对此进行报道后,黄先生主动联系失主李先生并归还挎包,他说:“我一直没有想过要将巨款占为己有。”昨日,黄先生来到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朝阳警务室,向民警说明已经归还挎包的情况。记者从警方了解到,黄先生成了警方解除地铁“黑名单”的首例。


黄先生(右一)向李先生归还挎包 记者 程勇可 摄


朋友提醒 专程到南宁将挎包还失主

1月31日晚上9时许,李先生在搭乘南宁地铁1号线时,不慎将一只黑色挎包遗落在车厢里,挎包内装有2.7万余元现金和其他物品。随后,他向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报警求助。民警查看监控发现,李先生下车后,坐在其左侧的一名男子和一名中年女子发现了他遗落的挎包,两人环顾了四周后,将挎包塞进自己的双肩包里带走。当晚,警方四处寻找两人。2月7日,本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昨日,黄先生来到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朝阳警务室,向民警说明已经归还挎包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黄先生在靖西市从事边贸生意。据其介绍,当天他和一名女老乡到南宁办事后,搭乘地铁前往西乡塘客运站。下地铁后,他们就搭乘班车连夜返回靖西市。“主要是赶车时间紧,加上那只黑挎包里面有大量现金,我们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就只能先把它带回去,再决定如何处理。”黄先生说,回家后他忙于生意,就把捡到挎包的事情给忘记了。

2月8日,黄先生接到南宁朋友的电话,才想起这件事情。朋友在电话里告诉他,他在地铁捡到他人挎包的事,已经被地铁监控拍下来了,并被媒体曝光……

黄先生根据挎包里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失主。2月9日,黄先生专程从靖西赶到南宁,给李先生送还挎包等物。

面对巨款 “一直没有想过要占为己有”

黄先生解释说,他赶到南宁还挎包后,就连夜赶回靖西市。回家之后,他因患重病住院一段时间,直到休养好之后才决定来南宁跟警方说明情况。

昨日,黄先生在警务室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做生意时也曾经不慎弄丢过钱物,很能理解失主的心情。“这是我第一次捡到这么多钱,但我一直没有想过要将巨款占为己有,因为这不是我的钱,我肯定不能要”。

“发现挎包丢失之后,我不敢相信还能找回。”失主李先生说,丢包当天,他刚从玉林老家回到南宁,挎包里的现金是打算第二天去进货用的。“没想到,他(黄先生)归还挎包的时候,现金等物一件不少。”

民警了解情况后告诉黄先生说,在地铁里捡到他人财物之后,可以交由地铁站务员或者警务室处理,也可以拨打110报警处理。“我们建议不要私下归还,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民警提醒说。

归还失物 首例获解除地铁黑名单记录

从捡挎包到归还间隔一个多星期时间,是否涉嫌侵占他人财物呢?对此,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的莫远锋律师认为,法律上没有规定具体归还时间,主动归还失物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侵占他人财物,才有可能避免被追究法律责任。

据地铁民警介绍,从去年6月28日南宁地铁1号线开通以来,总共有5起捡走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归还的案例,说明市民的素质有所提高。

地铁警方在寻找李先生的失物时,曾将黄先生等两人列入地铁“黑名单”。如今,黄先生已经主动归还他人财物,地铁警方也给予解除“黑名单”的记录。据了解,南宁地铁1 号线开通运行以来,总共有8名乘客因不文明乘车行为被地铁警方列入“黑名单”。黄先生主动归还了失物,因此成了被地铁警方解除“黑名单”的首例。


来源:南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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