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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毒002:商住像人妖,千万不能碰!

2017-04-19 房子有毒 房知了

商和住的需求,只有分开才有价值

在我的买房经历里,从来没有考虑过购买商住类产品,不是认为它没有价值,而是我没有这样的需求:1、我没有公司,不需要有个合法的场地去完成注册、经营;2、我有住宅购买资格,但手里的资金有限,必须先使用完资格权利;3、我喜欢纯粹、极致的东西,要么居住到极致,要么办公到极致。


商住像人妖 千万不能碰

我的一个地产圈的朋友打过一个比方(虽然我不能苟同),分享给大家听听是否有一点道理呢?他说,商住像人妖,看着很漂亮,但是不能当做媳妇娶回家,她不能生孩子,而且一般也就活40多岁;住宅象女人,娶妻生子过日子才是最合适的。因此存在即有价值,只是需求不同造成价值不同,并没有还坏的分别。如果你是演艺公司,当然人妖比普通女人有价值;但是如果你是想找个人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小芳或者是志玲是最靠谱的。哥们的意思是如果你个人居住需求,还是不去考虑商住产品的好些。


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

记得在2001-2003年的时候,北京有很多住宅项目改成商办项目,把“**花园”改为“**国际“,外立面做的和写字楼一样,销售的价格就要要比普通住宅高30%,很多人都疯抢,因为那时候大多数人认为开公司创业是最挣钱的;后来发现开公司的没有投资买房的人挣得多,就又把商办项目改成住宅,因为缺失很多住宅的功能,价格也就是住宅的70%,但是至少也比纯商办高些,最重要的是需求人群的基数大,卖的十分好。今天回头看看,以前住宅改办公的又都改回了住宅,很多还变成了学区房;估计未来商住也都会改成商办,很多可能会孵化出亿万级的企业。


房子有毒,我有瘾;不买可以看看吧

“商住像人妖,千万不能碰”,你对这句话怎么看呢,欢迎大家一起交流。我是一个买房上瘾的人,虽然现在没有资格也没有钱,但是我永远不会改变对于房子的热爱。请志同道合者,加“老毒物”的微信号:lofter100;标注“房子有毒”。

特别声明:“房子有毒”系列笔记唯一合作微信公众号为“北京房知道”,微信号:beijingfangzhi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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