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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审计】的几个问题——执行解析(30)
本公众号推出的系列文章《执行解析》,是以问题的形式对执行的基本规定予以简要阐述。公众号所发布的内容均为简略版,除个别章节外,都不包含详细的注解等。需要完整版内容的可以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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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审计】的几个问题——执行解析(30)
问题1:司法审计的目的是什么?
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审计。审计目的是查明被执行人是否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并确认是否能够清偿债务,而不是查明其财产现状。司法审计的作用有限,一般也不能就以审计报告认定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等。
问题2:没有获取账册等资料如何审计?
作为中介机构,没有相关资料无法开展审计工作。作为法院,被执行人不提交有关账册、资料的,应认定其妨害执行,并依法对其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问题3:资料缺失是否影响审计的进行?
严格来说,资料缺失会对审计造成影响,无法真实反映被执行人的资产和债权债务情况。但是,通过相关账册和报表,能够得出总体结论的,不影响审计结果的真实性,申请执行人可以针对资料缺失的问题另行主张被执行人的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