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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制管理】的几个问题——执行解析(36)
本公众号推出的系列文章《执行解析》,是以问题的形式对执行的基本规定予以简要阐述。公众号所发布的内容均为简略版,除个别章节外,都不包含详细的注解等。需要完整版内容的可以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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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制管理】的几个问题——执行解析(36)
问题1:什么是强制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在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情况下,被执行人的财产又产生价值,可以考虑适用强制管理的执行措施,并以管理的收益抵偿债务。
问题2:由谁负责管理?
在强制管理中,一般由债权人负责。这与破产清算案件中的管理人不同;该管理人管理的是整个公司,强制管理中管理的是具体财产。
在没有其他执行措施可以采用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强制管理。但强制管理要考虑该管理的财产的权属瑕疵问题。
问题3:何种情形可以强制管理?
比如无人居住的房屋、无人管理的财产,而且上述财产应当能够产生收益[1]
[1]实际上,能够产生收益的财产可以拍卖收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