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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案十问,把你的困惑都告诉你
十问,把你的困惑都告诉你!根据网上资料整理:
1、李为什么被解雇?
答案:他不是合同未到期被解雇,他是合同到期不续约;原因是绩效差。在华为干12年还15级说明一切,因为华为本科应届生通常为13级,一般3-5年可以升到15级、绩效越好升得越快,他干12年才15级类似读了12年小学还没有毕业,日常绩效可想而知。
2、公司为什么不通过对公账户直接给他2N补助?或者给N+1(N为连续合同服务年数)?
他原来隐藏了真相了,公司已经在对公账户直接按标准给了N+1;根据劳动法,不续约给N+1,不能给2N。他之前只告诉公众通过私人账号给钱,有意不告诉公司已经给N+1,让大家以为是公司设局搞他。
3、为什么通过秘书账号私人转30万?
因为这是李通过办法迫使其主管给他补偿到2N,相当于N-1的工资,不是公司给的。
所以如果李认为公司该给他2N,他完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可他不,他迫使部门主管给,这就奇怪了。
4、他为什么能迫使主管?网友坦言因为主管业务造假
在公司产品线,按照IPD理念,产品线不仅仅要管研发,还要管生产、采购、销售和服务,其中研发是强管理,其他是相对弱管理。所以李作为销售管理,其实是一个机要而不重要的岗位,可以接触很多合同信息,但产品线里面重要的是研发。
产品线业务部门因为业务造假(虚报合同订货额),主管被严惩。这个纯粹是公司内部管理,因为有个订货KPI,完成好,奖金很多;个别销售主管就虚报合同,产品线知道不说,负连带责任、直接责任是一线搞假合同的。
这个和营收没有关系,增加营收要发货和回款,很难造假;更和网上造谣的所谓骗国家补贴的恶意抹黑没关系,因为光伏发电国家并不补贴设备厂家,是补贴发电站。也就是说营收很难造假多营收,造假不仅没有补贴,多交税倒是会。所以这个是内部管理问题,不涉及外部,实际上不怕曝光,公司也敢报警。
因主管怕被举报给公司领导,所以就选择息事宁人给钱,这个N-1相当于是主管被迫的封口费。
5、主管钱哪里来?
每年每个部门都有一部分团队建设和激励经费预算,部门可以通过申请发团队个人奖励、旅游聚餐团建等申请。如果给个人的,那么就扣税发到个人工资账户;如果团队建设的,就发票报销,先垫付再领钱,统一放在部门秘书。当然部分主管也会违规多给员工项目奖金,然后再部分回收到部门做团建经费、也是统一放在部门秘书,但被发现会被处罚的。这个主管他就是违规把部分钱发给员工再部分收回到秘书做团建经费,绕过公司管理。实际上秘书管钱,主管分配,财、权分开也是一种制衡,要公示的。
所以主管相当于把团建经费支付给李了,本质上是李侵害了他部门的前同事们的权益,类似众筹送他钱了。
6、主管想陷害李吗?
不是的,主管是真心和解,虽然被迫,但是花部门的钱买自己的位置(被举报会被降职乃至开除),所以就违规妥协,和HR一起友好的谈判好给钱,让秘书打钱。当然部门HR也会被处罚,因为没有执行公司政策,而变成主管的办事员了,就像赵刚不仅仅要配合李云龙,在李云龙瞎干时候也要报告旅长才对。
主管这么做,违规不违法,不算贪污公款、因为不是进入自己口袋,属于钻公司管理空子。这件事最不愿意曝光就是主管,根本就不是阴谋论者说的故意搞个大金额让人坐牢很久,因为金额数量就是李自己要的。
7、怎么曝光的?
因为团建经费大规模支出,员工却没有看到钱影子,有人就投诉到公司;结果公司审计部门一审计发现,主管违规给李这个外人钱,而不是花在员工团队激励上。
主管于是坦白事件来龙去脉,公司认为李把一个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拿来打主管,导致公司损失几十万元,当然要报警。因为李看管理问题可以举报给公司审计部门等,拿来压迫主管拿钱就违法了。
8、为什么拿钱几个月后才报警抓人,是不是故意的?
因为公司发现问题时间就是李和主管交易后几个月后呀,难道会未卜先知吗?所以当然就是发现后内部调查清楚就报警,所以几个月后才报警。
9、为什么251?
司法机关都是经验丰富,这种事情一听就知道七七八八,人证(多人口供)物证和犯罪逻辑等等清楚,当然就会批捕。
本着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起诉是更加严格要求铁证如山的、是疑罪从无的不冤枉一个好人为主导的。
所以就会被反复要求补充证据了。至于保释制度,不在这里讨论,平衡得好皆大欢喜,平衡不好,老百姓会感觉坏人怎么才进去又出来。像香港废青,警察早上送进入,法官明天放出,其实也难。
李聪明就聪明在,如何迫使主管同意和他谈判2N的,他不录音。录音部分就是和主管HR愉快谈判2N支付等办法,所以证据当然有利了。至于主管和HR,本来就没想去搞人,想息事宁人,当然没有录音了,也就无法铁证如山。
懂行朋友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有时候就是无能为力的,该赔得赔;但是哪天要真是发现有铁证了,照样会进去的。
10、公司为什么不说明。
因为司法机关都裁决了,没办法说呀,说什么呢?说别人勒索,那涉及诽谤了,因为司法已经说明没有充足证据;说道歉,我错了,那更荒谬,明明就是公司被人搞走几十万,依法报案呀,这事情就是打碎牙齿和血吞。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团建经费管好,把HR体系培训好,把主管管理能力提升。
总结:李绩效差不续约,公司给N+1。李知道仲裁不会赢2N,通过掌握把柄迫使主管给,谈判时候选择有利时间录音。主管违规把部门团建经费给李,被员工投诉后,审计部门发现问题,东窗事发;主管坦白,公司报警。批准刑拘,但是因为主管没有留铁证,多次补充后无法起诉,在法规时间到后司法机关放人并赔偿。
这个事情无论主管和公司都一开始都没有要难为员工;公司是按N+1给了,主管是私下给了,息事宁人, 公司审计发现损失后报警。没有任何计谋或者做局,也没有什么不光彩不能告诉人的地方。
以上为网上信息整理和推断,有侵权的,请知会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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