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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道歉:律师“黄码”无法开庭被按撤诉处理|聚法案例
7月10日,因为疫情防控原因,广州市黄埔区某地被划定为临时管控区,一名宋姓律师正好在该处办公,虽连续两天进行核酸检测都是阴性,但还是被赋了黄码。
7月12日,由于有民事案件需要在深圳开庭,宋律师多次尝试与深圳光明区人民法院联系,通过小程序留言,希望改为线上开庭,但并未得到明确回复。于是她在开庭当天从广州驾车前往深圳,到达法院楼下之后无法进入,申请线上开庭遭到拒绝,最终被按未到庭撤诉处理。
这一事件爆出之后,引发舆论关注。
7月17日下午,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回应此事称,宋律师反映因“黄码”无法正常出庭参加诉讼,法院按撤诉处理确有不妥,现已依法予以纠正,已暂停相关人员职务,并向当事律师致歉。
案例检索
小编进入聚法案例检索与“黄码”“疫情”相关案例,案例显示,当事人因疫情防控政策无法到庭时,法院会裁定中止审理或驳回起诉。
案例一,原告因行程为黄码,出行受限制,加上对网络不熟悉等其他原因,无论线上线下均无法参加庭审,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案例二,原告因健康码为黄码,无法正常出庭,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待原告能够正常到庭后,另行起诉主张权利。
当事人未出庭,且无正当理由,按未到庭撤诉处理。
案例三,因律师忘记开庭时间,且处于居家隔离状态无法出庭,法院按原告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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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律学堂、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微博、聚法案例网(本文仅供学习参考,侵权则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