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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谢梅鑫:化解千家愁,温暖万人心

汕头政法 2023-08-09



,现任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隆都镇司法所所长、澄海区法律援助处兼职律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近三十年,谢梅鑫同志始终坚持以“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社会的稳定高于一切”为宗旨,三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任基层司法所所长15年来,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基层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群众纠纷,化解千家愁,温暖万人心。2021年,谢梅鑫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重学习,强素质,思想政治站位高

谢梅鑫同志时刻把学习放在第一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加党史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与时俱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精湛的业务工作技能、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自励,廉洁自律。




履好职、促稳定,化解矛盾效果好

谢梅鑫同志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十年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时刻把广大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维护一方稳定作为己任,敢于担当,认真履职,用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做好人民调解、法律帮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教育和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近年来,先后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60多起,调解率达100%,代写法律文书100多份,提供法律援助80多次,逐步把基层司法所打造成为把握各类矛盾的“报警器”、调处纠纷的“灭火器”、促进和谐的“稳定器”、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讲团结、顾大局,助力发展作用大

谢梅鑫同志时刻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团结带领全所人员创造性开展工作,既不折不扣做好本职工作,又高质量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做到两头兼顾,两头不误。同时,积极参与所在镇的创文强管、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和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为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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