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微”看点丨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 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近日,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赵仕瑞带队赴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调研指导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颜世荣及澄海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前期我市已被司法部确定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目前我市已制定印发试点工作方案,澄海区正围绕试点工作任务分工,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凤翔街道作为澄海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已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有序开展。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凤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情况,查阅了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并召开座谈会,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提出指导意见。
调研组指出,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部署,要紧紧围绕重点,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调研组强调,要持续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水平,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全流程网上办案,以信息化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积极发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作用,协调整合基层执法力量资源,进一步充实镇街行政执法队伍,可探索建立“网格员吹哨,执法人员报到”机制,弥补基层执法监管在人员、区域、时间等方面的不足,要加强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省司法厅正着手录制授课视频和编制指导案例,市、区(县)司法局要同步加强培训指导,整体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三是做好下放镇街实施事项的动态调整,要对前期下放事项的实施情况组织评估,镇(街道)确实无法有效承接的执法事项,市、区(县)两级政府要及时做动态调整,确保镇(街道)接得住、管得好。四是发挥司法所的行政执法监督作用,要强化司法所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职能,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推进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