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拉斯首位女总统, 为何要举“21世纪社会主义”大旗?
“好制度”为何不能总是带来“好结果”?——中美洲国家兴衰的比较历史分析文|释启鹏来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 11月28日,在洪都拉斯特古西加尔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自由与重建党总统候选人希奥玛拉·卡斯特罗发表讲话。图源:getty image
然而,如此流行甚至被奉为“常识”的理论在现实中却面临诸多困境:从拉美到非洲,许多采取了“好制度”的发展中国家并没有真正实现发展,反而出现了贫穷与不平等的加剧。这种“创造性的毁灭”甚至摧毁了劳动分工、社会关系、福利供给、技术混合、生活方式和思考方式、再生产活动、本地归属和情感习性。为什么“好制度”并不总能带来“好结果”?面对这一理论与现实难题,主流发展经济学大多沉溺于“制度崇拜”的窠臼中难以自拔,为此,普热沃斯基等抱怨道,“制度主义者往往只会在他们自己精心设计的繁文缛节里面打转”。
本文立足第三世界的比较历史分析,发现私有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存在严苛的前提条件,很多情况下反倒是“好制度”的建立阻碍了经济发展并加剧社会不平等。
回顾发展研究的理论系谱,围绕“制度崇拜”的“理论神话”的出现是十分晚近的事。在古典时期,土地和人口被视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后来,资本和技术成为主角;直到半个世纪之前,组织与制度的力量方才崭露头角。“制度崇拜”得以在学界建构有赖于两代学者的持续努力。对于奠基人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North)而言,他的开创性工作是将国家兴衰之锚定于制度。基于西欧经济史的详细考察,诺斯及其合作者认为,西方世界的兴起“起因于一种适宜所有权演进的环境,这种环境促进了从继承权到完全无限制的土地所有权、自由劳动力、保护私有财产、专利法和其他对知识财产所有制的鼓励,直到形成一套旨在减少产品和资本市场缺陷的制度安排”。“光荣革命”实现了政府对商人财富的有效保护,为长期经济增长奠定了基础。不仅如此,私有产权的确立同样是诱发两次工业革命的关键所在。
“建构神话”的第二步,是将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联系起来,并将研究视角扩展到第三世界。立足第三世界国家的兴衰探源,达龙·阿西莫格鲁(Daron( Acemoglu)等人的系列研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作者基于64个前殖民地的计量数据,论证了由不同殖民方式所造就的制度形态决定着殖民地国家日后经济发展水平;在历时性比较上,他们在排除地理、文化等竞争性解释的基础上,确立了殖民地国家“财富逆转”的制度之源;在共时性比较上,他们立足大西洋贸易之于不同国家的影响,揭示了对王权限制以及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开启工业革命的先决条件。通过一系列的研究,新一代的发展经济学者们重申,“一个社会是否能实现增长,其关键在于经济制度”,并进一步提出差异化的经济制度主要源于不同的政治权力和政治制度。这种“找回历史”的制度分析模式吸引了一大批信徒,研究者使用微观数据和更复杂的分析技术以期确定为什么历史中形成的特定制度形式如此重要。
在“制度很重要”的共享信念下,研究者对“好制度”的具体定义却莫衷一是。在笔者看来,发展经济学脉络中的“好制度”是作为辐射型范畴(radial category)而存在的:该范畴下的所有成员不必然具备定义属性的所有特征,且辐射型范畴的所有含义都体现在一个“核心子范畴”上,而这个子范畴是整体范畴的最佳范例。阿西莫格鲁等人的定义可以视作“好制度”的核心子范畴,即“能够确保广泛的社会阶层享有有效财产权利的社会组织形式”。然而,这一定义在现实世界中却很难真正实现,这主要是因为产权的排他性与社会利益的普遍性之间的持续张力。为此,研究者更倾向于将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安排视作国家繁荣的关键。在他们看来,经济发展依赖于投资,那些利用知识或资本进行投资的人们希望能够自由地使用这些要素并从中获利,但如果面临被政府或其他个人征收的风险,那么投资者们显然不会在这些地方投资。只有当产权得到保护时,个人在储备、投资和创新等方面的意愿才能得到有效激励,而“激励是经济绩效的基本决定因素”。具体来说,保护产权对经济活动与资源分配的影响主要聚焦于保障安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为交易提供便利四种渠道。
当然,将意涵庞杂甚至可能存在内部不一致的观念纳入“制度崇拜论”的阵营,并将保护私有产权视作其核心特征,这种“奥卡姆剃刀”式的操作多少会引来争议。除了基于“范畴”构型的逻辑为这种操作提供了充足的理由之外,我们同样可以在现实中理解这一抽象化过程。不难发现,制度决定论者宿命论的观点与新自由主义主张纠缠在一起。它们都认为国家应该支持牢固的财产权、法治以及令市场和自由贸易得以运转自由的制度,这些被视为保障个人自由所必需的制度安排。而缺乏明晰的私有产权被视为阻碍经济发展和人类幸福的最大障碍,保护私有产权则是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并防止“公用地悲剧”的有效手段。这种学术观点与具体政策的纠缠使得我们相信,新自由主义实践是制度崇拜论的现实映像。
以新自由主义为核心,“华盛顿共识”确立了自由化、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目标。但就其效果而言,“即便是最热衷的支持者也承认事情并没有按照预期的方向发展,拉美经济增长持续低迷、撒哈拉以南的非洲所经历的严重危机都对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合理性造成了重大挑战”。是时候反思“制度崇拜”了。面对理论与现实的张力,研究者有必要重新思考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安排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复杂关系。
2 中美洲的发展迷思与历史性因果叙述
诉诸历史是理解这种复杂关系的有效途径。为此,笔者需要找寻一项关键事件,它一方面足以展现“好制度”的形成过程,另一方面足以决定国家的长期发展命运,由此我们便可以理解“好制度”与国家发展之间的真实逻辑。在本文中,笔者将这一关键事件定位于危地马拉、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与哥斯达黎加中美洲五国的自由主义改革。
1870~1930年,由于深受欧洲自由主义思潮浸染,这五个国家的执政者陆续开展了以变更土地所有制为核心的变革。国家明确了土地拥有者的排他性产权,土地私有制代替了殖民时代确立的公共土地所有制和村社土地所有制,“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被写入法律条文。在诺斯等人的经典研究中,缺少私有产权的土地制度是阻碍西属殖民地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中美洲自由主义改革的实践,恰恰反映了主流发展经济学所推崇的用“有效产权”替代“无效产权”。
按照实证主义的逻辑,选择中美洲五国符合“控制性比较”的基本要求:五个国家空间毗邻、历史相似且同处于世界体系边缘,在增强可比性的同时排除了地理、文化等竞争性解释;素有“中美洲瑞士”之称的哥斯达黎加取得了远超其他四国的发展成就,这种差异性构成了分析的起点。这种寓意于相似性的差异性的确提供了现实世界的“疑题”(puzzle),但我们却无法在控制性比较中明确因果关系。因为在实证主义的脉络下,“除非放弃小样本比较,转而拥抱大样本统计或定性比较分析(QCA),案例研究在因果推断上面临的种种难题永远无法得到真正克服”。于是,笔者试图超越“力向因果”(forcing-cause)的实证主义窠臼,在历史性因果叙述中理解中美洲自由主义改革及与之相关的社会情形是如何形成并稳定的(见图1)。
▲ 图1:1920~1995年中美洲五国人均GDP变化(单位:美元,1970年购买力平价)。图源:Rosemary Thorp,Progress,Poverty,and Exclusion:An Economic History of Latin America in the 20th Century.New York: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1998,p.353.
复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并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连接起来向前发展。其中,有两个结构性因素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过程:其一是国内社会结构,尤其是阶级关系以及权力精英;其二是跨国权力结构,尤其是不平等的世界体系以及霸权国家的干预。围绕这两种结构性力量,笔者将中美洲五国的资料组织起来形成了特定的历史性因果叙述。实现因果推论的关键,是理解这些关键因素及其意涵的缘起、嬗变与纠葛,并进一步展现结构性因素以及关键行动者是如何被自由主义改革重塑并不断实现自我塑造。中美洲经由自由主义改革的经济繁荣稍纵即逝,“好制度”的建立并没有实现人们所期待的美好蓝图,反而成了阻碍发展水平、扩大发展差距的结构性根源。
在本文的历史叙述中,“国家”等因素并没有被充分讨论。这种权衡与取舍,主要取决于笔者的理论框架。对于自由主义时期的中美洲五国而言,“国家的职责是维护秩序,经济政策完全放任自由,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作为它的指导原则”,因此它们很难发挥独立作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美洲国家的统治者仅是咖啡出口商的代言人。例如在危地马拉,激进的改革措施与其说是反映了咖啡种植园主的关切,毋宁说是直接体现了时任总统为了打击旧势力的诉求。自由主义改革始终伴随着国家建设,也正是国家能力的进一步增强,改革才得以推进。然而,国家建设的最终结果是统治精英更有能力通过强制手段实现其经济意愿——鉴于统治精英的自由主义底色,我们依旧可以认为中美洲国家的偏好反映了主导性社会阶级的偏好。
3 西班牙殖民统治及其遗产
正如经济史学家保罗·贝洛赫所言,“导致欠发达境遇的大量结构性因素的历史根源都可以追溯到欧洲殖民统治时期”。因此,本文同样将分析起点追溯到殖民时代。在西班牙殖民初期,重商主义是欧洲主流经济思想。在推行重商主义的国家看来,“占便宜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世界上尽可能多的贵金属储备吸引到自己一边,并防止本国的贵金属外流”。为此,殖民者建立起关税保护制度,出台了排他性的航海条例等配套措施。16世纪中期以后,银矿成为西属殖民地的主要出口商品。由于开采银矿需要大量劳动力,早期殖民者因而倾向于在那些人口密集且已建立起统治秩序的地区定居。这一特征,决定了西班牙殖民主义在不同地区的程度差异。
危地马拉处于阿兹特克文明的中心地带,拥有更加完整统治结构和更加丰富的劳动力,西班牙殖民者因而在此建立了许多据点。16世纪中叶,西班牙在中美洲及墨西哥南部建立起的危地马拉王国。王国首府圣地亚哥控制了中美洲的大部分贸易,一群通过歧视性政策中获取暴利的重商主义权力精英在16世纪末逐渐兴起。他们“拥有最辽阔和最为肥沃的土地,垄断城市和矿区的市场,控制信贷来源,用操纵对外、对内贸易网的方法取得大部分货币收入”。为了榨取利润,他们建立起将土地和劳动力捆绑在一起的庄园制并从事压迫型劳动。这个“以大土地所有制同对矿业和商业部门取得资本垄断”为基础权力精英掌握着殖民地的经济来源,因此也被视作“危地马拉王国寡头政治的社会基础”。中美洲其他国家,则或因缺乏自然资源、或因缺乏丰富的劳动力而长期处于殖民体系边缘,到17世纪末,当庄园制在危地马拉已经十分普遍之时,其他四国依旧以小型农场的耕作模式为主。
1700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改变了宗主国的统治秩序,殖民地的情势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波旁王朝采取了一系列不同于哈布斯堡王朝的政策措施,包括取消了对港口的限制,承认大西洋贸易的合法化,并削弱教会力量以增强政府权力。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改革不但释放了殖民地的经济活力,而且改变了权力运行模式。随着出口贸易的繁荣,自由主义的殖民模式为西属殖民地孕育了新的商人阶层。不同于重商主义殖民时期的土地—商业精英,新的商业精英抑或说自由主义精英主要通过贸易获利,因此,他们更加注重自由贸易以及经济的长期增长。这种基于不同生产方式构成的精英分野,为日后的自由主义改革时期的政策选择奠定了基础。
然而,宗主国的“自由主义转向”在中美洲五国开展得并不顺利。在危地马拉,贸易寡头和土地贵族的地位在18世纪已经得到了极大巩固,这一操控贸易并拥有地方政治权力的阶级“是传统重商主义模式的坚定捍卫者”。当改革受到旧势力的抵制,宗主国便选择在其他地区开辟新的港口,从而直接导致危地马拉在殖民体系中的地位不断下降。当出口贸易在新兴商业精英的推动下日趋繁荣的时候,土地贵族与贸易寡头依旧通过压榨劳动力以获得高额利润,甚至通过以次充好的方式以弥补贸易亏损。由于国民生产仅仅依靠单一的出口作物且缺乏必要的技术设备,危地马拉的经济在世界市场大幅波动后逐渐走向衰落。
中美洲其他国家受自由主义转向的影响同样有限,他们依旧处于殖民体系边缘:萨尔瓦多的粮食生产虽然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由于危地马拉的土地—商业精英对贸易和港口的控制,最终导致该地区的贸易并没有多大起色;在洪都拉斯,劳动力的匮乏使新发现的矿藏无法有效开采,而且新开辟的港口缺少战略价值;尼加拉瓜则因劳动力与自然资源的双重缺乏而被殖民者忽视;人口稀少的哥斯达黎加虽然适于自由主义者重建殖民秩序,但是由于矿产贫乏且缺少优良港口,它直至殖民统治结束时依旧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
危地马拉的经验表明,前殖民社会越富有、越稳定、越复杂,重商主义的殖民精英就越有可能建立起牟取眼前暴利而牺牲长期发展的制度体系。但即便如此,我们依旧无法将中美洲五国的发展差异简单归咎于殖民遗产。除危地马拉之外,其他四国的社会结构与阶级关系十分相似,甚至洪都拉斯受殖民统治的影响还要弱于哥斯达黎加。因此,认为缺少攫取型殖民遗产以及民主制度是形成“哥斯达黎加例外论”的观点并不符合历史真相。而且,哥斯达黎加的民主制度在20世纪50年代才最终定型,但中美洲国家的发展差异在20世纪初就开始出现明显差异。况且21世纪之后,中美洲普遍实行自由民主政体,但这并没有改变它们落后的局面。为此,我们需将视野转向中美洲独立之后的自由主义改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研究者可以忽视殖民时期的关键作用。中美洲早期的社会状况以及与特定殖民主义类型的“绞合”塑造了不同国家的阶级—社会关系,而这一条件影响着自由主义改革时期精英的策略选择。
4 大分流:中美洲的自由主义改革
自由主义改革时期是中美洲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定阶段,大约横跨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把这一阶段冠之以“自由主义”改革的原因在于:一方面,这一时期那些信奉自由主义的精英相继从之前执政的保守派精英和考迪罗政府手中夺取了权力;另一方面,这些领导人成功地实施了自由主义性质的改革,推动各国的商品经济急剧扩张并迅速被纳入世界市场。虽然各国的开启时间与具体措施上存在差异,但一些相似的措施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包括但不限于废除专制统治、减少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加强地方自治、扩大农产品出口、推动农业商业化以及加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等。
恩格斯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革中去寻找,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将中美洲国家兴衰的大分流与自由主义改革相联系,正是因为在这一时期,五国的自由主义精英通过涉及生产方式与权力关系的结构性变革,实现了国家角色和社会经济关系的根本转变。对于执政精英而言,他们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实现国家的经济发展。这不单是为他们的统治寻求合法性,更是为了通过自由主义的发展策略来强化自身经济基础,以打击保守派以及殖民时代的权力精英。当自由主义精英试图将所有土地都用来种植经济作物以换取高额利润时,传统的村社制以及殖民时期所形成的庄园土地所有制就成为最大阻碍。为此,将土地公有制部分或全部地转变为土地私有制并对私有产权进行保护,构成了中美洲自由主义改革的核心特征。
随着五国不同类型的改革相继展开,决定着国家发展命运的阶级关系与社会结构在历史进程的复杂变动中开始了塑造与自我塑造之旅。面对咖啡出口获得的巨额利润,那些商品经济长期处于落后的国家必然意图通过激进改革以实现“赶超”,萨尔瓦多即为代表。该国的咖啡种植业长期滞后,种植园规模也十分有限。面对大量的公有制土地以及家庭式的咖啡种植模式,萨尔瓦多的自由派在19世纪70年代之后便采取了五国中最为激进且彻底的土地私有化方案。1881年,萨尔瓦多政府颁布法令废除公共土地制度,成千上万的农民被剥夺了共有的土地而不得不去庄园去当佃农。一些咖啡种植园的持有者借机扩大规模,从中小型种植园主变身为了大种植园主,形成了以“14家族”为代表的寡头集团。21世纪初,萨尔瓦多甚至成立了专门的武装力量以维持咖啡种植园的安全与秩序。
激进改革同样可能是对抗性冲突的产物,它或源自新旧权力精英的冲突,或源自保守派与自由派的分歧。对于危地马拉而言,那些在殖民时代就已经形成的地主阶级与商业寡头是自由派掌权的最大阻碍,通过对土地和劳动力的控制以获得财富的方式与自由主义逻辑格格不入。再加上经历了20年的考迪罗统治,危地马拉的自由派一掌权便采取了最为激进的改革方式。1871~1883年,危地马拉政府共出售土地397755公顷以建设咖啡种植园。为了保障充足的劳动力,危地马拉在1877年的法案中允许种植园主招募印第安人作雇工,以法律的形式为从事压迫型劳动提供了合法保障。由于大庄园主寻求更高效率和利润,他们从村庄、小土地拥有者和农民手中夺取更多的土地,造成了流离失所的无地农民人数日益增加,民愤四起。
而对于尼加拉瓜的自由主义精英而言,最大的挑战来自于保守派。当中美洲其他国家的自由主义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尼加拉瓜依旧在保守党的统治之下并一直持续到1893年。在此期间,自由派受到了极大压制。在掌权之后,尼加拉瓜的自由主义者们同样采取了激进的策略。自1895年开始,自由派开始了大刀阔斧的土地私有化改革,土著居民被迫将土地低价卖给种植园主。除此之外,尼加拉瓜针对颁布了反流浪人士的法律,并设法把农民变成雇佣工人。随着咖啡种植业突飞猛进,尼加拉瓜的经济运行模式逐渐与危地马拉、萨尔瓦多趋同,大型种植园成为最重要的农业生产单位。据统计,尼加拉瓜是除危地马拉之外大型种植园面积最大的国家。
通过激进改革,危地马拉、萨尔瓦多及尼加拉瓜在短时间内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从“无效”到“有效”的转变,自由主义改革伴随着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安排极大推进了这些国家出口经济的繁荣。然而,改革的另一项结果则是土地为少数人攫取,大地主、大种植园主的兴起成为这些国家日后经济难以持续增长的结构性阻碍。相较于这些国家,哥斯达黎加则走了一条更为缓和的改革之路。早在19世纪中期,咖啡出口就已经成为哥斯达黎加的经济支柱。因此,自由派掌权之后依旧延续着中小规模咖啡种植园的发展模式。这种生产方式所形成的主导性社会阶级的财富和权力并非源于土地,而是源于咖啡的加工销售。基于相对同质化的社会结构,咖啡出口的财政收入为哥斯达黎加的国家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撑。在20世纪初,哥斯达黎加用于教育的支出已经与军费齐平。
在自由主义改革的具体策略上,洪都拉斯与哥斯达黎加颇为相似。尽管自由主义精英抵制传统土地制度,但他们并没有采取激进的再分配措施。洪都拉斯的执政者将中小型农场作为主要生产单位,鼓励农民立足现有土地进行耕种,并通过“家庭份地”(family plots)的方式将公有制土地分给无地少地农民。与此同时,政府还提供了各种保障性措施以提高农业生产,例如发放种子和肥料并提供多种政策补贴等。然而,洪都拉斯最终放弃了这种自主发展的模式。由于缺乏咖啡出口产业,洪都拉斯的自由派采取了出让矿山权益的策略。而到了20世纪初,当洪都拉斯终于依靠香蕉等“飞地经济”融入世界市场时,联合果品公司(United Fruit Company)等实力雄厚的国际资本集团却在经济波动期乘虚而入,同洪都拉斯签订了大量租让土地的合同。到了1925年,香蕉出口额构成了洪都拉斯全国出口总额的88%,但是这些利润基本都被国际资本集团攫取了。到了20年代后期,美国控制了洪都拉斯几乎所有的对外贸易。与此同时,美国多次直接干预洪都拉斯的内政,导致该国曾在三年内发生了17场政变。
由此可见,跨国权力结构对边缘国家的影响何其深远,尤其是对中美洲国家而言,美国牢牢地扼住了其国家发展的咽喉。无独有偶,由于美国长期视尼加拉瓜为开凿跨洋通道的最佳选择,该国自1910年开始就长期驻有美国军队,海关、银行以及铁路也被美方接管。许多尼加拉瓜精英的观念和行为甚至因此发生了扭曲,导致国家在“政治上的成功取决于公众确信某个人或某一派享有美国的明确支持”。而与这些国家形成鲜明对比的哥斯达黎加,它的成功与其说是领导人的商业头脑或政治远见,毋宁说是他们更有能力进行持续的改革,“而能够完成这一壮举的先决条件,仅仅是因为他们没有卷入对该地区造成严重破坏的战争与外部干预”。
如表1所示,笔者通过“改革策略”与“外部环境”这两个要素,勾勒了中美洲自由主义改革是如何通过重塑阶级与权力关系进而对国家发展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中美洲五国借助出口经济的繁荣完全卷入世界市场,虽然实现了经济增长,但同时也形成了制约其长期发展的阻力。官员、地主和商人在自由主义改革中相互结盟,由此形成的不同形态的“国家—社会—资本”的三角关系,造成了国家发展轨迹的“大分流”。这就是为什么五个国家在20世纪初走上了不同的自由主义改革道路:
咖啡出口为哥斯达黎加创造了财富,温和的自由化改革与社会阶级结构相适应,为经济健康发展以及民主政治的奠定了基础;
危地马拉和萨尔瓦多通过强有力的改革取消了小地主,却培养了大种植园寡头,他们在出口贸易的繁荣中不断获取政治经济权力,进而成了经济长期发展的巨大障碍;
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则沦落为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附庸,不平等的交换关系加之美国的干预使它们的发展战略频频失败。
至于之后的故事,毫无意外地按照关键时刻所廓定的发展命运继续演进了。1929年的经济危机削弱了出口部门与国际市场的联系,失业率的上升和实际收入的下降导致所有中美洲国家出现大众抗议与组织化的劳工运动。哥斯达黎加妥善地处理了工人运动,并在菲格雷斯(José Figueres Ferrer)领导的革命中走向了发展主义道路。国家干预的增强、银行和基础设施的国有化迎来了较高的社会福利,国家也适时地迎来了民主改革。这些措施不仅缓和了社会矛盾,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时至今日,哥斯达黎加在整个拉美地区都处于高水平发展行列。虽然我们不能忽然其存在的各类社会矛盾,但这相较于邻国而言已殊为不易了。
在工人运动兴起、国家依附性变弱的窗口期,中美洲其他国家就不那么幸运了。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的大地主阶级势力庞大,他们在商业和金融领域拥有权益或与之前商业精英合二为一;而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则被跨国势力把控,金融、铁路、海关等重要部门都失去了自主权。对于这些国家而言,历史遗产形成社会结构已经编织起了商人、政客、军人以及外国资本相互盘根错节的巨大精英网络。在经济精英中占支配地位的大地主和依附于外国势力的资产阶级结成联盟,完全掌控了国家发展的命脉。使这些中美洲国家想从根本上扭转命运变得难上加难。
5 余论: 重思私有产权制度与经济发展
对中美洲国家兴衰的探源,很难让我们继续简单地把保护私有产权与经济发展划上等号。对于许多国家而言,正是这些“好制度”阻碍了国家发展、加剧了社会矛盾。回顾第三世界的发展历程,巴西“经济奇迹”的中断、墨西哥暴力政治的泛滥以及菲律宾“封建制民主”的兴起无不与这些国家盲目拥抱“好制度”“好政策”有关。故而正如张夏准所言,私有产权是否促进经济发展,取决于技术、人口、政治权力乃至意识形态的复杂变化,许多破坏现有产权并创造新的产权的活动反而有利于经济发展。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断然抛却发展经济学的丰硕成果。目前,依旧有足够经验证据可以支撑保护私有产权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正向关系。有学者基于对墨西哥革命时期的研究表明,国家实现经济增长只需要政府给某些类型的资产所有者提供选择性的可信承诺。换言之,只要能保证那些能赚钱的人可以赚钱,那么即便是国家处于动荡时期,依旧可以经济增长。然而,“经济增长”与“发展”存在截然不同的意涵,虽然前者是后者的基础,但二者并不必然一致。这种差异背后的“身份意识”在于,社会科学研究者关注的不应仅仅是冰冷的经济数字,更应该关心普通民众的切身境遇。在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片面推崇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安排仿佛将全体民众塞入了两部截然不同的扶梯:精英所在的那部扶梯因“好制度”而上升得更快;但另一部搭载着大多数普通民众的扶梯却因“好制度”纹丝不动甚至不断下坠。由此,不平等的社会结构被进一步强化,促进“经济增长”的制度安排不仅难以为“发展”提供持续的激励,相反,严重的贫富分化还会破坏社会的激励结构。
为此,我们必须重新思考结构性因素以及权力关系的作用。对西方发展经济学而言,绝大多数研究者“只研究经济关系中的数量关系和函数关系,不研究生产关系,甚至不知道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有不同的生产关系,当然也不了解生产关系对它所揭示的函数关系的制约作用”。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经济学家习惯将制度视作解决集体行动困境并使各方面获益的合作机制,并天真地认为有了好的制度设计,经济增长就能水到渠成。然而,政治过程往往会产生使一部分人受益而另一部分人受损的制度安排,这取决于谁有更有权力强加其意愿。对于第三世界国家而言,在一个收入分配比较平均的社会中,“好制度”才有可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激励;相反,如果一个国家处于极度不平等的社会结构之中,抑或是难以在世界体系中保持相对自主性,那么私有产权制度建立的过程就必然伴随着强势行动者利用权力对弱者实施剥夺,那些被赋予美好希冀的制度安排也终将沦为维持和扩大贫富分化的工具。
结构与权力如此重要,以致落后国家改变自身命运的关键并非是采取了特定的制度或政策建议。由此观之,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发展成就绝非选择市场经济那么简单——毕竟许多第三世界国家都选择了市场化改革,但它们鲜有成功,其中的关键差别在于是否经历了社会革命所催动的整体变革。国家政权与阶级结构的双重变革摧毁了封建主义与帝国主义的桎梏,从而避免了日后的发展成果被旧时代的精英所攫取。而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以及教育和医疗保健的持续投入,“尽管其初衷并不是协助市场导向的经济增长,但它却创造了在这个国家转向市场之后可以投入动态运用的社会机会”。中国的经济奇迹,以及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也绝不是任何西方发展经济学理论所开的“药方”能够解释的。从这种意义上,比较历史分析虽然研究的是过去、比较的是他国,但最终落脚点却是对本国现实的强烈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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