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静静的看着你speak(zhuang) English(B)
“This文案very good”—— 枕头君
作者:哒哒君 来源:哒哒(ID:dadatime)
在帝都各大CBD上班,需要强大的心理素质。
朝阳区CBD是西装革履的,禁欲到四海八荒都尖叫。走在大马路上,你或许一不小心就要被广告模范们的中夹英式对话给呛到:
“Sophie啊,你看你最近什么时候比较free,可以来参加我们的Con-Call,这次的plan可以帮助你们的brand提升loyalty,到时我们的 Partner还会亲自参加这个Brainstorming。”
“OK啊,不过我得让我的assistant check 一下schedule”。
每当这时,你只能以全程黑线向模范们致敬。
据说,外企特别是广告公司的日常对话都是这样的:
被广告模范的国际范震到哑口无言的民工们,一直都不能understand的是,为什么广告模范讲话喜欢夹点英国梨史?莫非这样talk会显得比较international一点?不能用博大精深的中文来表达自己的feeling么?
我想,一定是我没考过四六级,才会不理解你们在说什么。
但我分明是过了专八的人,为什看这些中夹英还那么难受呢?
工作也就罢了,平时约饭对个话还要夹杂几个英文。pork和steak你更prefer哪个?要medium rare 还是medium well?medium你大爷,西二旗民工都是吃食堂的well done的。
每句话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是英文,真是十分international呢,那既然英文这么好,为什么不直接讲英语?也省得吃瓜群众两种语言来回切换。
不可否认,有些模范是装出来的。
尤其在广告这个用生命诠释装逼的先驱行业,中英文夹杂的重灾区,总不乏有那么一批自我陶醉的模范标兵。
他们的英文脱离了教条主义,以实用为目的。在每个可以有英文单词的地方挖好坑,让这英文自然地像是从庄稼地里生长出来的。曼妙。
黄金比例是好的,说少了嘴痒痒,说多了别人听不懂。
每句保持60%中文和40%的英文,简直不能更fashion。
英文,那是身份的标识,是语言界的VIP,是在几百万帝都广告从业者里辨识友军的灯塔。
只凭一句“给我来杯Juice ”or “给我来一杯果汁”,广告人就注定和其他人站到楚河汉界的两端。
我们95后都watch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啦,auntie。
当然了,鉴于“装逼遭雷劈”的残酷诅咒,对外他们不会承认:“我们企业文化就是这样的啦,比较global。”“有时真是一不小心就忘记那个词的中文怎么说了呢。”
但还有一部分模范,他们真不是在装。这装与不装,不能简单以是否夹杂英文来区分。
有些时候只是一种习惯而已。
在以外语为主要工作语言的环境中,使用英文单词,沟通会更加简洁有效。因为无论是收发邮件还是日常对话,英文都占到很重的比例。想把英文再转化为中文输出,反而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戳开他们的邮箱,一般是这样子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很多时候中夹英中的英文,其实是工作间某些约定俗称的用语或 者专业术语,你一开口别人就能反应出来你在讲什么,所以也没必要翻译为英文。
就像我和 “某大审计狗”的对话:
Qa ,代表“清理一下QRP的comments”。对他们来说,这是一种工作间约定俗成的用法,和装逼不搭界,也不会讨人厌。
又如这句:John,你能给我拉张看得到by SKU的performance,both T/O(口味)和Volume(毫升数) level的monthly tracking report吗?
你倒是可以翻一下中文试试,看看有没有把自己绕晕。
因此,对我们来说是装,但对他们不过是作稀松平常的日常对话而已。
就像有的人在嘈杂拥挤的地地铁上看书,你也可能觉得他们在装。
不是他们装,而是你不懂。不是他们太高级,而是你自己逼格不够。
毕竟,别人说汉语的时候,你也不一定听得懂,听懂了也不一定喜欢,像什么“我于昨日蒙汜之罅隙睁开双眼”。
除了习惯之外,许多中文里没有的文化现象,用英文表达更为准确。
像potluck,原取意于“luck of the Pot”,这种最早出现在16世纪英格兰的派对,聚会时每个人各带一份菜肴或甜品,然后大家彼此分享。之后,旧大陆的人纷纷涌进新大陆掘金时,potluck在美国尤其是美国西部也开始流行起来。
这种极具异域特色的文化,恐怕也难找到对应的中文词汇,所以,直接用英文表达更准确。
某些已经惯用的表达,用英文也会显得更为简洁易懂。请自行对比:
“为什么我的iPad连不上WiFi了?”
“为什么我的苹果平板板电连不上无线网络了?
iPad和WiFi这些词语,我们最初接触它的时候,就是以英文的形式,自然先入为主。以presentation为例,想要用中文描述它,确实要麻烦很多。这种情况下最好用英文,不用在乎对方是否能听懂。
所以,中夹英并不是问题,而是看你是在什么场合跟谁说话。
其实,被嫌弃的,从来只有那些在该用中文时强行装逼的专业人士。用着 Chinglish 口音,直到离职还有一堆人不懂他们话里的意思,比如 high come,时隔好多年,连装逼模范的脸都记不清了,人们才纷纷反应过来:哦,原来她说的是 headcount,真是 holy high……
那么,如何分辨他是出于装逼还是习惯呢?
Very简单:
习惯:这个idea是不错,但其他的也可以用啊。
装逼:这个想法很好,but other brand都可以用啊。
习惯:快点想办法帮我找个ACD。
装逼:Hurry!我需要一个创意副总监。
习惯 + 装逼: 那个新来的lucy真是个bitch!
不过,道理我都懂,还是听不惯有人中夹英怎么破?
没关系,很多时候并不是你觉悟不够高。
而是在某些装逼惯犯前,每个人都只能羞愧地低下头偷笑。
“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下次再有人在你面前强行中夹英,就用钱钟书的话怼他,get?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