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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51所人才注意了!嘉定引进、留住人才又放大招

2017-06-02 中国电科五十一所

供稿:所办公室

引言6月1日,嘉定区召开高层次人才引进及优秀人才住房工作推进会。会议发布了《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的实施意见》及《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创新创业资助、安家生活补贴和政府薪酬补贴的实施细则》。


两项新政策实施后,预计未来五年,嘉定将面向海内外引进100个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10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区、镇两级将共投入资金2.5亿元左右——这是嘉定区人才政策全面升级后的5年“小目标”。

 

 


关键词

补贴标准提高

补贴范围扩大

评价标准人性化

政策落实更到位



一、政策优化升级,补贴标准提高


2011年,嘉定区出台了一些引进人才的政策,此次政策即是对原政策的升级。升级后最大“亮点”,在于资助、补贴标准显著提高:嘉定区将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创新工作经费资助、安家生活补贴标准同比提高50%,调整后数额如下:

1创业启动资金补助 

2创新工作经费资助和安家生活补贴

嘉定区将创新工作经费资助和安家生活补贴档次由2档增加到3档,具体如下: 

3租房补贴、人才公寓、购房补贴

在优秀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嘉定进一步调整了人才公寓、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缓解了嘉定区优秀人才的住房问题。引进和现有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因自身需要购买本区商品住宅房居住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享受购房货币化补贴;在本区租赁房屋居住的,可申请享受租房补贴或申请入住本区的人才公寓。

2017年,嘉定区给高校、科研院所(科委)的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名额为80个,租房补贴名额为300个。


租房补贴、人才公寓费用标准


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及有效积分单(应届生可放宽至享受租房补贴起一年内提交);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

3、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离合同终止日期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本市职工社保和个税(应届生可放宽至享受租房补贴起一年内提交);

4、在嘉定区域内租赁商品住房居住。


购房货币化补贴及其申请条件


二、企业全方位引进人才,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


原政策对创新人才的认定标准比较单一,局限于企事业单位内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并未将具备创新管理才能的经营管理人员纳入其中,不利于此类人才群体的引进。为此,新的人才引进政策中首次将这一人才群体纳入进来,扩大覆盖度,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也纳入到引进范围中。

 

三、引入市场化机制,评价标准更加合理


原标准:“唯学历”、“唯职称”,对初创型、小微企业的创业人才关注度不高

新标准:到嘉定创新创业的人才,不受学历、职称、业绩等限制,无任何申报门槛

 

对于双创人才而言,申请享受相关政策的便捷度也提高了。新住房政策改变了原租房补贴和人才公寓申请时即刻提供居住证积分的要求,对于应届毕业生,可在享受租房补贴或人才公寓起一年内提交积分证明。

 

四、调整资金承担比例,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创新创业资助、安家生活补贴和政府薪酬补贴的实施细则》,资助对象为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的,资金100%由区级财政承担;资助对象为企业人员的,根据税收户管地实行分级负担。

作为嘉定区重要科研院所之一,五十一所已经享受了嘉定区的原有人才政策。相信此次政策更新,也必将对我所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巨大作用。

     

欲了解政策详情,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编辑:王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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