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2017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简章(双证)
我校、院2017年招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4个专业方向:地方政府治理、公共经济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公共危机管理;计划招收20人;批准文号(渝学位[2014]10号)。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到2017年9月1日入学时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不含自考专科生)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16年10月10-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2、现场确认:2016年11月10-12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到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三、考试
1、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25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日期为准)
3、复试:初试成绩上国家复试线的考生才享有复试资格,复试预计在2017年3月进行。
四、录取
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2.5年,非脱产学习方式(主要采取周末授课,可适当集中授课)。
六、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8000元/年(包含学位论文评审费、答辩费等费用),可一年一缴或一次全部缴清。根据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奖励办法》,我校设一等综合奖学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二等综合奖学金标准为每人2000元;设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设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七、学历与学位
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信息均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
八、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23-68573394,68573494 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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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教育的五大优势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教育的五大优势
1.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校、院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配备了69名师资。其中,我校、院专职教师45名,高级职称占87%,博士学位占49%;兼职教师24人,为重庆市知名专家学者和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中高层领导干部,兼职教师占整个MPA师资队伍的35%,能够充分满足教学需求。
2.学科基础坚实,科研成果丰硕。我校、院长期坚持教学、科研、资政“三位一体”的教育培养模式。2005年以来,我校共获得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8项、省部级课题和重庆市委、市政府重大委托项目共205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4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76部(其中个人专著29部),教材27部。
3.教育培养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我校、院创办了直接呈送重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参阅的《领导视窗》,五年来共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500余项。从2012年开始,我校、院在职研究生以“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署名的调查研究报告,有近200篇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在培养过程中每学期均聘请区县领导干部和乡镇主要领导到课堂与学员面对面交流。
4. MPA教育经验丰富。我校、院自1997年举办公共管理相关专业研究生教育以来,经重庆市委批准,每年招收行政管理或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2004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合作举办重庆公共管理学院,开展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教育;2006年行政管理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从2007年起每年招收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010年行政管理成为重庆市高等学校“十二五”重点学科。
5.已建立高层次的政府工作实践及理论交流平台。我校、院五年来共计邀请权威专家和公共管理部门领导干部作了700余场专题报告和形势报告,其中省部级以上领导占15%,厅局级领导占60%,中央部委和全国知名高校专家占40%。这一制度化、规范化的对外交流平台,能极大地拓展专业学位学生的视野,增强其对国情、市情以及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