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 | “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1978-2018)”研讨会
“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1978-2018)”研讨会
推送日期:2017年11月23日
回执时间:2018年1月15日
会议时间:2018年3月10日
会议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
会议主题:“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1978-2018)”
会务邮箱:sjtuftl@126.com
尊敬的________先生/女士:
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至今已有近40年的时间,在这40年的时间中,中国财税法经历了长足的理论进步和丰实的实践发展。特别是近5年来,随着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加快推进,中国财税法理论创新与改革实践进入新时代,特别是“公共财产法”“理财治国观”“领域法学”等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财税法理论和方法论得以普遍接受,财税法作为新兴、交叉的研究领域,正散发出勃勃生机和强劲生长力。为深入探讨新时代我国财税法治的新问题、新现象、新发展,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定于2018年3月10日在上海举办第十四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我们热忱期待您与会发表高见,共同推进财税法治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1978-2018)”。以下为论文参考选题:
(一)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
(二)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40年
(三)40年来中国财税法学理论变迁与时代创新
(四)新时代中国财税法的图景与未来
二、会议时间
2018年3月10日(周六)。3月9日下午和晚上报到。
三、会议与报到地点
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
凯原法学院203
入住宾馆: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教师活动中心宾馆(暂定)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校内
3月9日下午和晚上,会务组在宾馆前台设置报到台。
四、参会说明
(一)请围绕论坛主题提交论文,并按附件的要求填写参会回执。
(二)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交通住宿自理。
(三)会务组联系人:
王桦宇 13817985354 simon.wang@sjtu.edu.cn
张 丽 15221212507 zhanglily0419@163.com
罗 斯 18315055681 578546763@qq.com
五、论文要求
参会论文应围绕主题进行探讨,具体题目由作者自拟。
1. 征文对象为财税法专家、学术机构财税法教学科研人员、财税法研究生和财税法实务人士等。
2. 论文应围绕主题撰写,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具体格式按照《中国法学》的注释体例执行。论文字数一般应为6000-15000字左右。
3. 论文应于2018年3月3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专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1978-2018)研讨会”字样。
会议论文投稿邮箱:sjtuftl@126.com
4.论坛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凡与论坛主题无关的论文,将不被收录出版。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税收法治研究基地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参会回执
第十四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
“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1978-2018)”研讨会
参会回执
姓名 | 性别 | |||
单位 | 职务 |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论文题目 | ||||
入住和离店时间 | 是否同意合住: (单间有限,鼓励合住) | |||
往返航班和车次 | ||||
请您于2018年1月15日之前将参会回执返回到指定邮箱:sjtuftl@126.co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