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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 | “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1978-2018)”研讨会

2017-11-23 爱知学者


“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1978-2018)”研讨会


推送日期:2017年11月23日

回执时间:2018年1月15日

会议时间2018年3月10日

会议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

会议主题“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1978-2018)”

会务邮箱:sjtuftl@126.com


尊敬的________先生/女士:

 

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至今已有近40年的时间,在这40年的时间中,中国财税法经历了长足的理论进步和丰实的实践发展。特别是近5年来,随着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加快推进,中国财税法理论创新与改革实践进入新时代,特别是“公共财产法”“理财治国观”“领域法学”等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财税法理论和方法论得以普遍接受,财税法作为新兴、交叉的研究领域,正散发出勃勃生机和强劲生长力。为深入探讨新时代我国财税法治的新问题、新现象、新发展,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定于2018年3月10日在上海举办第十四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我们热忱期待您与会发表高见,共同推进财税法治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1978-2018)”。以下为论文参考选题:

(一)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

(二)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40年

(三)40年来中国财税法学理论变迁与时代创新

(四)新时代中国财税法的图景与未来

 

二、会议时间

2018年3月10日(周六)。3月9日下午和晚上报到。

 

三、会议与报到地点

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

凯原法学院203

入住宾馆: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教师活动中心宾馆(暂定)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校内

3月9日下午和晚上,会务组在宾馆前台设置报到台。

 

四、参会说明

(一)请围绕论坛主题提交论文,并按附件的要求填写参会回执。

(二)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交通住宿自理。

(三)会务组联系人:

王桦宇 13817985354 simon.wang@sjtu.edu.cn

张  丽 15221212507 zhanglily0419@163.com

罗  斯 18315055681 578546763@qq.com

 

五、论文要求

参会论文应围绕主题进行探讨,具体题目由作者自拟。

1. 征文对象为财税法专家、学术机构财税法教学科研人员、财税法研究生和财税法实务人士等。

2. 论文应围绕主题撰写,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具体格式按照《中国法学》的注释体例执行。论文字数一般应为6000-15000字左右。

3. 论文应于2018年3月3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专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1978-2018)研讨会”字样。

会议论文投稿邮箱:sjtuftl@126.com

4.论坛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凡与论坛主题无关的论文,将不被收录出版。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税收法治研究基地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参会回执

 

第十四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

“回顾与前瞻:中国财税法40年的发展(1978-2018)”研讨会

 

参会回执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电话


电子邮箱


论文题目


入住和离店时间


是否同意合住:

(单间有限,鼓励合住)

往返航班和车次








请您于2018年1月15日之前将参会回执返回到指定邮箱:sjtuftl@126.com。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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