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 | 经济法30人论坛
经济法30人论坛
推送日期:2018年2月11日
截稿时间:2018年7月31日
会议时间:2018年9月
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辽宁大学
会议主题:“经济法学四十年:经济法的风险理论”
会务邮箱:jingjifalt2018@163.com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好!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创新发展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理论。1978至2018年,中国经济法学四十年发展见证了改革开放法学理论创新成就,立足中国现实,借鉴各国先进的理论,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实践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引与智力支持。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经济法学理论界须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为解决新时代的矛盾、问题,做出理论回应和发展,这是我们这一代经济法学人的历史使命。为此,举办“经济法30人论坛”,主题为“经济法学四十年:经济法的风险理论”,恰逢其时。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会期一天。诚邀全国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颇有建树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本次论坛,贡献智慧思想,论坛成果将以“成果要报”形式,通过中国法学会报送国家重要部门,以期对我国经济法治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对时代需求的回应。
一、论坛的主题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经济法学四十年:经济法的风险理论”,请各位专家、学者、及与会者围绕主题进行讨论并撰写论文,具体议题待正式通知中告知。
二、论坛的时间和地点
论坛时间:拟定于2018年9月(具体时间将在正式通知中告知)
论坛地点:辽宁大学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三、会议论文及征文事项
为了使论坛的讨论更加有效,研究更加深入,特举行论坛之前的征文活动,请大家积极撰稿,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论文,主办方会根据提交论文和前期研究情况,发正式邀请函。论文要求如下:
1.论文应围绕论坛主题撰写,但不限于参考选题,字数6000字以上。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具体格式按照《中国法学》的注释体例执行。
2.论文请在2018年7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会务组,接受邮件电子邮箱为:jingjifalt2018@163.com。邮件内容中请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以及邮箱。
3.提交论文若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论坛论文集。
四、会务事项
1.参会回执将于论坛正式通知中告知。
2.论坛具体报到地点,待承办单位确定后,在正式通知中告知。
3.本次论坛不收取任何费用,由承办单位按“八项规定”标准承担论坛嘉宾在论坛期间的餐饮等费用,往返差旅费由代表自理。
五、联系方式
1.会务组邮箱:jingjifalt2018@163.com
2.联 系 人:赵振 18604059041
贺春辉 18940063097
郭金良 13504186697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辽宁大学法学院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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