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证券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
证券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
推送日期:2018年3月20日
截稿时间:2018年4月15日24时
会议时间:2018年6月
会议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会务邮箱:zqfmeeting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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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背景
党的十九大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战略部署,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出了新要求。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强调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为新时代我国金融、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与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规划了发展道路,也为我国新时代证券法学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使命和任务。
我们认为,新时代金融、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要以党的十九大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顶层设计指引,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促进科技驱动的新金融、普惠金融的发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是金融市场运行的核心支撑,也是开展金融活动的主要渠道,亟需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监管,增强其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主动应对科技创新对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挑战,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
金融基础设施是对国家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金融稳定运行的基础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国家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先导性、战略性、全局性工程。在国务院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重视下,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支付系统(PS)、中央证券存管(CSD)与证券结算系统(SSS)、中央对手方(CCP)、交易报告库(TR)、其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如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互联网金融平台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在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保障市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需要看到,长期以来,无论是决策层,还是学术界,特别是法学界,对金融基础设施及其制度建设关注不够、研究不够,没有构建起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理论和学科体系,形成制约我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理论瓶颈。当然,从学术角度,除了2012年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和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联合发布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中明确的五类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外,还可以将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所等交易场所,保险行业平台,金融科技机构等从广义上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范畴予以研究。另外,也可以延伸研究与此相关的法律环境、公司治理、会计准则、信用环境、反洗钱、金融安全网等。
证券法学理论界、实务界汇聚了诸多具有金融、科技、法学背景的跨学科人才,一直致力于研究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也应当成为支持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智库,充分贯彻“政产学研用”的理念,担负起为金融、资本市场法治实践提供理论支持的时代使命。鉴于此,我们研究决定,以“新时代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法治体系建设”为主题,于2018年6月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聚金融和证券立法、司法、政府、监管、清算托管交易支付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于一堂,深入研究,充分探讨,为夯实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为证券法修改和金融资本市场法治体系完善贡献智慧。
二、会议名称
新时代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法治体系建设论坛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
三、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主办: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
协办: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等
承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
四、会议议题(供参考)
(一)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基础理论研究
1、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概念、类型、性质、功能研究
2、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国际立法例研究
3、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法律调整机制与原则研究
4、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主体制度研究
5、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运行法律制度研究
6、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立法研究
7、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研究
8、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行业自律研究
9、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风险防范研究
(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法律问题研究
1、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与金融监管法制的改革、创新
2、当前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现状
3、国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规则评述及借鉴
4、我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立法的制定及其理论指导
5、国际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6、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执法难题探究
7、电子支付行业的未来与展望
8、国际上对电子支付的监管模式和立法研究
9、我国支付清算市场体系的重构
10、大数据征信的社会影响与现实监管
11、征信牌照发放问题探究
12、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与展望
(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与金融科技监管新趋势
1、金融科技监管的现状
2、金融科技监管的前景
3、金融科技监管的理论指导
4、金融科技监管相关立法的若干问题研究
5、中国金融科技监管的路径选择与监管改革
6、金融科技监管的中外经验比较与借鉴
7、金融科技创新与金融科技监管的平衡点探究
8、金融科技对支付清算行业的影响
9、数据竞争与数据垄断
10、当前中国金融市场竞争问题研究
(四)互联网时代证券监管问题研究
1、网络平台的法律主体资格与定位
2、互联网时代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3、互联网时代的证券交易监控难题
4、互联网时代证券监管的技术难题
5、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证券法的修改问题研究
6、互联网时代的证券监管执法问题研究
7、人工智能在证券法领域中的应用
8、高频交易的法律规制
9、互联网证券法律问题研究
10、大数据交易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五)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金融安全网与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1、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与金融安全网法律制度的构建
2、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研究
3、互联网+时代的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
4、证券市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执法和解制度
5、证券市场公平基金制度、先行赔付制度研究
6、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支持诉讼机制研究
7、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与《证券法》的修改完善
8、金融安全网与《证券法》的修改完善
五、召开时间
2018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会议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参加人员
1、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机构理事代表;
2、受邀请的立法、司法、监管部门领导;
3、受邀请的金融、证券、期货实业界代表;
4、相关其他研究会的特邀专家;
5、提交论文并受到邀请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从业人员。
八、会议规模
大约300人。
九、大会论文征稿事宜
1、欢迎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各位理事、会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围绕年会主题撰写论文并投稿。
2、本次研讨会(年会)不印制论文集,而是将收到的论文遴选后在《证券法律评论(2018年卷)》上公开出版、发表。凡向本次研讨会投稿的论文均视为同意由《证券法律评论》于会前出版。
3、不同意由《证券法律评论》于会前出版论文,或即将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再投往本次研讨会,作者可自行打印300份参会。
4、论文请在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24时之前提交给以下邮箱,以便交付出版与发表:
zqfmeeting2018@163.com
联系人:刘晶晶 13693399068
马扬 18811410718
牛喜堃 13122261017
黄尹旭 18911412278
5、鼓励早于上述截至日期前投稿,以便给留足出版时间。迟于上述日期投稿的,恕不采用,作者可自行打印300份参会。
6、论文请附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3-5个关键词,并注明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学位学历等信息。摘要无需翻译成英文,但标题需译成英文。
7、论文采用《中国法学》的注释体例,无需在文后列出参考文献。
十、会务组联系方式
1、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请联系本届大会会务工作人员:
2、会务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晶晶 13693399068
马扬 18811410718
牛喜堃 13122261017
黄尹旭 1891141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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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筹备组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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