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2018年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年会暨“新时代港澳基本法研究的新课题”论坛
2018年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年会
暨“新时代港澳基本法研究的新课题”论坛
推送日期:2018年5月27日
截稿时间:2018年6月30日
会议时间:2018年8月11-12日
会议地点:福建平潭
会务邮箱:IGS@tsinghua.edu.cn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高度肯定了“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指明了“一国两制”是解决港澳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同时,报告也指出“一国两制”在实践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明确提出港澳需履行宪制责任,强调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将于2018年8月11日(周六)、12日(周日)在福建平潭举办2018年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年会暨“新时代港澳基本法研究的新课题”论坛。本次论坛由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主办,福州大学法学院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会务组承担。会议交通费用自理。具体详情附后。是否与会,敬请2018年6月30日(周六)前示复。
联系方式:010-62794511 IGS@tsinghua.edu.cn 陈老师 李老师
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
2018年5月25日
附录一:年会主题:新时代港澳基本法研究的新课题
会议时间:2018年8月11日(全天)、8月12日(半天)
报到时间:2018年8月10日(全天)
报到地点:麒麟荣誉国际酒店(综合实验区岚城竹屿口,坛西大道与金井湾大道交汇处)
主 办: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承 办:福州大学法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附录二:会议回执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份 |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职称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
邮 箱 | 传 真 | |||||
拟住宿时间 | 8月10日□ 8月11日□ | |||||
论文题目 | 论文语言 | □中文 □英文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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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征文
2018年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年会暨“新时代港澳基本法研究的新课题”论坛
一、主题
主题为:“新时代港澳基本法研究的新课题”。
二、要求
1.文章选题应与本届年会主题相关,体裁上可以是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亦或创新性实践的经验总结。文章要求观点鲜明、主题突出、语言流畅、文字简练,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较强的可读性。
2.文章篇幅宜控制在6000-10000字之间,并有内容摘要和关键词,注释体例参照附件一《征文要求与注释体例》。文章首页脚注请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已发表的文章请注明发表刊物及时间。
3.除文章之外,请作者提交一份该文章的核心观点摘要,字数300-500字左右,并附3-5个关键词。该摘要不同于文章的内容摘要,应为文章核心观点的提炼。
文章模板和文章核心观点摘要模板请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4.请同时提交文章电子版(word文档名为作者姓名+文章标题)和文章核心观点摘要电子版(word文档名为作者姓名+文章标题+核心观点摘要)至年会专用邮箱:IGS@tsinghua.edu.cn。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基本法研究会年会投稿”字样。
5.请作者附上个人简历(包括出生年月、照片、教育经历、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主要科研成果、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编、Email地址等);以单位、部门名义提交文章的,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稿截止日期:2018年6月30日。
三、文章评选与参会事宜
1. 本次参评论文是近一年来最新研究成果(不论是否发表)。如果超过一年,以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成果为限。
2. 投稿论文请在邮件正文注明是否参评;若不注明,默认参评。
附:2017及2016年征文获奖论文
1. 2017年
主题:基本法理论与实践:20年的回顾与前瞻
奖项 | 论文名称 | 作者 | 所属单位 |
一等奖 | 香港基本法与不对称授权 | 程洁 | 清华大学 |
二等奖 | 从“不干预原则”的变迁审视香港特区司法与立法关系 | 杨晓楠 | 大连海事大学 |
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宣誓风波法律评析:历史和比较法的视角 | 朱含、 陈弘毅 | 香港大学 | |
三等奖 | 香港双边投资条约实践的创新 | 曾华群 | 厦门大学 |
人大释法的宪制思考——围绕三大争议的分析 | 叶海波 | 深圳大学 | |
The Command Theory and Rule of law in Hong Kong | 叶一舟 | 中山大学 |
2. 2016年
主题:基本法与国家统合
奖项 | 论文名称 | 作者 | 所属单位 |
一等奖 | 违基审查20年 | 姚国建 | 中国政法大学 |
二等奖 | 论中国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适用 | 夏引业 | 清华大学 |
独立不是香港的选项 | 朱国斌、 田飞龙 | 香港城市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
三等奖 | 弱司法审查模式在香港的兴起与发展 | 程雪阳 | 苏州大学 |
政党身份的异化:香港“政党有限公司”现象的公法学分析 | 黎沛文 | 深圳大学 | |
中国宪法在香港适用的实践——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58份规范性文件为样本 | 孙成 | 深圳大学 |
内容及排版来自: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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