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文】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推送日期:2018年6月14日
截稿时间:2018年7月25日
会议时间:2018年9月上旬
会议地点:山西
会议主题:建立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法治保障
会务邮箱:wto@chinalaw.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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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学者:
2015年9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批复同意《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明确提出环渤海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和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最具综合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经济增长极之一。《纲要》明确提出重点合作任务之一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充分发挥沿海沿边优势,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共同构建海陆统筹、东西互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为中国法学会的七大区域论坛之一,由环渤海七省(市、区)法学会共同主办。为贯彻落实 “大力强化协同创新,合作研究”的精神,在中国法学会的具体指导下,经友好协商,本次论坛将由山西省法学会与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共同承办, 会议拟于9月上旬在山西召开,大会主题为:建立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及分论题
主题:建立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法治保障
分论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开放新格局下落实环渤海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方向
2.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法治保障的新要求
3.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的国内立法与自贸区建设
4.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
5.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促进外资增长保障
6.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国际司法合作
7.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服务“一带一路”特色建设
8.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保障
9.山西开放型经济的法治环境建设
10.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在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中的法治实践
二、征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和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围绕主题和分论题自定题目。
1.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突出理论和实践融合;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充分考虑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价值;字数以5000-15000字为宜;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
2.标注。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正文后附作者联系方式(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电子信箱)。
3.体例。标题采用宋体三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三、论文评审及报送要求
1.各省(市、区)法学会和研究会按照《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实施方案》要求,对论文须进行征集并初评,并推荐优秀论文报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评选出本次论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2.征文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5日。邮件主题请注明 “作者姓名+论文名称”,以附件形式发送。
联系人:副秘书长 周小康
联系电话:18600218816 传真:01066158966
电子邮箱:wto@chinalaw.org.cn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
2018年6月8日
附件一:环渤海区域概述
环渤海区域概述
地区范围
环渤海地区位于中国华北、东北、西北三大区域结合部,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和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面积186万平方公里,幅员广阔、连接海陆,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是我国最具综合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经济增长极之一,在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基本信息
2015年9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批复同意《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明确了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历史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主要目标,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和自身优势,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着力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产业发展协同协作、市场要素对接对流、社会保障共建共享为重点,努力把环渤海地区建设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新引擎、区域协调发展体制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面向亚太地区的全方位开放合作门户。
重点任务
《纲要》提出了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快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重点开展生态屏障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共同创建天蓝水净、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美好家园。三是推进产业对接合作。把握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契机,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大力推进产业一体化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充分发挥沿海沿边优势,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共同构建海陆统筹、东西互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五是完善统一市场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消除地区间隐形壁垒,抓紧建立统一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六是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加强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和制度对接,将环渤海地区建设成为城乡统筹、发展协调、社会稳定、公平和谐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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