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第三届“两岸信托法制学术研讨会”
第三届“两岸信托法制学术研讨会”
推送日期:2018年8月5日
截稿时间:2018年11月17日
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日
会议地点:上海
会议主题:“信托法与资产管理/金融工具”
会务邮箱:shufetrustlaw@126.com
第三届“两岸信托法制学术研讨会”
会议预通知
尊敬的学界同仁和实务界人士:
信托制度在我国金融领域的应用,甚为广泛。信托所具备的管理资产功能,以及信托财产独立性和破产隔离等特征,使其成为资产管理类金融产品的基础架构。信托公司、银行、券商、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资管公司等发行的诸多金融产品中,均体现了信托理念。但实务中,对于信托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范围和场景,信托概念与其他法律架构的衔接,信托制度及理念在司法层面接受的检视等等,均存在诸多有待厘清之处。鉴于此,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拟于2018年12月1日(周六)联合主办第三届“两岸信托法制学术研讨会”。诚挚邀请大陆和台湾两岸民商法学者参加本次会议,期盼您向会议投稿并发表报告。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主题为“信托法与资产管理/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分议题:
1. 信托理念在资产管理/金融领域的应用
2. 资产管理/金融领域的商法关系
3. 资管新规所呈现的监管趋向及分析
二、 提交论文的具体要求
1、请参会者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撰写和提交论文。请参会者于2018年11月17日(周六)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会务邮箱(shufetrustlaw@126.com),以便提前制作论文集,并随附作者详细情况,包括姓名、单位、职称、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手机号等。
2、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论文字数在1万字以上。
三、 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1日(周六),会期一天
2、地点: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3、具体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会务组将提前联系。
四、会务联络人
樊健:
(M)13764218095
(E)fan.jian@mail.shufe.edu.cn
主办: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承办: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信托法研究中心
2018年7月29日
内容及排版来自: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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