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二届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审
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二届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审
推送日期:2018年10月31日
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
爱知福利:打开支付宝app首页搜索“9824484”,即可领取爱知学者专属红包。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灿烂辉煌。在五千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为繁荣法律史学术研究,推动法律史学科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国法律史学会于 2015年决定启动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审工作。
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二届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审工作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学会秘书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协办。评审坚持中国问题导向,旨在鼓励研究者为中国法律史学做出更大贡献。现将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质
有关中国法律史(学)研究成果的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或主编负责申报。
申报成果应为2010年1月1日以来正式出版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并以中国法律史(学)为研究对象的作品,包括学术专著(不含译著和论文集)、学术论文(不含译文)、古籍整理(点校整理而非影印出版)及资料汇编(点校整理而非影印出版)等四种类型。
二、奖励等级
第二届优秀研究成果奖将依据申报成果的丰寡,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若干。
三、受理途径
申报者请填写《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二届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表》连同申报成果(论文或专著请提供一式三份,多卷本成果请提供一份)一并挂号寄至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处(请注明“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因人力所限,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恕不退还,敬请谅解。爱知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
邮 编:100720
联 系 人:田纯才(电话15120078994)
四、截止时间
受理日期截止至2018年10月31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五、评审机构
学会将聘请中国法律史学科资深专家学者组成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学会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本次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法律史学会
2018年9月19日
感谢中国政法大学田纯才博士提供讯息!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评审通知及申报表
内容及排版来自:中国法律史学会 法律史研究通讯
全 部 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