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青年法学评论》第二期征稿启事
《珠江青年法学评论》
征稿启事
《珠江青年法学评论》系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自主创办的法学专业刊物。本刊坚持“学生自主自创自办”的原则,旨在为高校学子提供一个眺望法学前沿蓝天的窗口和攀登学术研究高峰的阶梯,并以此磨砺高校学子的学术态度,提高高校学子的学术水平。
现《珠江青年法学评论》第二卷面向全国各高校的法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征集稿件。若你热衷于探讨法学学说、关注法学研究前沿问题或是希望锻炼自己的学术研究能力,只要满足本刊的投稿要求皆可向本刊投稿。
提笔著文,思维通过细密的思考与论证的舞步向结论飞跃的那一刻,是每个研究者心中的高光时刻,本刊将为你提供可以一展风采的舞台。
征稿函
01
来稿题材、体裁不限,举凡论文、评论、书评、译文、案例评析者,均在接收之列。我们尤其欢迎关注学界及实务界当下热点问题、彰显法律人社会责任感的新锐之作。
02
本刊所发文章的作者,以投稿时指明的为限。任何文章的负责人,在接到本刊的“稿件录用通知”后,不可要求增加作者个数。
03
来稿内容应包括内容提要、关键字、正文以及参考文献。内容提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至6个,体现正文核心即可。正文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并采用《中国法学》注释体例形式。
04
来稿请注明是否专投本刊,有关作者姓名、学位、职称(职务)、指导老师、单位及详细联系方式等资料请用本刊专用投稿表(点击阅读原文领取)另附一页标明一同发至编辑部邮箱,不要书写于正文中,以便本刊进行专家匿名审稿。
05
投稿方式:以word的文档格式以及附件形式发送至《珠江青年法学评论》邮箱:scut_zjqnfxlt@163.com同时,来稿请注明作者的相关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学位、职称(职务)、指导老师、单位、及详细联系方式等资料。
06
《珠江青年法学评论》拟于每年出版一本论文集;第二卷投稿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07
投稿时间截止至专家外审结束前的期间内,对作品的修改仅限于本刊编辑对错别字的修改,编辑部这段时间内不再接受作者对内容实质修改后的投稿。
08
如有疑问,请咨询《珠江青年法学评论》编辑部。
单位电话:020-39380307
本刊电子信箱:scut_zjqnfxlt@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B9北座204(2)
邮政编码:510006
09
本刊所采用的稿件,一律不支付稿酬,但赠送发表论文所在的当卷刊物(2—3册)。
附录
附:
①《珠江青年法学评论》的论文格式要求
②《珠江青年法学评论》的论文注释体例要求
《珠江青年法学评论》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要有题目、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及参考文献。其中摘要500字以下;关键词3-5个;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
2.字体全部用宋体简体,题目要求用三号字加粗,副标题要求四号字,其他标题行要求用四号字加粗,正文内容要求用小四号字;英文论文字体全部用Times New Roman,题目要求用18号字加粗;标题行要求用14号字加粗,正文内容要求用12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0磅;页边距左为3cm、右为2.5cm、上为2.5cm、下为2.5cm。
例:
题目用三号字体,宋体,加粗,居中
——如有副标题,四号,宋体,主标题偏右
姓名(宋体,四号字,加粗,段前0.5行,段后1行)
摘要(小四号字加粗):×××(小四号字)
关键词(小四号字加粗):××;××;…(小四号字)
正文部分(标题行用四号字加粗,正文内容用小四号字)
参考文献(小四号字加粗)
[1] ×××(五号字)
《珠江青年法学评论》论文注释体例要求
(一)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二)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四)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前引①,哈耶克书,第48页。
(五)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67页以下。
(六)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七)具体注释体例:
1.著作类
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0页。
2.论文类
①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3.文集类
①[美]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英]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6月版,第112页。
4.译作类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2月版,第55页。
5.报纸类
①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载《法制日报》2004年1月3日。
6.古籍类
①《史记·秦始皇本纪》。
7.辞书类
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24页。
8.外文类
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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