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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安1号”在行动 | 澄海交警10小时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澄海公安 澄海公安 2022-05-05

内心恐慌?害怕担责?

凌晨撞人后

肇事司机选择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岂料办案民警火眼金睛

凭借现场唯一遗留的“绿漆印”线索

展开缜密侦查,案发10小时后

成功抓获肇事逃逸驾驶员......

1月4日凌晨6时许,澄海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在国道324线澄海区东里镇原樟林报警站前交叉路口发生一宗交通事故,需派员处理。”接报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派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并进行仔细勘查,发现倒地男子已无生命特征,肇事现场仅存一辆自行车以及竹筐、草帽等散落物,肇事司机已驾车逃离现场



根据事故现场散落一地的物品,办案民警从一被撞受损的竹筐上发现了蛛丝马迹——几处“绿漆印”,初步推断出肇事车辆可能为绿色车身。循着现场唯一遗留的线索,办案民警迅速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视频资料,排查事发路段、时间段过往的可疑车辆,经过细致甄别分析,一辆可疑的无号牌绿色三轮摩托车进入办案民警的视野。通过对这一可疑车辆进行追踪以及开展走访调查,最终锁定肇事逃逸驾驶员为杨某南



当天下午16时许,办案民警在盐鸿镇一工厂食堂抓获肇事逃逸驾驶员杨某南(男,31岁,福建省泉州市人)。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和法律的威慑下,杨某南不得不向办案民警如实供述了案发当日,其到涂城市场购买食材后,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途经国道324线澄海区东里镇原樟林报警站前交叉路口时,与受害人陈某深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因害怕承担事故责任而迅速驾车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



目前,杨某南已被澄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澄安君警示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理应协助救治伤员,保护现场报警等候处理,争取减少事故损失。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肇事逃逸的借口,逃逸只会加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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