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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以房养老”全国推广!南沙业主,你愿意吗?

南朋友 南沙业主圈 2019-10-08

8月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从8月起要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下称“以房养老保险”)推广至全国范围。


所谓“以房养老保险”,是指老年人把其房产抵押给险企,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情况下,险企以房产价值为基础给老人支付养老金,直至其身故或85岁。其后,险企对房产的处置所得,则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虽然即将推向全国,但从2014年至今的4年试点实践来看,“以房养老保险”的市场参与度并不高。据新华社报道,截至今年6月底,有多家保险公司获得了试点资格,但只有幸福人寿开展了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
管首批试点成效不甚理想,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以房养老保险”的重大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业内人士预计,在“以房养老保险”向全国推广的背景下,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以及市场不断培育,“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将会显现,供给主体也将不断扩容。


以房养老保险的4年试点

事实上,“以房养老保险”是舶来品,在国内试点始于4年前。自2014年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60岁以上老人,可选择“以房养老”,试点期两年。2016年7月,监管部门又将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部分地级市。

“以房养老保险”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保险产品,它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简而言之,就是通过保险方式“以房产换养老”,是解决老年人“有房产、无现金”问题的有效手段。

从试点情况来看,
以房养老保险有效提高了参保老人的可支配收入。上海保监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参加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签约客户共46户,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有32户,每户月均领取养老金约12104元。而《新快报》报道,截至2018年1月份,广州共有23户消费者投保以房养老相关产品,每户领取的月均养老金为9122元,是广州2016年职工平均工资7425元的1.23倍。

“‘以房养老’为老年人提供了新的养老解决方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曾表示,
以房养老保险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

产品推进情况并不乐观

虽然“以房养老”概念已提出多年,各试点地区也纷纷推进“以房养老”落地,但从目前的产品推进情况来看并不乐观。据了解,目前仅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可提供“以房养老”相关保险产品。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
以房养老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就是道德问题,在中国的家庭伦理中,孩子对父母的财产有着天然的继承权。在很多人看来,把房产质押出去就等于变卖父辈的财产,很容易引起家庭矛盾和纠纷。

“以房养老的保险条款很多人都是看不懂的,尤其是一些老人,他们根本就搞不清楚几十年之后房子的归属是什么状况。”一位保险从业者表示,以房养老的条款过于复杂,就这方面来说,以房养老保险的条款需要说的更通俗。而且随着养老多元化的到来,人们对于以房养老的需求也没那么大,因为养老的方式会很多。

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因为
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设计复杂、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属于微利经营,无法调动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导致供给能力和意愿不足。

有保险公司人士直言,这类保险产品属于前期投入较长、风险较大、利益回报并不明显的保险产品,在政府并未给予相关引导及政策支持的情况下,暂时选择观望。

此外,政策配套建设滞后,制度交易环境不成熟,也造成
“以房养老保险”相关的法律制度存在缺失,对于投保群体以及保险机构的法律保障不足,这样就增加了“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运行中的法律风险。

未来空间不容小觑

尽管首批试点成效不甚理想,但并不能因此否定“以房养老保险”的重大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

在业内人士看来,大力推进“以房养老保险”市场发展,积极探索存量房产养老资源的最优转化途径和实行形式,是适应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深的新形势,不断丰富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有效破解社会养老困局的重大战略举措。

考虑到我国的家庭财产关系及其文化传统,
“以房养老保险”的直接需求群体应该是无子女或子女不需要继承房产的老年人。虽然这一需求群体偏小众,但其规模不容小觑。

业内人士预计,在“以房养老保险”向全国推广的背景下,随着经济社会转型、房价渐趋稳定及市场不断培育,“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将会显现,供给主体也将不断扩容。

具体来看,三个因素会支撑“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兴起。一是人口结构变迁,家庭代际关系变化,空巢与失独老人增加;二是养老保障水平有限,多样化养老方式亟待拓展;三是自有房比重较大,房价渐趋稳定。

为刺激这一市场需求的增长,业内人士建议,考虑到创新业务的政策基础薄弱,风险管控难度较大,为真正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建议给予“以房养老保险”业务一定的政策支持,完善市场环境。同时,现行法律法规中还存在对“以房养老保险”业务的法律规范空白或相左之处,建议完善法律法规,为创新业务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同时,他们还建议,在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可以考虑逐步扩大抵押房产的范围,将其他类型的不动产,如商业类的房产、共有产权住房、农村宅基地房产、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等列入抵押范围,以便解决更多老年人的收入问题。

此外,可以考虑把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项目与养老机构的照料服务结合起来,建立购买服务的绿色通道和服务机制,让参加项目的老年人获得更好、更便捷、更有质量保证的服务。

来源:上海证券报、每日经济新闻、新快报。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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