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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这根鸡巴,一旦有越界扩张的行为,就应当及时切了!

失意君 钱眼看人 2021-11-18

估计有文字洁癖的人,看了我这个标题,马上要洗眼示自己的高洁之态。


本来啊!我也想假模三道的给本文来个“勿以小恶而纵之”的道德范,又或者”入室杀狗,是没有温度还是侵犯公民权利“的法律范,但是,有时本能的口语,才能最直接表达填膺的义愤。所以,本文标题就这啦:

权力这根鸡巴,一旦有越界扩张的行为,就应当及时切了!

关于权力这玩意的性属性,有人把权力比喻成春药,在我看来,它属实是根烂鸡巴,而这个烂鸡巴,常常还管不住自己的边界感,有表现出越界扩张的冲动。把权力关进笼子,在古今中外都是个永恒的话题,权力之恶哲人们都有深刻认识,类似的书籍也是汗牛充栋,这里不赘述。

哲人们说的权力之恶,一般都指的大权之恶,本文不讨论这个,毕竟大权之恶,有纪委,检察院等部门管着,本文说说另一种和民众更贴近的小权之恶。

                                                一

江西上饶“隔离宠物狗被扑杀”一事,很多人通过网络可能了解,新冠确诊病例或隔离人员宠物被扑杀的新闻并不罕见。疫情暴发以来,哈尔滨、成都先后爆出相关新闻,而上饶的“破门杀狗”终于引发众怒。这里简要回顾一下:

11月12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金凤花园小区居民全员进入酒店隔离,两名以消杀为目的的西市街道防疫人员,“在民警见证下”撬锁进入一隔离人员家中,对留在家中的宠物犬进行了“无害化处置”,而被隔离在酒店的狗主人傅小姐通过家中监控,眼睁睁看着相伴多年的柯基犬“炒粉”遭铁棍击打头部,惨叫着胡乱逃窜。


在前往隔离酒店之前,傅小姐曾跟防疫人员再三确认,得到“只要把狗拴好,绝不会带走或者处理掉”的承诺,谁知这不过是防疫者的调人离家之计。她中途曾打电话求情,试图救下爱犬,却得到一句“领导下的指令让就地解决”。

引发舆情后,署名为“信州区西市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了情况通报。这份通报轻描淡写地说,“现场工作人员在未与该网民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宠物狗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在追究责任方面则避重就轻,仅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调离相应岗位,并责令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已取得该网民的谅解”

说得真轻松啊?!

回顾视频中柯基的惨叫和逃窜令人不适,两名防疫人员的不通人情和“拿着鸡毛当令箭”令人不安,而从法律角度来看,对财产权的侵犯、行政执法权限的不受约束、契约精神的丧失,都能让我们有一万个愤怒的理由。

在我看来,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小权之恶。

                                                 二

年纪大的同志们,可能记得三十多年前,很多城市曾下过一道命令,为了防止狂犬病,要捕杀一切犬类。然后就真的捕杀了。成立了很多“打狗队”(真的就是叫这个名字),有的时候是直接敲门进去把狗套走,有的时候是趁人不在,翻墙进去把狗用棍子敲死。

当时,很多人,当然主要是底层的人(并无歧视之意,就事论事),都是非常乐意参与“打狗”这项活动,在围猎狗子的过程中,原始的动物性在他们身上仿佛被激活了,那种大呼小叫围猎弱者和打死狗子后的血腥场面,让他们满脸亢奋而发红,即使他们并没有通过打狗获得任何实际利益,但这种在权力授予下可以合法的展示兽性的机会,就可以让他们心满意足乐于参与!

这里,我不由想起我的一个小学同学,目前在城管部门就职,其实都没有正规编制,不过是个协管,每月扣完社保,到手不到三千,在一个省会城市养糊口难度可想而知。有一回吃饭,问他这样的工作,怎么可以一干就是好几年?

他解释道:刚开始是觉得收入不高,但时间干长了,习惯了,而且,最重要是在工作中,可以对那些“工作对象吆五喝六,有种呈威风的快感。我的这个二逼同学,就是这样在物质生活无法满足下,实现了精神生活的富足。这里再说说上个月网络疯传的一个自称公安机关的协警,立志要考取编制,他可不是为了为人民服务,而是要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在这个微信群的对话录中,这位有志青年甚至通过查询到质疑者的个人资料,来威胁后者不要陷于为人民服务的幻想中意淫,声称:办你是分分钟。当然,是不是谣言,大家各自判断。

我想,类似我小学同学和这位有志考取编制的协警,大概是常常有种要把手中的小权力越界扩张的冲动,如果在某种授意甚至暗示下,不要说打狗,连人都是会去打的。

与失意君同龄的微博大V"押沙龙"在他的文章就描述过当年打狗后的场景:

我有个同学就遇到过这样的惨事。那个时候家庭都是双职工,也没什么课后托管班,孩子脖子上都挂着钥匙,被称为“钥匙儿童”。钥匙儿童当然第一个回家。他推门进去,就看见院子里一滩血,小狗口眼也都是血,硬硬地躺在那儿。我问他哭了没有。他说没有,已经完全吓傻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我当时听他描述,想象他推开门的那一瞬间,就觉得非常恐怖。哪怕今天想起来,还是觉得恐怖。

                      视频为腾讯大热电视剧《突围》中的片段

这就是小权之恶,给民众带来的伤害。

 

                                               

可能有人看了我的文章,不以为然,甚至鹦鹉学舌般的说:现在防疫大局下,人都管不过来,还能管狗?。

这里,先说一个心理学术语,锚定效应。按百度百科的解释:

沉锚效应,心理学名词,指的是人们在对某人某事做出判断时,易受第一印象或第一信息支配,就像沉入海底的锚一样把人们的思想固定在某处。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沉锚效应普遍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

当然,专业解释看着费劲,我打个比方,苹果手机商店里,有一个商品,屏幕擦拭布,你猜卖多少钱?据悉,这款抛光布主要是用来清洁和擦拭苹果手机的。虽然只是一款简单的擦屏布,不过它的售价却达到149元。可能你会觉得苹果是疯了,又或者是来收智商税,根本不可能有人或有很多人买这块擦拭布。



其实,这就是苹果的一种在价格政策对锚定效应的应用,当它一块擦拭布卖149元,你如果花差不多的钱,买苹果原装充电器,还会觉得贵吗?

同样,锚定效应,还可以用在改善监狱犯人的人权上。当年,失意君在号子里,跟一个”挂角“的文化大哥扯淡说道人权这个话题,他一语惊人,要改善人权,首先最该改善的是犯人的人权,都说犯人有罪还谈什么人权。其实你反过来想一下,如果犯人都有基本人权,你侵犯普通人或有权有钱的人权,能说得过去??多少年过去了,此话依然记忆犹新,这也是锚定效应!

普通民众如何防范小权之恶的伤害,就必须通过锚定效应,把对小权之恶的容忍度降低。

                                                   
说说对江西上饶入室杀狗一事的舆情反应。
一些网民对杀狗事件提出自己的担忧,称如果借着顾全抗疫大局的名义,可以随意处置一条狗,下次是不是也可以随意处置一个人?
还有网民指,爆料的狗主人以及在微博上转发的博主因受威胁而删帖,通报中所谓达成“谅解”也就意味深长。
也有网民总结说,“打狗和时空伴随都在说明,无论是鸡毛还是令箭,都可以毫无成本的顺畅的侵害任何一个普通人的基本权利。”
更有网民用归谬法,讽刺所谓的防疫中的某些地方的逻辑:

杀宠物时的逻辑,宠物重要还是人重要?杀少数人时的逻辑,是少数人重要还是多数人重要?杀多数人时的逻辑,是人重要还是大局重要?你总归逃不出逻辑。

或许,这些网友的看法有些失之偏颇,但背后对小权之恶越过法律边界,侵犯个体合法权利的担忧,也是不争的事实。

人类文明发展到21世纪,对动物的态度显示一个国家文明的发达程度,这背后体现是生命价值的珍视。比如我写此文时,恰好兰州市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中学生持刀虐狗事件,在视频中,四中学生用刀一边虐杀小狗,一边听着小狗的惨叫声而哈哈大笑的直播,这种对生命的漠视简直令人发指。

相关视频:突发!兰州市皋兰四中学生持刀虐狗:“这跟杀人没两样!”

在中国高强度动态清零的防疫工作中,公权力的行使和个人权利的保障之间如何平衡一直是个难题,这也取决于地方抗疫过程中能够做到的精细和精准程度。以抗疫模范生上海黄浦区规定为例,在转移居民到宾馆集中隔离时,家中宠物可随行前往。而北京大兴区则规定,在对居民进行集中隔离时,如果家庭中有宠物需要饲养,可以留下一名家庭成员居家隔离以照料宠物。

如果你有注意的话,会发现,往往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对小权之恶的制约更加完善,即使在严峻的防疫形势下,也能实现防疫和人文关怀的和谐平衡,而那些虐杀动物的地方,往往是经济落后的人性荒漠之地。这点,上海和北京的理念值得借鉴。

                                              五


再说说对江西上饶“入室扑杀宠物狗这件事官媒的一些看法,中国官媒《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前天发文呼吁“无论多么正当的防疫工作都能够尽量做到有温度”后,央视网昨天也发文,宠物不能被当成畜生,这样的做法“操之过急,一刀切”,同样呼吁“隔离不能隔掉温度”。老胡巧妙将此事定性为“缺乏温度”,而避开了“上纲上线”的侵犯公民权利甚至破坏法治。无独有偶,央视网的评论中也提到了“温度论”,认为“宠物本无事、先行扑杀之”的做法师出无名,疏忽居民情绪,增添社会成本。
不过,网民对官媒的“温度论”并不十分买账,他们直言相比于扑杀宠物,这件事更值得关注的是公共权力对私人财产的侵害。
从上饶政府要求被隔离者离家不得锁门,到发现锁门就叫警察撬门入室;从没有沟通、没有得到同意就把当事人宠物狗杀掉,再到一纸通报称当事人“对疫情期间防控措施表示理解”敷衍了事,都多少能看出当地工作人员对公权力的滥用和对私人权力的无视。
尤其是引起争议的“无害化处理”。这个说法可追溯至中国农业部2017年印发的《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规范明确无害化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危害的过程。具体方法有焚烧法、化制法、高温法、深埋法、硫酸分解法等。显然上饶被扑杀的这只狗并不属于此范围,不仅是狗未经过是否感染冠病病毒的化验,就连它的主人都未确诊感染。

目前,长治市动物保护协会已经对上饶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出信息公开申请函,同时启动行政诉讼的法律程序。长治市动物保护协会曾经起诉“吃狗大省”辽宁省、阜新市和彰武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并取得胜诉。长治市动物保护协会会长何茜告诉《中国慈善家》杂志,如果不提起诉讼,就难以引发有关方面的重视,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效仿,认为灭杀这些伴侣动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是很可怕的”。
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简称它基金)今天发文提到与防疫有关的《动物防疫法》《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指出,一来宠物狗不在允许扑杀的染疫动物种类,二来连新冠病也不在疫病病种名录,更何况这只狗根本没有确诊染疫,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说,相关涉事工作人员的行为都缺乏法律依据,属于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小恶不防范,如野火初生,最终酿成大恶。对于这起小权之恶侵犯公民合法财产续结果,我们且须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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