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改判无罪,家人可获得不低于200万的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改判聂树斌无罪。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但总算对亡灵有了交待,随着追责和赔偿工作的即将进行,那么聂树斌家人究竟能得到多少赔偿呢?对此依据《国家赔偿法》进行整理以供参考。
一、赔偿义务机关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 年4月25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判决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之规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核准死刑判决机关,应当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国家赔偿2个月内出决定,对赔偿方式、项目和数额可以协商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三、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赔偿项目为: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生活费。
1.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6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16年5月16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42.30元。
2.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4条之规定“(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之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收到支付申请后22日内应拿到赔偿金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7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五、超过二年不提出可失效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五、对该赔偿请求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征税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41条“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
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案赔偿2059621.40元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2014年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该决定已于12月31日送达。 国家赔偿项目及金额:
一、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二、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
三、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2059621.40元。
鉴于相应标准提高,对聂树斌家人应给予不低于呼格吉勒图家人2059621.40元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