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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查处
15日中午,县城管执法大队接到举报称,县城舞水外滩项目部在县城禁炮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城管执法大队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此事开展了调查。
经查,15日上午11点18分,舞水外滩项目部为庆祝新建大楼封顶,未经许可擅自燃放了价值8000余元的烟花爆竹近半个小时,属大型燃放活动,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当天,根据该项目部的违法违规行为,城管大队对该项目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以了12000元罚款。
燃放烟花爆竹除了带来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之外,还容易引发火灾和伤害事故。为了自己和家人以及周边其他人的安全,城管执法大队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燃放禁令。
(记者|王峒力 通讯员|邓俊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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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彭斌阳 杨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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