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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周口医保在行动!

周口医保 周口医保 2021-06-25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和国家、省医保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要求,市医保局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形势,迅速做出反应,全面安排部署疫情应对和救治保障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

      一、加强费用保障,落实特殊医保支付政策

      全市医保系统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两个确保”要求,立即出台文件要求县区医保部门、相关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采取的特殊报销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通过拓宽支付范围,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临时在医保系统中增加1条目录,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收治医院结算使用。另外,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二是预拨医保资金,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为减轻救治医疗机构资金垫资压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参保患者就医治病,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向救治定点医疗机构预付了大量医保资金。截至1月28日,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共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预拨医保资金10765万元。实行基金专项预付政策,确保医疗机构放心救治。

      三、强化组织实施保障,确保安排部署到位

      疫情发生后,市医保局冲锋在前,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的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闫天杰担任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医疗保障、疫情应对、宣传引导和联防联控等工作。迅速传达上级精神,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应急处置工作群,确定市、县区带班领导和联络人,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确保工作开展迅速有效。

      四、加强督导,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为防控疫情,我市成立了十三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组。市医保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主动承担防控工作督导任务,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闫天杰担任市第十一督导组组长。连日来,按照《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方案》(周指办〔2020〕3号)要求,第十一督导组深入居委会、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医院等区域,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周口医保系统将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持续、精准、高效发力,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提供坚实医疗保障,为感染参保患者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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