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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觉得我三四只口红够了,没必要再买。”

2017-10-04 大熊 白日做梦


昨天和前同事一起去逛街,到商场就把各大专柜转了个遍。


和平时什么都要试试看的情况不同,昨天的她独独对口红情有独钟,到吃饭的时候,她的嘴试色到一片通红。


我问她:“你试了那么多颜色,就没有一个喜欢的吗?”


她说:“我每个都喜欢啊!可我才跟男朋友做了约定,我不买口红,他不给游戏充值。”




I


前同事虽然月薪很高,但并不是那种特别追求品牌的人。


我认识她这么长时间了,她的衣服和包包都只买普通的快消品牌,从来都没有买过很贵的,款式也都只是基本款。


唯独口红买的多一些,每个色系都有一支,加起来有八九只,每天出门根据心情和天气选颜色。


前一段时间,她开始和男朋友同居了。


对方第一次看到她的梳妆台特别惊讶,他知道她喜欢买口红,但没想到有这么多。


之后他们再一起逛街的时候,前同事再想买口红,他就提醒她:“你都有那么多了,再买你打算当成传家宝传下去吗?”


她伸向信用卡的手就都这么收回来了。


几个星期前她和她的朋友去逛街,偷偷买了一支新款,没几天就被男朋友发现了。


男朋友说教她,她也有点生气,“那我不买口红了,你也别想着给游戏充值了。”


“我买买买还能拿到实物呢,你买买买也就剩精神慰藉了。”


两个人就做了约定,说谁也不买了。


前同事跟我说:“其实我也知道买多了用不完,但就是忍不住,就像他看到农药新皮肤一样,剁手的时候根本不考虑后果。”


“做约定这点我倒是没什么意见, 就我还是觉得八九支口红真的不算多。”


“虽然一次只能用一个颜色,那他二三十个皮肤不也一局只能用一个吗?”



II


正巧前一阵在微博上看到一个吐槽,po跟男朋友说要买口红,男朋友问他三四只还不够用吗?


男朋友的建议是用完了再买,po认为从来没有哪个女生把口红用完的,而且跟别人比根本不算多。


两个人因为这件事吵起来了。


po的目的和男朋友的对错先不论,下面的评论让我觉得我可能是个假女生。


“口红多于10只的点个赞。多于30只的请回复。”


这条评论下有3394个赞和587条回复。


回复里的女生,最多的有三四百只口红。


我看着回复中晒出的图超级爽,一天换一只用,也要一年才能轮的完。


对别人的做法我不做评价,自己的钱花着开心就好。


但我不会买那么多,毕竟过期了,心疼的还是自己。


而且受颜值所累,我能用的颜色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几个。



III


记得作家伊北在《流苏与娜拉》中写道:“张爱玲去世后,留下的遗物不多,最显著的是三样:手稿,假发,口红。”


“写作是安慰内心,假发是抵抗岁月,口红则是展现给世界的一抹亮色——出门走走,好歹对得起路人观众。”


别说大多数平凡如你我的女生,就连张爱玲这般才女也如此偏爱口红,可见“口红是女人的春药”也是不无道理的。


对于女生来说,口红更像是我们的铠甲。


再不好的心情,涂上也可以斗志昂扬。


这也难怪女生总是忍不住买口红。


不过,我并不建议过度消费,而应该量力而为。


在个人的消费能力范围之内,二三十支不嫌多,一支也不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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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一做这件事,我就想跟他分手。



P.S.在这里祝大家中秋节快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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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

想梦见你


文 | 大熊

音乐:The color of the night


我知道你现在生活糟糕,前途迷茫,情感不顺

可是这都没关系呀,因为来到这里的人都和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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