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签弩!你的孩子离犯罪有多远?
最近,一种叫“牙签弩” 的玩具在中小学生中流行开来。然而,有家长看到它,不禁吓出了一身冷汗。这哪里是玩具,明明就是一把“凶器”!
据百度百科,牙签弩,形同弓弩,金属质地,巴掌大小,功能和真正的弓弩相仿,稍有不同的是此弩所发射的“箭”是牙签。大多数被冠以“儿童玩具”、“儿童弓箭”、“迷你弓弩”等名字以吸引消费者。
有家长认为,一个射牙签的小玩具,能有什么危害呢?
然而根据实地测试:挑选软硬程度不同的西红柿、茄子、土豆三种蔬菜,距离20厘米左右,牙签均射入1-3厘米;选择肉类,距离二三十厘米,仍能刺进两三厘米;把牙签换乘绣花针,距离20厘米,射出的绣花针能将4厘米厚的五花肉射穿。
这回惊呆了吧!!!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牙签弩是不是治安处罚法中所称弩器呢?目前尚有较大争议。部分观点认为,既然叫“弩”,那么就应归入管制器具,由公安部门管制,不能公然销售,而其他观点则认为,这只是一种玩具,在没有国家法定标准之前,不应视为管制器具。
然而,不管是否为管制器具,其危害性总归是存在的,而其危害的对象,则往往是孩子的玩伴或同学。
作为未成年孩子,高风险玩具家长应当足够重视,在孩子天真童趣得到释放的同时,也要注意法律风险的控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也应负刑事责任。
不加控制而纵容孩子玩耍高风险玩具,其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下至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上至故意伤害罪等等。
即便不满14周岁的孩童,虽不负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是无法逃脱的。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不宜让孩子玩耍的还有:
一、玩具水枪
有媒体以市面上的7款水枪进行实测发现:普通水枪射程可达7.5米、电动水枪射程可达7.8米、气筒式水枪射程可达9米、加压水枪射程可达10米。
这样的威力如果打到眼睛上,可能造成眼内出血、青光眼、视网膜裂孔!
二、仿真枪
“一支玩具枪,十米开外把(纸)杯子打了个对穿!”
三、激光笔
激光笔照射到眼睛上,会灼烧黄斑区,而被灼伤的神经组织不可再生,这种损伤是不可逆转的,也可能造成视网膜严重受损,甚至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