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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媒共同体宣言

2017-05-09 莲先生 律媒俱乐部

(“民法第一人”王泽鉴先生墨宝)


【律媒创刊词】


今年3月,前有贾敬龙、明经国案传遍大江南北,后有南方周末报道的辱母杀人案全网评论过亿,民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与持续关注是推动事件进程的重要能量,但我们也知道只有热情还不足够,在案件相关讨论中一些重要的声音还没有被听到,一些宝贵的意见还没有被考虑,一些不理智的情绪反而广受赞同。

 

而获得一手资讯破除谣言,普及法律知识抗拒极端则是媒体记者与执业律师的专长。将优秀法律人与媒体人汇聚在一起,发挥各自专长对具体案件进行探讨与论证,抱着这样的希望,我们于2017年3月25日创建了微信群,取名为“律媒俱乐部”。

 

媒体是要追求真相,法律是要追求公义,如果没有真相,那也很难找到公义。《法律的正当程序》作者丹宁勋爵曾说“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可以感知的方式实现。”这就需要律师与记者通力合作,一起致力于追求公平正义,并且将其过程与结果传播给公众。而微信群虽然算是一个公共空间,但如果其中积淀的智识不能传播开来其实并不能达到我们的初衷,因此我们决定建立微信公众号“律媒俱乐部”,期待作为集体发声的公共平台。

 

自媒体时代是一个“圈子”的时代。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同类型的人,游走在不同的圈子。圈子是闭环的,一般很少交叉。像法律人和媒体人本属于不同的圈子,在PRC特色的背景下让我们走到了一起。有人说唇亡齿寒,不得不抱团取暖;也有说为了良知与责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让我们走到了一起,无论什么原因,我们庆幸有这么多志同道合的法律人与媒体人交为朋友,成为盟友,汇聚坚守良知与法治底线的力量。

 

随着“以法治国”被政府官方第5次提起和互联网技术的推墙,大多数的民众越来越意识到法院才是解决纠纷问题的终点站,而不是信访办。

 

去年雨田事件,今年的贾敬龙、明经国、于欢案等都是媒体人冲锋在前;法律人组成后援团,合力倒逼真相,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看到曙光,但我们已经凝聚了奔向黎明的力量。

 

这里有主流媒体排头兵《南方周末》《新京报》《财新》《财经》,每一次的社会热点事件都率先引燃;还有新媒体后起之秀《澎湃新闻》《红星新闻》《腾讯新闻》;也有法制专业媒体《法治日报》《法人》“律新社”“智合法律新媒体”;更有资深媒体人、独立时评人、自由撰稿人、专栏作家、自媒体写手、新锐导演等等。

 

这里有当代中国四大刑辩律师“京城四少”、律政佳人“帝都双娇”及“岭南双凤”、死磕派侠女、知名人权律师、较真派杨金刀大侠门下九大高徒、陈有西京衡系刑辩中坚、德衡律师集团刑辩骨干、“李庄案、北海案、小河案、念斌案、乐平案、聂树斌案、陈满案、许金龙案、南周事件案”律师团核心成员、“雨田案”代理律师、“明经国案、于欢案”辩护律师、大成刑委会主力大将、盈科掌门人、金牙大状以及享誉海内外的尚权等中国十大刑辩律所的刑辩大咖!

 

这里有地方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刑庭庭长、资深法官、高级警官、检察院优秀公诉人、司法局及律协领导、企业法务经理、司法鉴定资深法医、公证处从业人员、法律学者、专家教授等在内的所谓“法律职业共同体”不同界别领域的嘉宾!

 

最专业的案情解读,最权威的深度观察,他们都在律媒俱乐部。


愿我们在这条崎岖颠簸的道路,携手同行,一起为真相、公义、法治而讴歌!



【快来|“律媒共同体”喊你“入伙”】


“如果说律师的力量,更多以自身的专业在个案中体现公平、公正。那么记者,则在于将一种微弱的声音,最终扩大为洪钟大吕般的呐喊,两者最理想的归宿是正义的合流。”


——律媒创刊贺文选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律媒两界,携手并肩,相依相伴,律媒之间的良性互动,使其成为天然同盟军!


非常欢迎各位教授学者、执业律师、公检法司体制内法律同仁、新闻记者、媒体人士将您的原创作品首发在“律媒”微信公号(投稿邮箱:lvmei2017@qq.com)


如果您是法律工作者或者媒体从业人员,有意今后在“律媒”公号长期发表文章,现在可以向莲先生申请加入“律媒共同体”微信群(发送邮件至邮箱:lvmei2017@qq.com)或在律媒公号(lvmei2017)后台留言,或者直接添加服务读者微信私号:LMC20170325(记得介绍您的姓名、年龄、籍贯、所在城市及单位、主要从业经历)


申请入群者,烦请准备一篇与“律媒共同体”议题相关的原创文章(题目题材字数均无限制)且授权律媒公号首发。


文章发表后,暂时我们无法给您稿费,但年底一定会邀请您参加“律媒法治论坛”,以及未来不定期举办的各种线下“律媒沙龙”,您就有机会认识与会的大学者、大律师、大记者以及法律界媒体圈的各种网红了!


期待本微信群打造一个“法律人与媒体人”、“法律职业共同体”高效有益于沟通交流协作的公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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