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苏丹乘机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有关要求的通知(2022年5月1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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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复杂严峻,为进一步优化自苏丹乘机赴华人员行前检测等程序,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根据国内最新规定,自2022年5月17日起,我馆对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要求作出调整(加粗部分为更新内容)。此系根据疫情、病毒变异特点等因素做出的安排,将视疫情形势和境外输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拟赴华人员务必做好行前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因检测阳性造成滞留或入境后造成输入。
一、总体要求
所有自苏始发搭乘航班赴华人员,均须提前向我馆申请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中国公民通过微信小程序“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注册填报申请健康码;外籍人员可使用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登录健康状况声明书系统(https://hrhk.cs.mfa.gov.cn/H5/)注册填报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
我馆不为经苏丹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自苏丹出发赴华人员仅可中转一国,中转一国以上不予发码。请务必提前充分了解中转地防疫政策及我驻中转地使领馆远端防控要求。
二、行前检测
(一)对所有人员均采取“双核酸”检测。赴华人员须在我馆指定的两家不同检测机构分别进行核酸RT-PCR检测,其中第一次检测采样时间须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第二次检测采样时间须在航班起飞前12小时内。取消对所有人群的血清抗体(含N蛋白)检测要求。
(二)赴华人员如因航班原因,难以在起飞前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的,可将最后一次核酸检测时限提前至航班起飞前24小时内,同时须在我馆指定的检测机构增加一次快速抗原检测(Antigen Rapid Test),快速抗原检测采样时间须在航班起飞前12小时内。
(三)我馆指定的检测机构名单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认可资质 |
1 | National Public Health Laboratory | 核酸RT-PCR检测、快速抗原检测 |
2 | Aliaa Specialist Hospital | 核酸RT-PCR检测、快速抗原检测 |
3 | 华夏医院(核酸检测为Aliaa Specialist Hospital采样点,由Aliaa Specialist Hospital出具报告) | 核酸RT-PCR检测、快速抗原检测 |
4 | Royal Care International Hospital | 核酸RT-PCR检测、快速抗原检测 |
特别提醒:赴华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华夏医院和Aliaa Specialist Hospital暂视作同一家检测机构。
三、行前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
(一)所有赴华人员均须提前10天(不含航班起飞当日)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确保不与外界接触。有关人员须在申请健康码时上传由企业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由个人出具并签名的《隔离满10天证明》。
(二)取消在苏登陆船员核酸预检测要求,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要求与普通旅客相同。
(三)上述隔离证明内容应包含申请人信息、航班信息、隔离时段、隔离地点、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等。
四、申请健康码基本材料
(一)护照资料页
(二)在苏居留证明页或签证页
(三)赴华全程机票行程单
(四)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双核酸”及快速抗原检测(如有)阴性报告(选择“核酸检测机构”时,请选择最后一次核酸检测机构)
(五)由企业或个人出具的《隔离满10天证明》
(六)新冠疫苗全部剂次的接种凭证(针对已接种疫苗人员)
(七)《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针对已接种疫苗人员,可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八)我馆确认康复证明预审通过的邮件截图(针对新冠肺炎康复者)
(九)我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文件
五、康复证明预审
(一)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核酸检测曾呈阳性者拟赴华,请在康复后提供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两次核酸RT-PCR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并尽快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我馆领事邮箱(consulate_sdn@mfa.gov.cn)提交预审申请。核酸检测证明采样日期须在邮件发送日期前3天内,超过时限者须重新检测。我馆确认通过后,须根据我馆邮件要求进行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监测无异常后,再按正常流程申请健康码。取消康复证明预审对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的要求。
(二)经我馆判定为密切接触者,须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并在隔离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在监测无异常后按正常流程申请健康码。如有发热、咳嗽、腹泻或其他疑似症状人员,请及时检测并安排就医,症状消除后须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并在隔离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在监测无异常后按正常流程申请健康码。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备齐有关材料后应尽快向我馆申请健康码,有关申请应在航班起飞前至少3小时提交。我馆将尽最大努力加快审核速度,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切勿催促。如航班起飞前临时申请,或将面临无法及时通过审核的风险,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二)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所有事项。上传虚假证明,危害他人或公共卫生健康安全,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对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造成输入病例较多、发生聚集性感染等情况的企业,我馆将暂停为其拟回国人员审发健康码。
(三)以往发布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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