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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苏丹使馆关于调整申请赴华签证有关要求的通知

结合当前全球疫情形势变化,根据国内最新要求,自即日起,中国驻苏丹大使馆调整外国人申请赴华签证有关要求。调整后的签证申办流程及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办流程
(一)申请人可通过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并通过在线预约系统(https://avas.mfa.gov.cn)预约申请签证的日期和时间。
(二)请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本人亲自到中国驻苏丹大使馆递交申请,并现场留存十指指纹。以下人员可免采指纹: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3、其他使馆判定可免采指纹的人员。
(三)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申请人无需预约,仅需通过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后,直接向中国驻苏丹大使馆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二、材料要求
(一)基本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和《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凭证》。请在线如实、完整填写后,下载打印全表并在申请表与确认页相应位置签字。
3、照片:小2寸(48mm×33mm)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1张,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4、合法居留证明(适用于非苏丹公民):非苏丹公民在苏丹申请签证时需提供第三国证明及在苏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的苏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5、原中国护照(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6、原中国签证: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
7、更改姓名证明: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8、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外国人入境中国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幼童及因疾病等原因无法接种疫苗的人员除外。
9、使馆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其他支持性申请材料(未明确要求原件的,可仅提供复印件;明确要求原件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签证种类

适用情形

材料要求

M字签证

F字签证

赴华从事商业贸易、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

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邀请函

Z字签证

赴华工作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S1字签证(随居)

S2字签证(探亲)

Z字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

②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注1)

③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

*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Q1字签证(团聚)

Q2字签证(探亲)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范围: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注1)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R字签证

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C字签证

机组人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注1:有关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或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注2:如因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等申请紧急人道主义签证,需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目前暂不受理赴华旅游等签证申请。
(二)申请人赴华前仍须按要求向使馆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请在递交签证申请及旅行途中严格做好疫情防护。
(三)申请人务必如实、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漏填等均可能导致签证审批的延误,甚至被拒绝签证。
(四)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五)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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