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笔记之二 计篇
【原文】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能真切体会到此句的真意,兵法至少懂了一半。兵凶战危,有所敬畏。不是不得己,不可启战端。历史上的例子太多了。比如甲午海战前,清廷以光绪皇帝为首的主战派,轻狂之极,举国上下逼着李鸿章开战。甲午一战,将大清拖入万劫不复之深渊。轻言战事者,不是可靠之人。复杂形势下不动如山,非高手不能为。
那么,何种情况下可以言兵?孙子此篇,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此篇的结论是,庙算胜。后面的章节有更明确的说法,即胜兵先胜而后求战。
庙算。曹操批注:“选将、量敌、度地、料卒、远近、险易。计于庙堂也。”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要从道天地将法五个方面来衡量,是否可以言兵。
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
合乎民众的期待,就是得道者,必得多助。
较现实一点的说法是,名正,言顺,事成。毛泽东说,一个政治家要善于打起旗子。政治主张要公开、要明确,要合乎民众的期待。
道是取得胜利、巩固战果的基础,是造势的基础。凡欲战,在“道”这方面下足功夫,是一个高明的战略家所必备的素质。若道在敌方,不可启战端。否则,虽胜犹败。
顾炎武《日知录·名教》有一个较好的论述:求“道”,以义,以名,以利。以义为上,名次之,利为其下。其解有二,一是最好的办法是以义动人,“虽千万人吾往矣”;其次的办法是是以名动人;最后的办法是以利动人。二是因人而宜,以对象的素质高低来分类,高者以义动之,次之以名动之,一般情况下以利动之。
但是,张荫麟《中国史纲》有仅以名而不以利不能长久之说。君臣上下的名份,最初靠权力造成,名份背后的权力一消失,名份便成了纸老虎,必被戳穿,它的窟窿越多,则威严愈减。光靠亲族的情份和君臣的名份去维持的组织必不能长久。
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
天时。时者,势也,顺势而为。有时也讲势在人为,善兵者,长造势也。人们常说得天之助,多是自然条件发生了有利于我的变化,比如说河水猛涨阻断了敌方迂回之路。更重要的天时是,行动暗合形势发展需要。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就会比较容易取得成功。逆形势而动,很难成事。所以说,跟上时代步伐,顺应时代发展,就可得天之助。做不到,就待时而动。
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
借地势选择有利于我方的战场。如我方力强人众,宜开阔之地正面对敌决战。如我方力弱人少,宜狭隘之地寻机歼灭敌人。
此外,风土人情、关系,不可不察。
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戚继光强调“将德”,认为用将一定用心术正的人,用无二心的人,用诚实之人,用干实事的人,而不能使贪,使诈。何为“心术正”?他解释到,“光明正大,以实心行实事,思思念念在于忠君、卫国、敬人、强兵、爱军、恶敌,任真任难做去,不以死生颠越易其念”、“视兵马为安国保民之具...一心从民社上起念。”
《太公兵法》论将之道有七:一曰求贤,以集思广益。任贤则敌国畏;二曰赏罚明;三曰容人,容人则下乐从,敢于负责,事易竟功;四曰不伐,功归于下,一军如城;五曰远谄佞,则贤人自安;六曰廉,不贪则奸无所生;七曰去色欲。以上七端,将犯其一,则众不服;犯其二,则军容不整;犯其三,则兵不可用;犯其四,则祸其国家。
《六韬.龙韬》将不仁,则三军不亲;将不勇,则三军不锐;将不智,则三军大疑;将不明,则三军大倾;将不精微,则三军失其机;将不常戒,则三军失其备;将不强力,则三军失其职。
智,明世事,达人情。
信,信可以统异。
仁,仁者,为人也。仁可以使众附。
勇,身先士卒,为之表率,激励士气。
严,使众人如一人,非从严约束队伍不可。
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秩序与规范,也就是平时所讲的制度,非常重要。但制度应是平时就有的,战场立法,很难收效。
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故校之以五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其他的容易理解。赏罚有诀窍。废一善则众善衰,赏一恶则众恶至。赏善始贱,罚贵始大。杀贵大,赏贵小。严惩那些违法的大官,就能杀一人而三军震;重赏一个有功的小兵,就能赏一人而万人悦。
孙子的五事七计只是静态分析,自己坐在家里比划。若要有所动作,还是要造势。一来可根据他人反应可探知己方态度和对方虚实,二则持续营造有利于己的舆论和环境。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
系统要自洽。献策者,决策者,用策者,步调要一致,是形成战斗力的前提。这一点很重要。古代可以战场取胜的将军,下属多为自己的人,或者是只听自己号令的人,这是血的教训取得的经验。
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怎么有利怎么做,因敌制胜,因地制宜。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
“诡道”乃是违反常理、常规、常法的意思。
采取各种不同手段达到造势的目的,并无一定常规可循。凡是敌人害怕的,就是好的;凡是敌人想不到的就是对的。诡道以隐藏自己的企图为前提,通常是弱者的选项。但不可常用,常用必心生懈怠,“不成熟的策略是顿挫之源”,另外,常用必被察觉,阴计外泄,于事无补,徒增笑料。
日常那些虚假的,做作的东西,但求浮华粉饰,无故的笑脸,装模作样,傲慢自负等,一切没有灵魂,没有道理,只是为了炫耀、为了迎合而说谎的东西,极其丑陋,不能归入到诡道。
诡道不是让人捉摸不透你,如果达到这种效果,除了让别人不信任你之外,别无收获。此为失策。不一定凡事都要反着来,让敌人产生错觉,做出我们所希望的反应,即可。
刘伯承说,将帅要善于以各种手段隐匿自己的企图,迷惑引诱敌人,给对方造成错觉和不意,为歼灭敌人创造条件。这就是计策和谋略。
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曹操批注: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临敌变化,不可先传也。料敌在心。察机在目也。毛泽东也讲过,一至战场,兵法全都忘了。也是这个道理。有兵法而不拘泥于兵法,具体操作时,所谓诡道,计策与谋略,就是要做到“攻其不备,出其不意。”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在战略上,有计算,亦不可大意。战争不是数字游戏,自古以来,许多战例,实力悬殊,仍有一拼。是故无三倍于敌之力,不可先言胜。
在战术上,林彪讲,任何一次战斗,都不可能完全具备各种条件,有100%的把握。实战中,一旦有70%的把握就很不错了,就要坚决的打,放手的打,主观努力来创造条件,化冒险性为创造性,取得胜利。
后记:
宫本武藏兵法原则之一是,对于任何没有意义或不会产生效果的事坚决不做。在这方面,历来都是一动不如一静。此篇的主旨是,谋定而后动。即便为形势所裹挟,也要有自己的主意,自己的行动能够遵从自己的意愿。否则,兵法战策,什么都谈不上了。
本篇所谓计,简单讲就是做事情之前的估计与判断。估计是对事情相关诸多有利与不利因素的分项量度比较,判断是在估计的基础上做出综合结论。一般而言,估计越全面,越到位,判断就越准确。在做什么事情之前,对事情的意义、做事的思路、方法工具和手段、路径要有些许事先的估计,做到心中有数。
兵法是讲战事的。孙子从五个方面对敌我双方进行预先的估计:道者,就是做事情要有一个正当的名份,要合乎天理人心,取得世人的认可甚至是赞许,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天者,与其理解为季节时令,不若理解为时势更为恰当,顺势者得天之助。地者,可理解为得地之利,分为地形与人情风俗,孙子后文中有较多论述,主要是强调“人地合一”。将者,统兵之人也。战争是机会的领域,很多事情只能边走边说,这种情况下,拥有随机应变权力的人就很重要。时机来了不错过,隐匿自己的不足不轻易的让敌方发现,常备不懈,有备无患,这样的将领就是好将领。克劳塞维茨说,军事家应当是智能双全,经常依靠的不是深思熟虑,而是特殊的智慧和勇气,即在黑暗中发现微光的眼力和追随这些微光前进的果断。所谓眼力,记得雕塑家罗丹曾经有句名言,所谓大师,就是能从司空见惯的东西中发现出美来,大概是这个意思。法者,主要是组织形式、秩序和规范,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是保证组织效率的关键。这五个方面,道、天是大的原则,地是基础但似可选择,法是常事,平常应有之事。
核心是将。曾国藩讲过,识大于才。制定战略时,往往是根据其首要条件来决定,关键性的问题来决定。决不可沉溺于错综复杂的次要情况之中而无法自解,错失良机。此外,司马相如说,明者远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这都需要为将者远见卓识。
所谓诡道,就是计策和谋略。运用诡道的核心是,以此来影响敌方判断,诱导敌方误判,以形成对我有利之态势。诡道的效果应当是,使敌人产生你所希望他产生的错觉,从而做出对我方有利的行动,形成对我方有利的态势。做到“攻其不备,出其不意。”
弱方多施诡道。
比较容易,判断难,下决心更难。首先是有估计比较但不拘泥于估计比较,尊重客观现实,从估计比较中发现不足和差距来弥补上。其次是从估计比较中寻敌之机,找攻击点和破敌之策。其三是要有一个标准,该不该打,这是一个价值判断而非客观估算的问题。不该打的时候,胜算再多,也不可言兵;该打的时候,有半成胜算也要积极筹划;有时,是战是和,并不以我方意志为转移,躲不过去的战争,就是有微弱星光,也要及时抓住,以制燎原之势。
刘伯承提出战略决策的“五忌”:国力不足,不可以兴兵;时机未到,不可以兴兵;国内不安定,不可以兴兵;人民不拥护,不可以兴兵;战略上处于两面或多面作战的态势,不可以兴兵。
孙子强调先谋,谋定而后可动。凡事要有一个事先的估计与判断。因此,平时多做功课,有备才能无患,这是计的另一层含义:计就是准备。刘伯承有句名言:“五行不定,输的干干净净。”所谓五行,指任务、敌情、我情、地点、时间。也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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