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选票背后的大名堂
说起美国大选,大家可能还记得2000年总统选举中布什对戈尔的那场诉讼案。
在“重新计票是否违法”的讨论背后,大家其实更关心的问题是“佛州棕榈滩郡的选民究竟把票投给了谁?”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之所以会闹的美国政坛人仰马翻,其根源就在佛州的选票设计上。
蝴蝶选票
蝴蝶选票的设计
当年佛州用的是如今臭名昭著的“蝴蝶选票”。该选票分左右两列,各党候选人按数字顺序,以“左右左右”的方式分列两侧。按规定,选民要在被选人的名字旁打孔。但两列候选人呈交错分布,这样的设计很容易让人分不清自己究竟把票投给了谁。
更糟糕的是,“布什”的名字放在了左侧,可它的右侧却不是“戈尔”,而是美国小党派改革党候选人“布坎南”。结果就是,很多想选戈尔的选民误把选票投给了布坎南。
“蝴蝶选票”不仅设计糟糕,使用起来也很不方便。普通人都知道,打孔机并不能每次都顺利将纸张完全打穿,纸上有残留也是常事,诸如此类的情况就会影响计票机的判断。
此外,很多选民先是在“布坎南”名字旁打孔,发现错误后又在“戈尔”名字旁打一个更大的孔。这种选票就会因为“打两个孔”被视为废票。
据媒体统计,在棕榈滩郡一场选举中,这样的废票总数超过19000张。
搞笑的是,这个选票是大选前一年由佛州选举委员会设计的,它改变了过去单侧排列的设计,目的在于节省纸张并且放大字体便于老年人使用。拍板定夺的选举主管是一个民主党人,所谓猪队友可能指的就是这类人罢!
选举前,棕榈滩郡改革派支部主席曾预言布坎南能拿四五百票,能得一千票就顶破了天,结果布坎南拿了三千多票。布什在棕榈滩郡仅仅领先戈尔一千多票,如果戈尔“拿回”这三千多票,谁知道呢?可能美国21世纪的历史都要改写!
选票之道
纵观美国选票发展史,我们会发现“蝴蝶选票”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美国选举中出现的选票丑闻。
早期美国选举是没有选票的,那时候的选举甚至还没有政府介入。
每当有选举,通常就是把大家召集起来,通过喊票和举手等简单的方式进行表决。这种方式拉丁文称之为“viva voce”,是古希腊罗马时期流传下来的“土方法”。
这种选举方式很难避免作弊,谁能胜出很多时候比得不是人数多寡,而是嗓门大小。而且,公开表决也容易产生“同侪压力”,看到大家都选A的时候,你就很难去选B了。
建国20年内,美国各州陆续取消了这些传统的选举方式,选票也随之诞生。
那时候的选票还很原始,都是选民自己在纸上写下自己支持的候选人,然后带去投票站投票。
不过,这种方式并没有得到大众的支持,在文盲率极高的19世纪,要亲自手写选票实在太打击大家参政议政的热情。
当时在美国,一次选举要选数十个职位,选民要一个个斟酌自己支持的总统候选人、国会参众议员候选人、州长候选人、州总检察长候选人、州务卿候选人、州参众议员候选人、市议员候选人、地区检察官候选人、郡法官候选人、市长县长区长候选人等等一大串人…谁能记得住那么多名字呢?!
1827年马萨诸塞州选票
于是很快, 各党派就来填补这项市场空缺了。为了方便选民投票,他们开始“印刷”选票。
早期的选票不仅印着个人名字,还有“五颜六色龙飞凤舞”(语出高院判决Burson v. Freeman原文)的自家标记。
这种选票随即引发了各种丑闻。由于这些选票非常夺人眼球,旁人很远就可以判断一个拎着某党选票的人打算投票支持谁。一时间,很多选民在去投票的路上都受到反对党的贿赂和恐吓。
那时候的投票站可以说是混乱的代名词,门口经常上演或真或假的全武行,吓得那些胆小或年长的选民根本不敢靠近。
此外,投票站周围还聚集了各党的“票贩子”,如果遇到中间派选民,他们就跟苍蝇逐臭般扑上去,展开激烈的“争夺”。这样“惨烈”的投票现场能让哪怕对民主最向往的欧洲移民回归君主制的怀抱。
1869年加利福尼亚州选票
十九世纪共和党选票
1851年旧金山选票
十九世纪共和党人为林肯设计的选票
1869年马萨诸塞州选票
到了十九世纪末,随着美国进步主义运动的兴起,选举制度的改革也被提上了日程。
选票保密制度也由此从澳洲引进,人称“澳洲制度”。其实方法很简单,那就是政府介入选举,对选票的设计、发放和统计进行规范化管理。
1888年的纽约州,马塞诸塞州和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市都采用了“澳洲制度”并取得了巨大成功。纽约媒体对此盛赞道:“过去投票站就像‘战场,谋杀和突然死亡的犯罪现场’,现在平静祥和的就像安息日一样。”很快这种模式被各州采纳,1896年,“澳洲制度”覆盖了美国90%的州和92%的选民。
十九世纪宾夕法尼亚州费耶特县选票
1961年威斯康辛州里奇兰县选票
但解决完旧问题,新的问题又来了。
过去的选票只有自己党派的候选人,选民其实是选了一个党,然后投票给党选出来的人。现在官方选票不仅有本党的候选人,还有其他党的候选人,一张纸密密麻麻写满了名字。而且排列方式也不是基于党派,而是基于职位来排。
前者相对比较简单,把自己党的人都勾上就好;后者则要费一番思量。而遇到有的州规定选民不是圈出自己选的而是标出自己不选的那种情况,很多选民简直欲哭无泪。
这个时候,虽然美国识字率并没有多少提高,但识字率在不同的族裔间已经出现了巨大差距。刚刚获得投票权不久的黑人很难在这种官方选票中做出正确的选择,由于那时的黑人普遍都大字不识,他们甚至连找人帮忙都很困难。
意识到这种潜在歧视所带来的优势,南部八个州几乎在第一时间引进了“澳洲制度”。
1892年阿肯色州民主党还将当年南部邦联非正式国歌Bonnie Blue Flag改编为竞选歌曲Australia Ballot赞颂此事:“澳洲选票干的真棒,它让人们苦思冥想,一旦黑鬼拿到选票,他们肯定不知所措。”
1965年投票权运动
政府介入的影响
政府对选票印刷的介入还赋予了政府一系列附带的权力。
首先,政府可以就候选人姓名的排序、印刷字体,文字组织、党派入围资格等各方面进行规范。而因为美国政治在19世纪末已经为政党所把持,政府的介入其实扩大了政党对选举事务的影响。
比如佛罗里达州曾经禁止在选票上标明候选人所属党派,结果导致很多选民无法依据党派做出选择,无形中阻止了相当一部分选民参与政治。而维吉尼亚州则采用某日耳曼哥特体印刷选票,结果很多选民看选票如同读天书。还有的州则在选票行文中用中古英语,结果投票比那时候考大学还难。
但是,最可怕的还是对政党/候选人上选票资格的限定。
比如路易斯安那州规定只有“在前两次州选中,至少有一次在某个州一级职位的选举中普选得票在10%以上的政党”才有资格把候选人名字列在选票上。这实际上严重挤压了小党派生存的空间,让选民失去了更多的选择。
很多州则有着很多看似“民主”的规定,比如要求全州各党都必须通过“党内初选”的方式选拔本党的候选人。组织初选对资金要求相对很高,导致许多小党派因为缺少资金而失去法律上的“政党”资格。还有的州,如德州,则要求有志竞选的候选人必须交名目繁多的“资格评估费”,“建档费”等等,动辄数千上万,从而排除了很多没钱的候选人。
而有些州,如纽约州,则通过高标准的“请愿签名数”确保选举成为富人的游戏。相比夏威夷州15个签名的要求,纽约州要求“本州某党派候选人必须得到15000名本党注册选民,或本党注册选民人数的5%(两个数字中比较小的那一个)的支持,且这些签名人必须分散居住在本州一半以上国会选区,每个选区的支持者不得少于100人或该选区本党注册选民数量的5%(两个数字中较小的那一个)”,如此这般,才有权上选票名单。
二十世纪早期选票
2008年奥巴马选票
在这样的制度规定下,有研究发现,自1982年到1988年全美2万多场州议会选举中,民主党共和党以外的第三党仅仅拿下三个席位。
不仅小党派被打压,连两大党内部的小派系也很难存活。纽约州共和党初选就从来没有“造反派”得势的时候,任何得不到纽约州共和党领袖支持的候选人全部落败,任何依赖联邦政府提供匹配资金的候选人无一存活。
(注:为了鼓励候选人尽可能获得更多支持者的小额捐款而不是个别大鳄的巨额捐款,各级政府会在不同级别的选举中提供一定比例的匹配资金来扶持没有深厚背景的候选人,比如候选人A每笔100美元以下的捐款,联邦按照3倍匹配给予该候选人资金支持。)
如此看来,小小的一张选票,里面水深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