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推介】李蓬︱尊严、幸福与自由: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的价值旨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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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幸福与自由:新时代
中国共产党劳动观的
价值旨归
第一作者简介
李蓬,副编审,西北大学博士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原文刊登于《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第37—46页。
摘 要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继承和发展,既凸显了生存之维的尊严价值指向,也阐扬了发展之维的幸福价值关怀,还阐明了解放之维的自由价值图景。在生存之维中,它内蕴了以体面为趋向、以人格为聚焦、以能力为核心的尊严趋旨;在发展之维中,它诠释了涵蕴情感之维、价值之维、实践之维的价值表达;在解放之维中,它不仅指涉了以自主性为特质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更显明了以超越性为宗旨的自由个性的生成。
关 键 词
尊严; 幸福; 自由;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 价值旨归
劳动解放理论贯穿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始终,通过劳动实现人类解放与自由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终极价值旨趣。本体论上,马克思在感性对象化活动中揭示了人的存在本质,即劳动“是人在外化范围之内的或者作为外化的人的自为的生成”;认识论上,他认为劳动是认识的前提和发展的动力;价值论上,马克思肯定了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尺度”,“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也是实现人类解放和自由的根本途径。鉴于劳动的重要性,当代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进行时代阐发,王泽应、王习胜、蒋锦洪等着眼于体面劳动对中国共产党劳动尊严观进行了研究;毛勒堂、刘同舫、李建森等从劳动正义的视角对中国共产党劳动观进行了伦理阐述;何云峰、袁祖社、李建蕊等对中国共产党劳动幸福观进行深入剖析;贺来、尤西林、崔延强等立足劳动解放对中国共产党劳动自由观做了理论构建。在现实境遇下,“人类是劳动创造的,社会是劳动创造的”,劳动助力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全过程。中国共产党劳动观不仅从学理性上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理论内核,而且在实践性上对其进行了方法论创新。特别是在新时代境遇下,中国共产党劳动观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为价值遵循,以培养全面发展的劳动者为目标指向,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为实践依托,旨在“以劳动托起中国梦”,进而让人民在劳动中获得尊严、体悟幸福、享有自由。质言之,中国共产党劳动观既从本体论上确证了“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的本体意蕴,又从价值论上彰显了“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的价值深意,还从认识论上表明了“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认知图景,从人的生存、发展与解放之维诠释了其所蕴含的尊严、幸福与自由等价值旨趣。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的
尊严旨趣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内蕴尊严旨趣,旨在彰显劳动者主体地位,确证劳动本质,实现劳动价值。劳动者享有尊严是确证人之本质的基础和生存意义的前提,也是实现幸福与自由的必要条件。尊严是“最能使人高尚”,“受到众人钦佩并高出于众人之上的东西”。马克思立足现实的人,把尊严的实现置于劳动之中,认为劳动是获得尊严的根本途径。然而,无论是朴素的共同劳动、工具性劳动、奴役性劳动,还是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都是被动的、单向度的谋生手段,而不是人存在的目的。因此,无法凸显人的本质,劳动者也无法获得其应有的尊严。特别是在异化劳动突出、资本逻辑盛行的时代,劳动在与资本的博弈中始终处于劣势,仅成为资本家攫取利润的工具。同样,劳动者受功利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的影响,本应通过劳动所获致的内核特质——尊严,也被当成一种交易手段。而马克思所指明的劳动,则是能给人以尊严并能“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的活动。其劳动范畴既关涉体面劳动,又蕴涵创造性劳动,以凸显人的本质,从而映射劳动者尊严。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基于马克思主义劳动范畴的语境,立足新时代实践境遇,形成了以体面为趋向、以人格为聚焦、以能力为核心的显明尊严的劳动观。
(一) 彰显尊严的体面维度
劳动作为人的生命活动内容和根本存在方式,不仅创造了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生活基础,也体现了人类有别于动物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诚如恩格斯所言:“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尊严是人类独享的伦理特质,既表现在劳动全过程中,也彰显于人的主体性确证中。劳动者获得的体面感既关涉了人的生命存在状态和活动过程,又彰显了劳动主体的尊严。但在异化劳动条件下,劳动仅成为谋生手段,而不是生活的第一需要,以致人的主体性被消解,以及作为人独有的伦理特质——尊严也消失殆尽。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承尊重一切劳动和一切创造的原则,坚持劳动者至上的理念,“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以此来显明劳动的尊严旨趣。体面劳动一方面旨在消解异化,以彰显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则旨在扬弃物化,以实现劳动者的本质复归。
在以资本逻辑为主导的社会中,劳动被降格为异化劳动,成为资本家攫取利益的手段,或者说,劳动不再是人之本质的外显,而是反过来成为剥削、奴役、压榨人的客观实在。劳动的降格,不仅意味着作为劳动主体的人与其本质的异化,也意味着体现主体性特质的尊严的丧失。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秉持“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的原则,以践行体面劳动来确保人的主体地位,彰显其尊严。因为体面劳动超越了劳动单纯的谋生性,“将劳动与自我实现、人生价值、主体选择性与快乐生活等紧密联系起来”,彰显了人的主体地位,满足了实现尊严的基本诉求。特别是在新时代境遇下,中国共产党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容量等行之有效的举措为劳动者创造了劳动条件,提供了自我确证的前提,“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同时,还坚守“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的本心,在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中诠释其劳动观的尊严旨趣。
消解异化劳动,进而确证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固然是中国共产党劳动观尊严旨趣的重要表现。但立足当下,面对物化现象对劳动的侵蚀,中国共产党所倡导的体面劳动则旨在扬弃物化的基础上,诠释了以劳动为中介实现人向其本质复归的实践要求。扬弃物化,实现对劳动成果的合理享用,是实现尊严的必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成果由劳动人民共享,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致力于解决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不平衡问题,实现人民对物质财富的共创共享,中国共产党逐步完善分配制度,在公平、正义、善治的前提下实现劳动成果的多次分配,旨在实现共同富裕。与此同时,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提出内含“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倡导蕴涵“和谐”“公正”“敬业”“友善”等核心要素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囊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在内的劳动精神谱系。这既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在以劳动为中介带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深度践履中昭示出其尊严旨趣,也意味着依靠和谐的劳动关系、公正的社会环境、友善的人际交往来彰显劳动者的尊严,还意味着在弘扬劳动精神谱系中显明劳动者的尊严。明乎此,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在冲破物与物关系的藩篱中,使人与人的关系得以复位和凸显,物化在体面劳动中被消解,劳动的本质得以确证,人的尊严得以凸显。
(二) 凸显尊严的人格维度
劳动在本质上是人向其本质复归的手段,也是实现尊严在人格中复位的重要途径。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者人格的健全与尊严的实现是指劳动者在充分发挥其自由性、主体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的活动也不是他的自主活动。他的活动属于别人,这种活动是他自身的丧失”。这种丧失,不仅意味着劳动者内在的超越性和革命性维度被逐渐消解,更意味着尊严在人格中的缺位,即非创造性的异化人格的生成。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劳动观既关涉柔性维度的劳动表彰与劳动精神阐扬,又涵涉刚性维度的体系保障与制度保护,不仅为劳动者健全人格的塑造奠定伦理基础,也为劳动者尊严的实现提供现实保障。
由是观之,从隐性向度来看,中国共产党通过多次表彰劳动者、阐扬劳动精神等来塑造和完善劳动者人格,使其尊严得以显现。在新时代境遇下,中国共产党这种表彰活动、与知识分子座谈、给劳动者回信等举措的开展,不仅显明了对不同劳动者群体的认同,而且也表征了对各行业劳动者人格的尊重。同样,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伟大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 让优秀的劳动风尚内化于心, 从而激励全体劳动者热爱劳动、 诚实劳动、 自觉劳动。有鉴于此,劳动应有的本质和劳动者的主体性、 创造性意识得以显扬,劳动者的人格得以确证, 其尊严也得以彰显。
劳动者尊严的实现不仅需要以柔性维度的内在认同来达成,还需要以刚性维度的保障体系与法律制度的保护来实现。中国共产党通过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改革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立足健全就业、教育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实施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尊严在生存维度得以真正实现,凸显了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完善和健全劳动者人格,进而促进其全面发展的执政本意。此外,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还通过完善法律体系来保障劳动者尊严在其人格中的复位,无论是《宪法》中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或是《劳动法》中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抑或是《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都确保了新时代美好生活中人格尊严的重要地位。
(三) 映显尊严的能力维度
能力就是“这个人可以做些什么,又能够成为什么”。尊严的实现不仅包括对劳动的认同能力,而且包括劳动者的实践能力。在马克思看来,能力的实现就是劳动者自由自主个性的生成,“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能力的全面发展不仅意味着人向本质的复归,也意味着尊严的复位。纳斯鲍姆(M.Nussbaum)在马克思劳动概念和能力范畴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尊严为核心的可行能力理论,一方面论证了尊严的实现要以能力为核心,另一方面揭示了能力的发展要以劳动为中介。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不过是一架为别人生产财富的机器”,这意味着劳动者能力的丧失和尊严的缺位。而中国共产党既通过劳动教育在认识论上使劳动者对尊严的获致得到正向认知,又通过战略实施在方法论上确保劳动者尊严的获致。
对劳动的正向认知能力是劳动者获得尊严的基本条件,“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恰好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马克思认为尊严的实现“一方面为了使人的感觉成为人的,另一方面为了创造同人的本质和自然界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要想形成对劳动的正向价值评判,劳动教育不可或缺,劳动与教育的结合既是提高劳动认知的手段,也是增强劳动能力的途径,还是彰显劳动价值、确保劳动者获得尊严的前提。诚如马克思所言,生产劳动与教育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中国共产党“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旨在帮助劳动者形成正确的劳动观,从而得以通过劳动来实现其尊严。
通过劳动教育形塑正确的劳动观从而在认识世界的实践中获得尊严固然重要,但通过战略实施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实践能力,进而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确证尊严也举足轻重。中国共产党通过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等战略,提升了劳动者的创新能力与实践水平,减少了必要劳动时间,降低了劳动强度,增加了闲暇时间,从而实现了劳动者自身发展的丰富性与全面性。此外,中国共产党还通过“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完善劳动培训体系等举措来提高劳动者素质,以增强其劳动能力,进而在劳动中确证其主体性和创造性,从而使尊严得以显明。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的
幸福旨趣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既彰显了尊严的价值旨趣,也表明了幸福的价值归依。所谓“幸福”,是指“人们在社会的一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或意识到自己预定的目标和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种内心满足”。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出发,批判了单向度的德性幸福观和神权幸福观,并对黑格尔“绝对精神”幸福观以及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幸福观进行扬弃,实现了幸福场域的转移,倡导了一种建立在自由自觉的劳动基础上、体现劳动者主体地位、旨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劳动幸福观。但在异化劳动条件下,“劳动始终是令人厌恶的事情,……不劳动却是‘自由和幸福’”。特别是在资本逻辑的驱使下,雇佣劳动展现的是过度的、强迫的、奴役的劳动样态,劳动者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导致“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 而中国共产党则旨在“不断提升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特别是在新时代境遇下, 中国共产党劳动幸福观既关涉了情感论维度的获得感、 正义感、 愉悦感,又涵涉了价值论维度的崇高感、 意义感、 境界感,还指涉了实践论维度的和谐感、 提升感、 亲近感。
(一) 关涉幸福的情感之维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从情感论维度关涉劳动者的幸福,满足劳动者的获得感、正义感和愉悦感。获得感表明了因劳动而幸福的“真”,正义感显明了因劳动而幸福的“善”,愉悦感则呈明了因劳动而幸福的“美”。
在劳动幸福的逻辑进路中,劳动者完全占有并享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是其幸福的前提。因为只有自由地享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时,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才能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一部分,从而使主体的需求和欲望得以满足,体力和智力得以发展,情感得以丰富,劳动者因此获致幸福。但在异化条件下,“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工人不仅无法占有并消费自己的劳动对象,反而沦落到被对象支配的泥淖之中,因而无法感悟幸福。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拥有,劳动成果由劳动群众共享,这就为劳动者获致幸福提供了现实基础。特别是在新时代境遇下,中国共产党既通过定点扶贫、精准扶贫,“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又立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凸显社会公平正义,还基于“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让劳动者的获得感得以充盈,从而感知幸福。
虽然劳动者的获得感是实现幸福的前提,但是幸福的实现也离不开正义的在场。罗尔斯(J.Rawls)认为正义比其他东西都重要,马克思正是在批判资本主义非正义劳动的前提下确立了劳动正义幸福观。在他看来,资本主义的整体异化表现出劳动的强制性和奴役性、分配的不公平性,这意味着劳动背离了正义原则。劳动正义的缺失导致和谐价值的疏离和劳动者幸福感的沦丧。而中国共产党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和劳动成果实行按劳分配为基准,不断致力于增加就业机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法律制度、缩小地区差异、消除绝对贫困、共享全面小康等的深入推进,以确证正义的在场。立足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既提高劳动分配比例、维护劳动者权益,又“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从而实现以人民幸福为核心旨意的中国梦,不仅从显性向度保证了劳动正义的在场,还从隐性向度遵循了因正义而确保幸福的价值旨趣。因此,劳动者因获得正义感而感悟幸福。
获得感是幸福得以实现的前提,正义感是实现幸福的保证,而获致愉悦感则是劳动幸福的归宿。幸福所表征的劳动样态是“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是人通过劳动获得满足后产生的持久性美好状态,体现的是自由自觉的生命存在样式,表达的是深层次的身心愉悦感。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是一种最残酷最带侮辱性的折磨”,这种强制性、奴役性的劳动带给劳动者的不是愉悦的幸福感,而是不幸。与此相反,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不仅不具有强制性,而且已经排除劳动与幸福相疏离的缺陷,表现为自主自愿的积极劳动,是最光荣、最崇高、最伟大、最美丽的人类活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贯彻以“协调、绿色、共享”等为核心要素的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大力发展劳动生产力等,不仅给劳动者提供优美的劳动环境,也塑造了融洽的劳动关系,更降低了劳动强度、创造了大量闲暇时间,从而使劳动者在劳动中因获得愉悦感而幸福。
(二) 涵涉幸福的价值之维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摒弃了禁欲主义幸福观和享乐主义幸福观,是一种基于劳动者自由自觉本性、旨在凸显劳动本真价值的劳动幸福观。它不仅从情感之维关涉了劳动幸福的主观体验,还从价值之维涵涉了劳动幸福的意义关怀,而劳动者所获得的崇高感、意义感和境界感正是对幸福价值旨趣的诠释。
劳动者获得尊重和价值认同后体悟的崇高感是幸福的必要条件。正如列宁所言,幸福是最神圣的东西,“是从历史上积累的劳动中产生的”。劳动的神圣特质所显明的是因劳动而获致的崇高感,表征着应然状态下的劳动是神圣的、劳动者是幸福的。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沦为机器,沦为资本的奴隶”,以致“丧失了它自己的灵魂”,工人的劳动无法获得应有的价值认同,其自身也无法体悟劳动的崇高感,因此造成了实然状态下劳动与幸福的异化。在中国共产党劳动观的视域下,“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 ,“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一份职业都很光荣”。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劳动者主体地位,崇尚劳动最光荣、最崇高,赋予了劳动应有的崇高感。因此,彰显了因劳动而幸福的价值归依。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既观照了劳动幸福的崇高感,又阐扬了因劳动而幸福的意义感。马克思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劳动创造人类历史,推动社会进步,并缔造着人类的幸福生活。马克思主义劳动幸福观彰显着劳动者在自我实现过程中的主体确证意义,即人在劳动中确立了真正的主体意识,敞开了其存在的意义空间,实现了对自身独特价值的诠释与标注。但在异化劳动条件下,劳动仅仅是维生手段和逐利工具,劳动者在对物质享受的追逐中成为“单向度的人”,彻底丧失了自我确证和自我超越的主体性存在向度,造成价值离场与意义虚无,因而无法感悟幸福。而中国共产党劳动观不仅摒弃了资本主义消费维度的幸福观,而且还匡正了创造性维度的劳动幸福观。特别在新时代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阐明“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并带领广大劳动者依靠劳动“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正一步步得到满足,其幸福感也因意义感的获得而逐步增强。
中国共产党劳动观表征了因劳动而幸福的崇高感和意义感,凸显了由劳动达致幸福的境界感。在马克思劳动观的视域下,只有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才能彰显劳动之美的境界,从而获得幸福。但在异化条件下,“劳动产生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畸形”,致使人在劳动中失去了美的境界感,从而导致幸福的失位。而在中国共产党看来,劳动最美丽,劳动不仅具备合意愿性、自主性、有益性,而且还是创造美的源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既通过弘扬工匠精神、倡导公共价值优先来彰显劳动者的意识和行为之美,也通过确保劳动者占有劳动成果、消解单向度的物性追求凸显了劳动的过程之美,还通过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能力显明了劳动的创造之美。由此而言,劳动者通过劳动提升了自己的生存水平和生活境界,在“美”的境界中感悟幸福。
(三) 指涉幸福的实践之维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不仅从情感论维度和价值论维度诠释了劳动幸福,还从实践论维度指明了劳动幸福的实践路径,正是在实践的通道中实现了人与自然、人与自我、人与他我的统一,从而使劳动者获得和谐感、提升感和亲近感。
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只有通过劳动在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才能获得幸福。质言之,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正是在自在自然向人化自然的转换过程中完成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而获致幸福。但在资本逻辑的驱使下,自然界沦为资本逐利的角斗场,资产阶级不仅无情地掠夺本国自然资源,造成了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还推行生态殖民主义,造成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资源枯竭、生态破坏和生存危机,致使人与自然相对立、劳动和幸福相疏离。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从认识论上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价值论上在幸福的判定中嵌入生态元素,从实践论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简而言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促发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劳动者因获得和谐感而感悟幸福。
当人通过劳动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劳动幸福不仅关涉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关切劳动者在劳动中实现自我发展、完成自我提升,因体悟提升感而获得幸福。但在资本逻辑的钳制下,工人“把自己看成一个从属的存在物”,“在运用人的机能时,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动物”。换言之,异化劳动造成劳动者主体认同的丧失和价值认可的虚无,因成就感和提升感的缺失而导致幸福变成乌托邦。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实现了对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摒弃了资本逻辑对人的挟持,实现着人的本性的复归,即“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因此,劳动者在本质的确证中获得提升感,因而感知幸福。中国共产党坚守“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通过职业培训来提高劳动素质,增强劳动能力,鼓励创造性劳动等,从而使人在劳动中充分发挥其能动性和创造性,并因获得自我提升感而体悟幸福。
幸福的获致固然需要人与自然的和谐、自我的实现与提升,也离不开人与他我的协调与亲近。人是社会性存在物,所以幸福的感悟离不开劳动中人与他我之间因关系融洽而产生的亲近感。但是,异化劳动却生产了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对立关系,滋生了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物质主义等思潮,致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所取代,劳动者之间应有的融洽关系被瓦解,劳动者因缺少亲近感而与幸福绝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兄弟情谊在他们那里不是空话,而是真情”。同样,最幸福的人应该是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立足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把“和谐、友善”作为核心要素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共享”作为宗旨置入五大发展理念之中,不仅让劳动者在相互认同、彼此尊重、宽容接纳的主体间彼此证成关系中感知幸福,也让劳动者在实现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相协调的实践中因获得亲近感而获致真幸福。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的
自由旨趣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既呈现了劳动的尊严旨趣和幸福旨趣,还体现了劳动的自由旨趣。自由是“主体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追求和表现出的一种状态、一种境界”。马克思正是在劳动解放理论的视域下阐明了人的自由特性,揭示了实现自由的实践路径。在他看来,自由的实现既需要通过劳动来创造必要条件,更需要通过劳动的状态来表征,只有在必需性和规定性劳动终止的地方,自由才是实然的。但是,资产阶级所标榜的自由,“是资本所享有的压榨工人的自由”,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受制于阶级压迫和剥削,连同其自身都成为可交易的商品,“他们当然更不自由”。更甚者,受制于资本拜物教,“他的全部自由也就被否定了”。由此可知,异化劳动条件下的工人一方面只有出卖劳动力的自由,另一方面自由的一无所有。与此相反,中国共产党劳动观旨在复归劳动者的自由本性,特别是立足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把自由置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位,既根植自主之维阐明了自由的前提,也立足解放之维显明了自由的根本,还依靠超越之维呈明了自由的逻辑进路。
(一) 阐明自由的自主之维
中国共产党劳动自由观蕴涵自主特义,凸显了劳动的自在性、自觉性和自为性,以此昭显自由。换言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从本体论层面确证了劳动的自在性本质,从认识论层面表征了其自觉性特质,从实践论层面确保了其自为性可能。
马克思认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劳动自由所彰显的正是劳动本质的确证和自在性的达成。只有当劳动的自在性特质得以充分彰显时,自由才是现实的。但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只是“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不属于他的本质”,劳动丧失了自在性的特质,因此劳动者无法获得真自由。而在中国共产党看来,“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劳动的目的是“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不难看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不仅从主体论和本体论维度赋予了劳动者自由的主体地位和劳动的自由本性,也从价值论层面肯定了劳动自由的价值意蕴,劳动的自在性特质得以凸显,自由成为可能。
对劳动自在本质的确证是实现劳动自由的前提,而劳动自觉则是实现劳动自由的现实表征。劳动自觉是劳动者对劳动价值认同后的一种自愿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显现,这种自觉的活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但是在异化条件下,劳动是一种外在的活动,对劳动者来说,“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劳动不属于他;他在劳动中也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更甚之,这种劳动“是有害的、招致灾难的”。因此,这种劳动不是出于劳动者本意,是一种被动的、受压迫的、被歧视的非自觉性活动,因而抹杀了劳动的自主性和自由性。而中国共产党则通过劳动教育培育劳动自觉意识,倡导广大劳动群众“将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作为自觉行为”,鼓励劳动者“把实现党和国家确立的发展目标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这不仅为劳动自觉性的塑成提供了理论前提和价值标尺,而且还为实现自由贡献了方法论根据。
自在性是对劳动自由的本体确证,自觉性源于对劳动自由的价值认同,自为性则是对劳动自由的积极践履。劳动自由所表征的不是无所事事、苦思冥想,而是自觉自为、躬行践履的活动,因为真正自由的劳动,“也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不同于资本逻辑主导下的强制性、奴役性、压迫性、手段性和非自为性劳动,中国共产党通过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增强劳动者素质、保障劳动者权益、改善劳动环境、表彰劳动模范、弘扬劳动精神等措施,为劳动自为性的可能提供了前提保障、过程支持和价值指引。因此,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视域下的劳动是自为性劳动,呈现出劳动的自主性特征,劳动者获致的是真自由。
(二) 显明自由的解放之维
自主是实现自由的前置性条件,而劳动解放则是实现自由的根本。人类解放的过程就是通过劳动摆脱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各种束缚和禁锢的过程,解放程度取决于人与劳动关系的发展程度。马克思正是以自由劳动为价值评判展开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境况的考量与批判,从而创设了劳动解放理论。在他看来,人的解放就是实现劳动解放,也就是使人从异化劳动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回归其自由本性。中国共产党劳动观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劳动解放理论,其内容要义蕴涵了劳动解放的前提条件、现实基础和目标图景。
实现劳动解放进而获得自由,“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所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获得自由时间是实现劳动解放的关键一环。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空间。换言之,获取自由时间是实现劳动解放的前提。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极限”,“至于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智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以至于星期日的休息时间”都成了“废话”。因此,自由也就成了“废话”。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应该‘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特别是在新时代的当下,中国共产党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发展数字经济、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等,通过这些措施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缩短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实现劳动解放提供了充盈的自由时间。质言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不仅克服了必要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对立,而且还保持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自由劳动时间之间的应有张力,由此满足了由解放而达致自由的前提性向度。
当然,实现劳动解放离不开现实手段的全力支撑,诚如马克思所言:“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因此,只有立足现实,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实现劳动方式的不断革新,完成从传统劳动向现代劳动的转变,才能为实现解放和自由创造必备的条件。在异化劳动条件下,虽然机器大生产创造了“劳动获得解放的条件”,但是非但没有减轻劳动者的劳动负荷,反而促成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关系从形式转向实质,致使劳动者对资本的的依赖更加严重,导致劳动解放成为乌托邦。而中国共产党则通过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文化产业,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网络强国、数字强国、智慧社会等举措,不仅为实现解放准备了丰富的物质基础,也为劳动者从片面的机械性劳动中得以解放提供了现实条件,还为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和谐对话构建了可能性路径。由是观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致力于实现劳动方式的创新和劳动手段的解放,把劳动者从强制性、束缚性、非自由性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因此劳动解放是实然的。
诚然,劳动解放需要前提条件的保证和现实基础的保障,但也需要目标图景的引领。在马克思劳动解放理论的视域下,劳动解放一方面意味着“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另一方面意蕴着“我们的共同事业即劳动解放的事业”。明乎此,也就不难理解,劳动解放不仅意味着实现个人的全面解放,也意味着实现全人类的解放,因此,劳动解放的实现离不开宏大目标图景的指引。由于资本主义“第一次迫使全体人类都处于必然性之轭下”,所以被束缚在资本生产链条上的工人变成“机器”,沦落为“奴隶”,不仅失去了对自身价值的认可,更是丧失了勾勒生活图景和人生本真意义的能力。因此,其自由是游离于工人之外的。而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劳动者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并造福世界各国人民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积极践履“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积极推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并通过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共建“一带一路”、扩大开放等举措来让发展成果惠及世界各国,生动诠释了其劳动观的人类共同目标图景。
(三) 呈明自由的超越之维
自主是实现自由的先决条件,解放是实现自由的根本前提,而超越则是自由的充分映象。超越是指立足实然,朝向应然。唯物史观认为,自由的超越之维指的是超越劳动的谋生性、奴役性、工具性,实现其愉悦性、自觉性、价值性。同样,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超越了劳动的生存性、消费性和片面性,从而复归其休闲性、创造性和全面性,以此诠释了劳动自由的超越之维。
实现劳动的休闲性是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路径依赖。在他看来,劳动只有超越动物种的尺度,超越谋生手段,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并体现出其休闲性,才能实现自由。换言之,只有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自由才是可能的。但在异化条件下,劳动仅仅是一种生存性的被动行为,而不具备休闲性的审美要求,工人在劳动中遭受的是肉体的折磨和精神的摧残,在劳动之外通过酗酒、纵欲等“休闲方式”来追逐所谓的“自由”,因而是一种假自由。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的休闲性既不是唯物质论的狭隘诉求,也不是单向度的精神沉沦,而是在劳动中休闲,在休闲中劳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倡理性休闲和绿色生活方式等实现了劳动与休闲的协调、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统一。因此,其劳动观既超越了生存论维度的窘境,又彰显了价值论维度的积极休闲,是自由旨趣的表征方式。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既阐明了劳动休闲性样态,又超越了单向度的物性消费,显明了创造性维度的劳动自由。“当消费和享乐主义向每个人的极限发起挑战时,对真正自由、发言权和责任的需求就会被减少。”也就是说,只有超越单向度的物质消费,实现劳动的创造性,自由才是真实的。创造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但在消费主义主导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沉溺于物性追逐,过度消费、符号消费等消费样态泛滥,致使劳动者丧失创造性和超越性特质,真正的自由也黯然失色。所以,单纯的物性消费驱离了真正的自由。而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中国共产党领导劳动人民践行辛勤劳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杜绝铺张浪费,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倡导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等,这都摒弃了物化劳动的单纯消费性,超越了异化劳动的非创造性,复归了社会主义劳动的创造性本质,因此彰显了劳动的自由本性。
自由的实现固然需要超越劳动的生存性和非创造性,但也需要超越劳动的片面性,进而达致全面性。全面性表现为劳动主体的全社会性和劳动目标达成的全面性。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的主体只是工人阶级,而不是全社会,劳动目的只是资本增值和劳动者谋生,而不是劳动者全面发展,劳动中奉行的是丛林法则,劳动主体和价值主体处于绝缘状态。因此,这种片面的劳动无法实现人的真正自由,只有超越片面性实现全面性才能真正实现自由。而在中国共产党看来,“我们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人人都是社会主义劳动者。这种劳动解决了人和自然、人和人、人与自身之间的矛盾,“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倡导任何人“都不能贪图不劳而获的生活”,在脱贫攻坚中“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同时,还积极构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这就说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不仅关切了个人发展与社会和谐,而且还关涉了全人类的自由解放,因此是真正的自由向度。
总之,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基础上,扬弃了资本逻辑统治下的异化劳动观,赓续了中华优秀传统劳动思想,带领人民在实践中形成了科学劳动观,其内容丰富、价值深厚,蕴涵着对劳动者尊严、幸福和自由的探寻。立足新时代,致力于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以尊严、幸福与自由为价值旨趣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既观照了有序更迭的历史与现实,也彰显着极具中国特色的价值伟力,还含纳了实现全人类解放的美好图景。尊严、幸福与自由,虽各侧其重、各显其质,但深度耦合、不可割裂,获得尊严、体悟幸福、享受自由分别从生存、发展和解放三重维度诠释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劳动观的价值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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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发表于《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1期第37-46页。微信编辑插图来源于网络。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微信公众号。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