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通州张芝山再增1例!南通新增新冠肺炎疫情通报!
2020年2月14日0-24时,我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新增病患基本情况如下:
董某,女,50岁,住通州区张芝山镇八字桥村,个体缝纫工。有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2月3日6时出现发热症状,目前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月22日晚在张芝山渔洋酒家就餐。
1月23-25日在家中没有外出。
1月26日上午在家休息,下午在邻居家打牌。
1月27日9:00-9:30去中国邮政银行南兴支行存款,随后去了南兴江海药房买口罩,下午在家休息。
1月28日-2月1日期间,除28、30日下午到邻居家打牌外,其余时间均在家中没有外出。
2月2日白天在家,21:30到张芝山镇集中隔离点接受医学观察。2月5日晚转至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该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已追踪到位,并从追踪当日起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措施,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也采取了居家医学观察措施。
为以防万一,如还存有与上述患者有密切接触的其他可能人员,请主动与通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联系电话86028177,传真86028108),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的调查,主动接受相关医学观察等措施,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南通确诊病例,持续更新中
2月13日
病例39:黄某,男性,40岁,现居海门市开发区通源新村,有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2月4日起出现发热、咳嗽,2月13日确诊。现收治于海门市定点医院,病情平稳。
2月12日
病例38:陈某某,男性,53岁,现居通州区张芝山镇八字桥村23组,有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2月6日起出现发热,2月12日确诊。现收治于南通市定点医院,病情平稳。
2月11日
病例37:刘某某,女性,55岁,现居通州区张芝山镇八字桥村23组,有武汉返通人员接触史,1月28日起出现全身酸痛、发热,2月11日确诊。
病例36:徐某某,女性,44岁,现居海门市三星镇建安村20组,有长期武汉居住史,1月23日从武汉返通,1月29日起出现发热、咳嗽,2月11日确诊。
2月10日
病例35:鲁某某,男性,58岁,现居海门市高新区港南小区,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2月9日CT示右叶及左肺上叶炎症,2月10日确诊。
病例34:黄某某,男性,17岁,现居海门市开发区通源新村,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2月9日CT示右中下肺炎症,2月10日确诊。
2月9日
病例33:袁某某,女性,72岁,现居海门市三厂街道钟楼新村,有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与病例25系姑嫂关系。
2月8日
病例32:贾某某,男性,27岁,现居通州区金新街道夏四店花苑,有湖北以外地区旅居史。
2月7日
病例31:石某某,男性,85岁,现居如皋市江安镇佘圩村8组,系病例11的父亲。
病例30:周某,女性,52岁,现居通州区张芝山镇八字桥村23组,有湖北返通人员接触史。
2月6日
病例29:朱某某,女性,55岁,现居如皋市如城街道凌青村8组,有湖北以外地区旅居史,系病例28的妻子。
病例28:董某某,男性,56岁,现居如皋市如城街道凌青村8组,有湖北以外地区旅居史。
2月5日
病例27:杨某某,男性,43岁,武汉人,暂居海门市,1月21日从武汉来海门。
病例26:许某某,男性,35岁,现居海安市高新区中城街道金海国际花园,有经停武汉史。
2月4日
病例25:黄某某,女性,70岁,现居海门市三厂街道龙江花园,有与武汉籍人员接触史。
病例24:周某某,女性,52岁,现居海门市滨江街道兄弟村24组,有武汉返通人员接触史。
病例23:王某,女性,39岁,现居通州区平潮镇三官殿村2组,有经停湖北史。
2月3日
病例22:盛某某,男性,58岁,现居海门市三厂街道钟楼新村,有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接触过病例19。
病例21:张某某,女性,65岁,现居海门市三厂街道厂南村12组,系病例19的妻子。
病例20:朱某某,女性,65岁,武汉人,暂居通州区平潮镇沪通大桥监理项目部,1月23日从武汉来通。
2月2日
病例19:黄某某,男性,67岁,现居海门市三厂街道厂南村12组,有湖北以外地区旅居史。
病例18:袁某,女性,47岁,现居海安市高新区仁桥医院,有湖北以外地区旅居史。
2月1日
病例17:庄某某,女性,33岁,现居启东市吕四港镇秦潭西小区,1月20日从武汉返通,系病例3的妻子。
病例16:邱某,女性,28岁,武汉人,暂居海门市,1月19日从武汉来海门。
病例15:石某某,女性,80岁,现居如皋市长江镇春江花苑小区,系病例5的母亲。
病例14:徐某某,女性,33岁,现居如东县栟茶镇竹园村17组,系病例6的女儿。
病例13:沈某某,男性,58岁,现居海安市南莫镇政府巷1号,有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接触过病例7。
1月31日
病例12:杨某某,男性,64岁,现居海门市悦来镇保民村30组,1月19日从武汉返通。
病例11:石某某,男性,48岁,现居如皋市如城街道皋南新村,近期有与武汉来通人员接触史。
1月30日
病例10:吴某某,女性,57岁,现居如皋市长江镇春江花苑小区,1月21日从武汉返通,系病例5的妻子。
1月29日
病例9:顾某,男性,45岁,现居启东市王鲍镇黄英村,1月21日从武汉返通。
病例8:蔡某某,男性,53岁,现居海门市悦来镇鲜行村38组,1月19日从武汉返通。
病例7:彭某某,男性,45岁,现居海安市南莫镇柴垛村19组,1月19日从武汉返通。
1月27日
病例6:徐某某,男性,56岁,现居如东县栟茶镇竹园村17组,为近期武汉返通人员。(治愈出院)
病例5:王某某,男性,58岁,现居如皋市长江镇春江花苑小区,1月21日从武汉返通。
1月26日
病例4:钱某,男性,33岁,现居海安市高新区西城街道拥徐村14组,1月18日从武汉返通。(治愈出院)
病例3:周某某,男性,36岁,现居启东市吕四港镇秦潭西小区,1月20日从武汉返通。(治愈出院)
1月25日
病例2:钱某,男性,33岁,现居通州区平潮镇栖凤二期,1月20日从武汉返通。(治愈出院)
1月23日
病例1:蔡某某,男性,31岁,现居如东县栟茶镇兴凌村26组,1月20日从武汉返通。(治愈出院)
2.15最新疫情通报
2020年2月14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1例,均为普通型病例。新增出院病例23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无锡市1例、徐州市1例、苏州市1例、南通市1例、连云港市1例、淮安市4例、盐城市1例、扬州市1例。其中,年龄最大的77岁,最小的19岁。男性2人,女性9人。所有病例均已在定点医院救治,病情平稳。
截至2月14日24时,江苏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04例。其中,轻型病例47例,普通型病例547例,重型病例6例,危重型病例4例。出院病例160例。确诊病例中,南京市91例、无锡市52例、徐州市77例、常州市43例、苏州市86例、南通市40例、连云港市46例、淮安市60例、盐城市27例、扬州市21例、镇江市12例、泰州市37例、宿迁市12例。重型病例中,南京市1例、徐州市1例、苏州市1例、南通市1例、淮安市1例、镇江市1例。危重型病例中,徐州市1例、连云港市1例、淮安市1例、盐城市1例。出院病例中,南京市27例、无锡市15例、徐州市20例、常州市11例、苏州市17例、南通市13例、连云港市10例、淮安市11例、盐城市6例、扬州市6例、镇江市2例、泰州市16例、宿迁市6例。
目前,江苏省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062人,已解除医学观察8057人,尚有400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提醒:近期仍然要坚持尽量不要外出,更要避免集聚。尽量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开私家车要注意开窗通风。少去密闭、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在外要注意减少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随着企业复工,来苏返苏人员增多,建议要尽快登录“来苏返苏人员健康状况主动申报系统”,每日早晚两次申报健康状况。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统一组织申报。如果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请尽快到定点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前2周的生活轨迹。
来源 | 健康江苏
扩散
急寻相关病例密切接触者
海门一患者在上海检测呈阳性!
接南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2月9日,上海仁济医院东院接诊一名发热患者,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初步调查,患者吴某汉,男,64岁,居住地为海门市海门街道港南小区52幢,1月13日至2月5日在海门活动。根据防控要求,最大限度阻断传染源,遏制疫情扩散,请与其密切接触者立即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并尽快向属地防控指挥部或村、社区报告。
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以下为流行病学调查掌握及与公安比对后的主要活动轨迹:
1月13日9:50从上海汽车总站回海门。14:30去海南市场买菜。
1月14日14:00到秀山路岷江路西边南侧某理发店理发,人多即回家。18:00再次去理发店理发,有一外地口音者等待理发。全程未戴口罩。
1月18日18:30-20:00在海门市人民医院陪人诊疗,全程未戴口罩。
1月20日19:00到海门人民医院3号楼呼吸一科看望生病的亲友,逗留半小时直接回家,其全程未戴口罩。
1月21日14:00左右海南市场买豆腐、猪肉、鱼、熟菜等,现金支付。
1月23日9:00吴某汉骑电瓶车到同小区34幢11号车库吊唁同小区病故的亲友(20日看望的,下同),停留半小时左右,全程戴口罩。自述14:00还去同小区51幢8号车库看人打牌。打牌人员有6人,期间未与人交流。
1月24日14:00去吊唁同小区亲友(20日看望的),全程都戴口罩。
1月26日19:00到同小区亲友家吊唁,待了半小时回家,全程戴口罩。
1月27日9:00短暂参加同小区亲友丧事,未与人密切接触,全程戴口罩。
2月1日14:37步行到港南小区北门对面晨牌大药房港南店配药,14:53离开。期间有3名顾客,营业员(戴口罩、手套)。均戴口罩,未有交流接触。
2月5日上午8:00骑电瓶车去张南社区卫生服务站配药。在诊室外与医生保持一定距离,双方均戴口罩。10:00由何某开车送一家四口至宁启高速德胜路口再由女婿私家车接到上海女儿家中。
2月5日后一直在上海居住,直到上海医院就诊隔离。
根据防控要求,最大限度阻断传染源,遏制疫情扩散,请与其密切接触者立即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并尽快向属地防控指挥部或村、社区报告,主动接受当地组织的隔离观察,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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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健康江苏、崇川在线、江苏教育发布、江海南通
●(2.14)“海门病例”又添一名感染者!南通新增新冠肺炎疫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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